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汇报材料(卫生局)
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汇报材料
根据市文明委杭文明字[2005]0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卫生行业是窗口行业,其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卫生局领导班子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奉公,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
1、健全组织,完善网络,积极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市在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后,围绕初保示范县(市)工作要求,自我加压,调高初保指标,扎实做好初保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调整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市初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及时相应调整了初保工作管理组织,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高标准的“杭城市2001~ 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下发了《杭城市2001~ 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调整,设置了非营利性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了中小学在校学生碘缺乏病病情普查,对缺碘学生进行科学补碘;加强高危人群性病监测,将性病艾滋病预防性体检列入相关人员体检许可项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将乡镇卫生院上划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3年9月份起将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资产等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有力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宏观调控和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了卫生院管理体制。二是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们按照市场需求和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将原有33个乡镇卫生院按照行政管辖撤并为22个乡镇卫生院,并新设立了四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而使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得到明显加强。并设立了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满足了广大农民患者就诊需要。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办医。为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形势和广大群众就诊的需要,我们采取适度的原则,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承办医疗机构,大力扶持华泰医院等民营医院的建设,通过有序竞争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3、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市2003年被确定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后,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成效。去年以来,主要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方面下功夫,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一是修改完善了《杭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二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在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合理竞争,确定了187家定点医疗机构。市卫生局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医疗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的13项职责。同时,健全了基金管理、审计监督、奖惩、公示、投诉等各项制度。去年11月,我局还主动要求市审计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是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为方便群众,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按月公布费用补偿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搞好这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正常,2004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8.63%。
4、积极推进卫生单位运行机制综合改革
为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运行机制,我们在以下几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一是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了切实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杜绝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在市医院和市中医院全面实施了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实施,使药品收入占医疗费用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我们还强力推进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努力把虚高的药品定价降下来,让利于患者,降幅达30%以上。在市直医疗单位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乡镇卫生院,力争在两年内使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二是建立卫生系统会计代理中心。针对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2004年8月,卫生局实行了基层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计财务统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不仅减少了会计人员,更重要的是加强了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卫生单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四是规范了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在全市卫生单位全面实行了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和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医疗收费不正之风。
5、全面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
为全面提高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和引导。一是严格执业准入制,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对全市各基层卫生单位聘用的非技术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实行乡村医生竞争上岗制,保证了乡村医生队伍的质量。二是鼓励医学科研和进修,对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实行配套奖励,对乡镇卫生院经卫生局批准的外出进修合格人员给予每月50元定额补助;市直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免费接受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学习。三是以市卫校为基地,每年定期举办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班,对卫生法律法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要求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5年内全部达到专科水平。
6、强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多种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通过上级项目专款、市场开发、个人筹资等形式,累计投入8000万元,加强卫生系统各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目前,16500平方米集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为一体的疾控监督大楼已于2004年10月投入使用,11000平方米市医院门诊大楼正在紧张建设中,市地病站、市单采血浆站业务用房得到了扩建和新建,新建了复根、湖广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裕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风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先后有**、**、**、**、**等乡镇卫生院得到新建和扩建;与此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专用设备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杭城卫生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努力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建立了一套行风建设制度。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来访者有问必答、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局长接待日制度自99年建立以来,局领导轮流接待,已成为来访者最受欢迎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群众最为关心的办证条件、办证程序、卫生执法等对外公开,同时把单位用人、财务收支等重要信息一并公开。此外,卫生局还常年坚持财务审计制度,考勤考绩制度等,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位职工,人手一册。当今,医疗行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行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卫生局多年来始终坚持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优质医疗服务创建活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倡导和发扬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和“病人至上”的人文精神,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良心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手术,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单提成”和“药品回扣”;按照“医疗行业优质规范服务标准”,拿出具体措施,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解决病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病人满意度。
四、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直是卫生局常抓不懈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在创建机制上,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创建诚信单位、创文明城市、创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制定了一套督促检查制度,定期对本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工作生活区进行检查指导,并现场评比,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在创建活动中,卫生局督促机关和各单位把活动向科室延伸,向单位死角延伸,确保达到“三个起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的要求,单位的环境达到了净化、绿化要求,逐步向美化迈进。
五、加强思想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