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民政局副局长)
6、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新突破。
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683人,其中需在城镇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治理发愣功人,占接收总数的22.7%。面对严峻的安置形势,我们认真贯彻国发[2003]21号、川府发[2003]41号和资府发[2004]18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安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与各接收单位的联系工作,向市编委写出了安置请示,以资府发[2004]71号文件下达了2004年部分市属以上单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通知,为安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为下半年安置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结合新形势下的安置工作,按照省厅的要求,及时出台了《资阳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在国家和省出台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我市的优惠政策,极大地鼓励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积极性,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开创了更为宽阔的道路。为切实加大安置工作改革力度,使安置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市级机关和乐至县分别调剂了6个和20个工作岗位,由2003年底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竞岗考试,通过竞岗考试,减少了安置阻力,消除了安置中的各类复杂矛盾,使得安置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全年共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十官581人,占应安置数的95.1%,其中自谋职业431人,自谋职业率达71%,圆满完成了安置目标任务。
7、认真抓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成功地举办了川西南片区第十二届军休干部门球赛,做到了令省厅领导、各参赛队都十分满意的良好效果。二是认真搞好军休干部移交接收工作。今年省厅下达我市任务4名,已接收3人,另1人因本人原因正在接洽中。三是狠抓了优抚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雁江区投资60余万元对雁江烈士陵园进行了彻底改造;乐至烈士陵园将全县的英烈姓名集中刻于一块大碑上;安岳县对大成山烈士陵园进行了翻新改造。雁江区军休所、简阳市军休所、雁江区光荣院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内、外设施进行了翻新改造,其中简阳市军休所投资26万元装修改造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车库、休闲茶室等达10余间400余平方米。雁江区军干所还被评为了全省军休所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六)社会事务工作
1、殡葬改革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了殡改政策宣传活动。全市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书写各种标语1000余幅,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殡改节目100余次,在《资阳时报》等报刊登载宣传文章40余篇,出动宣传车700余台次。同时,加强了对丧主的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把教育工作做在遗体土葬之前,从而,化解了对立情绪,减少了违法土葬案件。二是继续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乡、村、组层层签订了《殡改目标管理责任书》,奖惩逗硬。三是继续强化殡葬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执法行为。目前,全市已杜绝了未组织强行起尸火化而收取执行费的现象,超标准收费、乱收费、乱罚款和收费打“白条子发票”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四是继续狠抓了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带头作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火化遗体11978具,较去年增加了965具,火化率达40%。
2、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仍保持高水平。
一是开展了婚姻登记评先表优活动。全市共表彰先进婚姻登记机关15个、优秀婚姻登记员15名。简阳市民政局简城镇婚姻登记处和雁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纪秀芳还分别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和优秀婚姻登记员。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登记条例》,积极进行新的婚姻登记工作体制改革,全市共设有婚姻登记机关(包括登记处)118个。三是继续实行了婚务公开,进一步清理整顿了婚姻登记中搭车收费、乱收费问题。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2705对,离婚登记3454对,补发结婚证197对,登记合格率为100%。四是开展了婚姻登记员培训,对全市160余名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业务知识培训,对考试合格的136名婚姻登记员颁发了登记员证书,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加强了收养法规宣传,认真贯彻《收养法》。共办理香港居民收养子女登记1人,内地公民收养子女登记146人,解除收养子女登记1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3、切实加强了救助管理工作。
针对形势的变化,及时召开了全市救助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规程。加强救助管理队伍建设,狠抓了职工思想、作风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无家可归受助人员的安置,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受助人员的救治等问题,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有效解决了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促进了救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市共接待各类求助人员4056人,提供救助服务3684人。其中男性2592人,女性1092人,青壮年1872人,少年儿童1128人,老年人684人,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的2505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1179人,解决临时食宿的2284人,安排接送的2183人,买票自行返家的1510人。
(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全面完成了市级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100%。规范了民间组织票据管理,于2003年11月开始运行了《资阳市民间组织专用发票》。开展了争创资阳市优秀社会团体活动,表彰了26个优秀社会团体。加大了非法民间组织查处力度,与公安、交通一起,依法对“资阳滚动发班协会”进行了调查处理,规范了资阳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了对民间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培训面达95%以上。积极配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完成了对民间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明年的登记工作做好了准备。继续做好FLG帮教转化工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帮教,使具体帮教活动落到实处并形成了制度化。
(八)政务公开工作
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优质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对外进行了宣传,向社会作出了承诺,对内进行了安排布置,纳入了全年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把这项活动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创建文明单位和各种纪念活动以及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转变作风切实为民办实事做好事为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用实际行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一年来,从收到来自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大量感谢信和锦旗看,足以说明我们的工作人民群众是满意的。这项活动也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激发了工作热情,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事业心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九)工会工作
在局党委领导下,团结协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全面完成民政工作任务为目的,努力做好工会各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局党委、党支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二是继续加强了职工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在培养职工成为“四有新人”上收到了一定效果;三是为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积极配合行政搞好了对职工的“四五普法”教育,在年前进行的考核验收中全部过关;四是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娱乐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干部间、职工间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团结,激发了工作热情,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总之,2004年我所分管和负责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民政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理解学习欠深度;二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够;三是安置难度逐年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矛盾越来越突出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加倍努力,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