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及结果:经整改,各村已规范账务处理,按要求进行专款专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全区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协调;涉农单位能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通过检查,纠正了部分村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农村财务的管理,规范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总体来看,我区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圆满,在检查中尚未发现有挤占、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双创手册》,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让领导干部认识到强农惠农政策及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让村干部明白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严肃性,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二是建立村级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要求区财政部门和桃花镇政府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管机制。联合区财政、区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不定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和中(小)学校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西湖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防止强农惠农资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腐败行为的滋生。
西湖区财政局
《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自查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