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述职报告(3)
四、 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的“七一”讲话中强调了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去的三个地方,即:“最困难的地方、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工作推不开的地方”。读完这段话感触颇深,自己身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接触最多的是农村工作,如何关心百姓疾苦,常怀为民之心是对党员干部的考验,为此,几年的工作实践我总结出了“一线工作法”,即:“干部在一线创业,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作风在一线转变”,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紧紧抓在手上。2004年我们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上实现新突破。投资51万元,打饮水井17眼,完成了17个村饮水解困工程;按照农户落实,资金落实,档案落实,技术人员落实和样式统一的标准,完成农村改厕350座,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多方筹措资金120多万元,新建成大杨中心小学教学楼。此外,扶贫解困、民政优抚、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也取得了飞速发展。
五、 讲廉洁,树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廉洁自律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作为一名政府镇长,如何运用好,发挥好手中的权力关键取决于对权力的认识,我始终认为,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发挥权力可以安镇兴农,滥用权力则贻害无穷,为此我坚持做到“四常”:一是常修为政之德,孔子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所以为政之首是要树立“官德”,也就是说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头戏;二是常怀律己之心,就是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慎权、慎独、慎欲、慎情,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三是常思贪欲之害,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在自律面前,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防微以杜渐。四是常弃非分之想,一个人难免有非分之想,关键看是否能做到“克己”,结合以上“四常”在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主要表现在:①没有收受过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②没有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③没有用过手中权力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④没有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⑤坚持下乡工作不扰民,不在村用餐、⑥能够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履行职责,⑦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减轻农民负担,从而维护了党在群众中形象,赢得了群众良好口碑。
以上是我二00四年工作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