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因素及其对竞争的影响
图3
第三层 可数字化极终产品
人类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21世纪到来的今天,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越来越转向精神需求。可数字化极终产品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精神需求的。一本书,一段电影,一条股市信息都是可数字化极终产品。虽然,这一领域的产品拷贝性成本极低,但却不能使它成为垄断性行业。因为现在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市场对产品的划分越来越细,无差异产品越来越没有意义。每个试图在这个领域生存的厂商都必须在提高自己产品的特色上大做文章。这样,必将呈现垄断竞争的状态。在图4中可以看出长期中的均衡是在A点。(这里仍假设边际成本为零)
图4
第四层 传统实物产品
网络经济对传统实物产品的最大作用是降低其交易成本,但网络永远也改变不了原子世界中资源稀缺的本质。传统实物产品的成本曲线虽然会发生很大程度的下移,但收益递减规律迟早会发生作用。网络经济中传统实物产品的经济运行理论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正如W.布瑞恩.阿瑟所说:"我们可以设想两个经济王国或世界:规模生产世界,这一世界以少量的知识凝结大量的资源获得产品,运行遵循着马歇尔的报酬递减规律;经济中以知识为基础的部分,这一世界以少量的资源凝结必要的知识获得产品,运行着报酬递增规律"[11]。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网络经济中各个层次中产品的特点不同,竞争将呈现不同的形式:在第一层将呈现类似垄断的形式;在第二层将呈现类似寡头垄断的形式;在第三层将呈现垄断竞争的形式;在第四层将基本保持传统竞争的形式。网络经济决不仅仅是"注意力"经济,更重要的是高质量的产品。随着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网络经济中的竞争将呈现更加复杂的情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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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达尔.尼夫主编.《知识经济》[M].珠海:珠海出版社,1998
《网络经济中的收益递增因素及其对竞争的影响(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