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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团监管材料


 

加强源头监

加强源头监管  严防社团腐败

——关于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调研报告

定远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腐败工作,我局围绕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自去年以来,狠抓社团源头监管,严防利用社团搞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团管理,加强监督,并在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    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全县各类协会、学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县已经合法登记的各类社团39个,其中2004年以来登记18个。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从加强领导,保障有力;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健全法规,依法行政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社团的重点是帮助各社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社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时,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社团遵纪守法的情况,特别是财政管理状况,防止在经济上出现问题,从源头上严防和制止利用社团搞腐败,确保社团管理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为此,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我局在社团登记及日常管理中加强对社团的宣传教育,切实解决社团负责人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源头防腐纳入社团管理的议事日程,纳入社团年审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建章立制。为保证社团正常、高效地开展活动,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对社团日常事务进行了管理,出台了财务制度,审计制度,重大活动管理制度等。

首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是做好民间组织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加强经费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费管理是对社团经费的收入与支出进行管理。社团收入项目有: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费,有偿服务费,科技成果转让费,实体上缴的税后利润等。这里重点监管两点:一是社团收费项目属于应税范围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如部分有偿服务项目;二是社团不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社会募捐筹款。社团支出项目有:会议支出、办事机构办公费用,编印出版的书刊资料费,学术活动及处事活动支出,基本建设及固定资产支出,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财务管理的重点是加强票据管理。一是明确项目,《安徽省民间组织专用收据》是免税票据,只能按规定开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费、代收代支等四项收入,如果不严格管理,应税收入也开,政府预算内收入也开,专用票据就成了规避财经纪律的避风港,就必然产生腐败。我们已经发现有些社团利用免税票据搞小金库,如文化娱乐业协会,收取各网吧的所谓赞助费近十万元,我们予以了纠正。二要妥善保管,票据就是钱,不妥善保管后果严重。在领销的每个环节都要交接清楚,每本票据都要有其明确的去向。我们要求社团必须使用领购证,持证上岗。民政局要专人负责建登记册。三要严格缴销,社团用完的票据要到我局缴销,我局应对收据的项目金额严格审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其次,是建立健全了审计制度。2005年我局对有关社团进行抽查审计,分为三类:一是成立验资,为保证社团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凡申请筹备成立的社团,均须法定的社会审(会)计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二是法人变更审计。社团换届或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须由我局聘用的社会审(会)计机构对任期内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此项审计的是对社团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帐目建立情况进行责任审计,增加社团财务透明度,对发现的问题将视情况处理,问题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法纪追究。三是专源监督审计。民政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社团财务收支或票据管理不规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可适时进行专项监督审计。

第三,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管理制度。社团重大活动,一般指社团所举行的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学术会以及各类有较大影响的社会活动。对重大活动的管理,是法律赋予管理机关的职责。我局2004年下发了《社会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重大活动进行管理,能够预防和制止社团的一些腐败,如操纵选举,操纵会费额度的通过等,对重大活动我们亲自参加了或会前发现了就能及时纠正。

(三)严格登记程序。民政局为了从源头预防和制止社团滋生腐败,在登记管理中做到严格准入。切实杜绝一些人利用社团搞腐败,我们及时出台了《社团成立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办事,不符合条件的,一概不予登记。如我县金融机构一个干部,要成立老龄金融协会,经审核不符合登记协会的基本要求,被我们婉言拒绝;

(四)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确定两名干部专职从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为他们解决了办公用房,配置了空调、电脑等办公用品,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创造了条件。其次,对这两名同志进行了专题辅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第三是建立健全了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计划,有记录,建立分类社团登记记录卡,真正做到“雁过留声”。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社团象雨后春笋般涌现,民政局管理社团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我们进行了认真思考,并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社团管理队伍建设。随着社团的快速发展,民政社团管理机关有不适应现象,一是人员少,二是工作量大,三是管理干部素质低。这种现状要管理好社团工作是困难的,必须加强社团管理队伍建设。

二、改革社团性质。我县社团多属官办或半官办的,有的只收费不服务,有的只图“会长”名,不做会长事,有的只能靠政府拨款生存没有生机,也有的是行政长官说了算,这样的社团怎能不滋生腐败。要彻底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必须改官办为民办,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三、改变社团双重管理现状。社团领导往往是业务主管单位的“一把手”,让民政监督社团,实际上变成监督这个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这个困难可想而知,叫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社团又只能是空谈。

四、理顺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社团因为有点钱,财政把社团的费用也纳入预算管理,也要报帐,如驾驶员协会的会费就纳入必报范围,财政还不通过民政社团管理机关直接查社团的帐,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民政社团管理机关是政府管理社团的唯一合法机关,社团的违法只能由民政社团管理机关去依法查处,多头管理只能造成管理混乱,对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是不利的。

 

 

 

 

                          2005年7月13日


《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团监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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