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报告
3、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程序任用干部,坚持集体研究,按规定实行表决确定人选,防止和纠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规范财务制度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完善了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账户管理;全面实行村账镇代理制,加强了对村级组织的日常经济审计,清理规范了村主干各项工资补贴,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和规范了工程招投标制度,有效维护了村级组织集体经济利益;五是推行政务、村务办事公开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按章办事,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三、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
一年来,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从严要求,时时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起好表率作用。自重,就是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不说不做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合的言行。作为党委书记,我能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不在大款面前低三下四,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自省,就是时常反省自己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经常提醒自己和教育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在公务接待往来、待人接物方面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恪守严格的界限,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末然;自警,就是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从中吸取教训,警告自己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诱惑;自励,就是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并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与利益原则的关系、党的事业与个人价值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为此,我时时自励,始终以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来。
总结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本人虽然在廉洁自律和日常工作中做了一点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县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上注重个人学习的多,对班子其他成员督促的少;二是在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方面,还需加大力度;三是工作方法上抓主要问题的多,次要工作过问较少。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今后,我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努力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