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沈阳市房产管理工作会议报告
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商品房销预售管理,6月底前全面实行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严格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市场管理,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诚信执业和业绩清单监管机制,加强中介机构资质等级年检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发挥房地产估价、经纪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房屋权属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房屋权属管理。各级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登记要件,规范审批程序,落实房屋产权登记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确权发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发证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对受委托发证部门的监管机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严惩恶意违规发证行为。同时,要全面清理遗留的违规发证问题,分出轻重缓急,制定解决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限定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
第二,全面抓好城市供热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建设热源和拆除联片”工程。今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热源31项,拆除三环内锅炉房(烟囱)600座,联片供热面积1836万平方米。目前,热源建设的规划选址和各区的拆除计划已基本确定,各区要抓紧组织热源项目招标和开工建设,市供热办要全力做好热源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区政府是“拆除联片”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区局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打好攻坚战,力争4月初动工,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市供热办要全面做好工程的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市局也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考核的否定性指标,实行重奖重罚。
二是积极做好今年的城市供热工作。要认真总结好即将结束的这个采暖期的供热工作,奖励先进,批评后进,处罚过失。同时,要搞好全市供热成本方面的调研工作,分析预测供热走势,为供热企业做好服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要根据2004-2005年度采暖期供热运行和用户投诉情况,确定重点整改区域,组织相关供热单位进行集中整改;要督促各供热单位认真落实“三修”计划,抓好合理购煤和储煤,抓实供热收费,推行供热服务卡,对超期“服役”的内外供热管网有计划地实施更新改造,不断提高供热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供热市场监管。在全市供热行业积极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组织制定系统的供热工作考核、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逐步实现法规授权经营,企业市场运作,政府行业监管的新型供热管理模式。我们即要积极支持供热企业发展,又要严格供热单位资质审查,集中清理整顿和规范供热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好《沈阳市冬季供热运行管理规定》,规范供热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
第三,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一是按时高质完成楼道粉饰和重点街路粉饰工程。按照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对城区内所有需要粉饰的住宅公用楼道进行粉饰,并恢复与完善楼道设施功能;还要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街路建筑物立面粉饰方案,组织实施重点街路粉饰工程。对此,市、区两级房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物业处要会同供热办,在抓好和平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楼道粉饰和设施完善的《技术质量标准指导意见》,并下达相应的投资计划。各区要按照工程数量、质量标准和工程时限等要求,组织好工程招标,合理确定施工队伍;要建立专群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公示有关施工内容,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文明施工,力争7月底前完成工程任务。同时,要抓好工程验收,建立和落实好楼道和街路立面粉饰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机制,确保粉饰效果。
二是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全面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重点排查开发遗留问题,查处物业管理企业违规违诺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开发遗留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达到排查问题,整改有力,提升市场,规范行业的目的。
三是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重点指导好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积极发挥社区、街道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参与、组织和监督作用,探索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区、街道、社区三级协调考核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抓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对所有新建小区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先期介入管理;实行住宅小区分级分类管理,使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基本与住宅区现状及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建立物业管理经理执业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和管理,确保房屋修缮的正常进行;发挥物业管理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共同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要积极探索抓好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市局物业处要组织专门小组,深入调研,形成解决意见,力争使我市在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第四,加强房屋拆迁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落实房屋拆迁“六项制度”和“四公开”,实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平安”拆迁。二是合理调控拆迁规模,从市情出发,编制好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进一步理顺拆迁管理体制,加快各区拆迁公司组建步伐,3月底前彻底实现拆管分离。四是强化拆迁市场管理,打破拆迁区域垄断局面,推进市场化进程,在重点项目中推行拆迁委托招标。五是按照区域负责的原则,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坚持实行市、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今年打好拆迁遗留问题的翻身仗。
第五,强化房屋安全管理。
抓好房屋安全、危房治理和房屋防汛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三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春季重点检查外墙面、阳台等部位是否有冻害造成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夏季重点排查汛期房屋安全,落实好排险、躲险各项措施;冬季组织好综合性的房屋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三)规范房产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好国有资产管理任务
直管公房是房产系统最大的资源。按照“凭证管业”的原则,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新的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完善房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一,建立全新的直管公房管理架构。经市编委批准,我们在保留安全办、质检站、鉴定所各自职能和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增设了沈阳房产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新中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国有直管公房的产业、租赁、修缮、档案等的具体管理工作。局物业处、财务处继续分别履行产权人职责和资金管理职责,形成一种权属、资金、经营适度分离的新型直管公房管理体制,这是建国五十年来直管公房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做好衔接。局人事处要在3月底前完成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的组建,并确定内部设置和相应职能。“新中心”要边组建、边工作,要根据房产管量清查及产权登记的实际,在6月底前完成“旧卡片”的封存和新档案建立工作,形成完整的产业管理基础资料;要加快开发微机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适时并入市局的“大网”之中;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切实管理好、经营好这部分巨大的国有房产。各区局、直属公司也应按照市局的机构设置,结合区局改革和企业转制,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直管公房管理机构。
第二,进一步完善房产经营委托管理。签好国有直管房产、己售直管住房及主辅分离接收房产委托管理合同是做好直管房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保证。市局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完善委托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指标和程序,实现直管公房的契约管理。对未能完成委托经营指标及住户意见较大的受托单位,除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视情节终止合同,重新选聘受托单位。
第三,全面抓好房屋修缮工作。目前,直管公房经过几年来的大规模修缮,房屋完好程度已明显改善,今年是直管公房“补欠帐”修缮的“清底年”,之后直管公房的修缮将转向正常的维修养护。为此,今年房屋修缮工作的目标是,按照“修危修急”的原则,完善和提高公房使用功能,保证房屋完好率和房屋住用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2005年房产综合计划确定的修缮项目和投资计划,认真安排好修缮工作。市局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抓好立项、审批、监管和验收结算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修缮责任制;要继续实行屋面防水卷材、管材
《2005年沈阳市房产管理工作会议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