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题,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二是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行政审批项目备案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管、乡财县管以及“3 1”财务联审汇签等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三是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把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与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十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健全任前廉政鉴定、廉政审核、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四是在查办案件上下功夫,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龙头”,围绕“四个贴近”抓落实。一是贴近责任主体抓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八要八不准”规定。二是贴近中心工作抓落实。围绕 “十一五”规划、“两区两带”建设、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石泉等重大决策的实施展开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交通、城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三是贴近群众利益抓落实。加强对退耕还林、扶贫搬迁、农村医保、社会保障、赈灾救济、“两免一补”、计生奖励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贴近发展环境抓落实。重点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职能错位、管理越位、责任主体缺位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现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执法监察,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健全发展环境公众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以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大工程”。一是不断深化“阳光工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把党务、政务、村务及医务、校务公开作为预防腐败的重中之重来抓,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满意。围绕依法、高效、便民、优质这一主题,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绩效考评制、效能告诫制和失职追究制,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赢得民心。三是着力建立“防范工程”,让人民群众放心。按照拓展范围抓结合、严格标准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注重与中心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办信办案、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纠正不正之风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新闻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和筛选警示训诫对象,分类进行警示训诫,解决存在问题,努力达到保护干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学习贯彻党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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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学习贯彻《党章》为主题,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教育;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二是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强化行政审批项目备案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村财乡管、乡财县管以及“3 1”财务联审汇签等制度,强化资金管理。三是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把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与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十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健全任前廉政鉴定、廉政审核、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四是在查办案件上下功夫,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龙头”,围绕“四个贴近”抓落实。一是贴近责任主体抓落实。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八要八不准”规定。二是贴近中心工作抓落实。围绕 “十一五”规划、“两区两带”建设、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石泉等重大决策的实施展开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交通、城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出现“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三是贴近群众利益抓落实。加强对退耕还林、扶贫搬迁、农村医保、社会保障、赈灾救济、“两免一补”、计生奖励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贴近发展环境抓落实。重点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职能错位、管理越位、责任主体缺位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等现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执法监察,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健全发展环境公众评价和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以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大工程”。一是不断深化“阳光工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把党务、政务、村务及医务、校务公开作为预防腐败的重中之重来抓,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满意。围绕依法、高效、便民、优质这一主题,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绩效考评制、效能告诫制和失职追究制,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赢得民心。三是着力建立“防范工程”,让人民群众放心。按照拓展范围抓结合、严格标准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注重与中心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办信办案、执法监察、源头治理、纠正不正之风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新闻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和筛选警示训诫对象,分类进行警示训诫,解决存在问题,努力达到保护干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学习贯彻党章深入推进反腐倡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