*镇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把握重点,理清思路,推动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镇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为认真做好这次调研的准备工作,共同推动我县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积极探索我镇200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并专门安排相关部门及早着手,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求此次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一、牧区冬春季节治安防范现状及安排
目前,牧区牲畜饲养管护以传统的放牧方式为主,尤其是牧民对牛、马等大畜仍然用以前散放式管理办法。随着牧区与外界联系往来的增多,这种现状不仅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公安机关侦察破案带来很大难度。近几年来,我镇牧区牲畜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给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今年,我镇将从牧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大牧区治安防范工作力度,在牧区集中开展治安大联防活动。具体设想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认真落实牧区治安联防试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一定支持。通过入户走访、座谈、讨论,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积极探索牧区治安防范的有效措施。镇、村、户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目标和任务。实行村级干部包治安地段、包区域、包户、包人等办法,把牧区联户看管牲畜责任或未落实联防责任造成牲畜被盗或丢失的追究其治安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在治理过程中,工作组集中开展“安全提示活动”,以牲畜被盗为宣传重点,采取播放录音带、发放宣传材料、入户走访等形式,把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送到牧民群众当中。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牧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其参与联防活动的积极性。
(三)明确重点,“以畜定人”。针对牧区牛、马等大畜被盗案件较多,损失较大的实际,把防大畜被盗作为牧区防范的重点,通过大会动员、村民代表座谈,确定“以畜定人”的防范措施,即牲畜转场到那里,联防组就建到那里。采取牧民联户联防措施,划分治安地段和区域,结合草场转场放牧实际,组建联防队:
一是冬春季节以沟设防,按沟划分联防队、组。每条沟设一个联防队,两个联防组,山沟两端各设一个组把守,设置堵控点,盘查来往车辆,形成一个沟体防区,各联防队组织联防组开展治安联防活动,联防队佩带义务联防袖标,按照值班安排轮流巡逻,并承担大畜的管护任务,定时或不定时对大畜进行清点。
二是对夏秋草场分片联防。统一划分联防队,采取牧区连片为“单位”,建立联户组,以转场后的自然草场一线为治安地段和区域进行联户联防。采取分组轮流看管与集中看管相结合的办法,对大畜采取牧民轮流看护办法,做到天天有人清点。
三是设卡盘查。派出所、综治办、联防队、联防组组成联合巡逻队,实施路面巡控和边境堵控。对拉运牲畜的过往车辆及可疑人员进行监控和盘查。
四是加强对外来代牧户的管理和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外来人员的违法犯罪。
五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工作组深入牧区、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掌握矛盾纠纷,进行疏导化解,维护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推动“一事一议”解决治安经费。
目前我镇综治经费不足,办公经费短缺,村级治安员日常办公费用不足,这已成为困绕综治工作的一大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安防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004年税费改革,村提留取消,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有限,给村队落实治安经费造成一定的困难。针对此情况,镇综治办以所包新布呼村为试点,进行“一事一议” 解决村级治安经费。2004年3月31日利用该村机动地发包一事,召开了村民大会,就筹集村级治安经费一事征求大家意见,是否每人每年集资一至两元,村民无人同意,致使资金无法筹集。
今后还将进一步出主意、想办法,运用“一事一议”解决治安经费不足的局面。
一是针对村上治安经费不足,召开村民大会,让年纪大的群众踊跃发言,介绍过去的治安状况,通过对比,让群众激发对综治工作的信任感。当场发动群众支持治安工作,不论多少,为村里的治安工作筹集经费。为全村治安防范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二是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村上的治安工作,每家轮流值周,义务充当一周的治安员,完成每周的治安巡逻等日常办公工作。通过参与,增强主人翁意识和保护村队安全的责任感。这样不但解决了治安员的日常经费问题,还提高了村民的防范意识和守法观念。
三是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浪费、不铺张。
四是调动社会上各方面力量为治安工作赠物捐资,为社会安定献一份力量。
三、提高居民住户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
(一)提高群众自防意识的重要性、紧迫性
2004年全镇共发刑事案35 起,破21 起,破案率为60% ,所发案件大多为盗窃案,盗窃案件出现小家被盗案件居高不下。发案原因主要是部分群众的自防意识差,对防范工作缺乏认识,对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不善,存在侥幸心理,给作案分子造成作案空隙,可见我们要从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入手,预防盗窃及诈骗案件的发生。
(二)坚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思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大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阵地的堡垒作用,在全镇各单位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阵地,配备专门的法制宣传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科普、集市、广播、黑板报、横幅、宣传材料、入户、召开会议、下村巡回开展普法知识讲座、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等形式深入村队、街道,扎实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各种宣传日活动,宣传《民族宗教及新疆历史有关问题》、《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四五”普法、边境管理法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电力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经常性的开展形势教育和法纪、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维护稳定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形成群众性自我调节机制。
二是发动我镇各村、单位征订《新疆法制报》,不断提高群众的自防意识、法律意识及自我防范知识。
三是结合全镇的实际情况,强化防范措施,完善防控机制,抓好群防群治工作。
(1)在镇区实行街巷联户联防四级巡查制。一是每条街巷设立一个中心户,轮流安排一户值班巡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报告、清查、登记、管理;二是综治办、派出所督导村两委班子每天轮流巡查街巷值班人员的到位情况,对值班巡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落实各村无职党员定岗,发挥老年人特别是老党员的积极性。成立老年义务看护巡逻队,白天由老年人佩带红袖标在村巷道进行治安巡逻看护,充分发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整体防范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该片区的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3)各村队实行村领导和包村工作人员亲自组织村民联户联防和督查,镇综治领导小组督促、检查看家护院、值班巡逻工作的落实。在农忙时,安排1—2名老年人值班;在农闲时,实行轮流义务值班。重大节假日,村干部带班,组织民兵执勤巡逻。出现问题依据责任书或村规民约查究有关责任人。
(4)协调有关单位在镇区实行商业网点管理模式。由镇工商所出面与各个体业主协调,要求没有安装防盗门、防护钢窗的业主,要安装防盗门、防护钢窗,加强和改进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5)加强对村民治安防范情况的调查。对各农牧业村的重点、薄弱点(流动人口、宗教人士、重点人员、养殖户)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如:易引发老化的电线、易发生牛羊被盗低矮的棚圈、院墙,经常发生机动车、农机具备盗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并对摸排的防范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特别是个别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措施不力的养殖户,由村干部督促其所包户改进防范措施,普遍提高广大村民的防范意识。
(6)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镇区巡逻防范,促进镇区治安巡逻安全防范。
四、加强 “五支力量”的建设,发挥好民兵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我镇大力加强镇民兵应急分队、村民兵治安小分队、派出所、人武部、联防队“五支力量”的建设,特别是发挥了民兵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民兵应急分队、村民兵治安小分队由镇武装部负责,每年初组织全镇民兵进行军事训练,以训为主,训教结合,不断提高民兵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确保民兵组织在反恐稳维中切实发挥作用,增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拳头”力量。
一是要不断强化民兵在护村护院等维护辖区安全中的作用。根据民兵组织建设的要求,将护村护院、护路护桥任务列入民兵日常工作中,作为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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