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
、可持续”的方针,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更加关注民生和弱势群体。注重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稳步提高对社会事业发展的供给水平,逐步完善“五个有所”的社会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完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发展壮大职业教育事业。二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三是推进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努力保证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不断提高我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五是按照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高校毕业生以及农村牧区输出劳动就业工作。六是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的优惠政策,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七是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八是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推广普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九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举全市之力帮助贫困旗县脱贫致富。
3、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确保国库资金调度安全、稳定运行,实现财政预算真正意义上的收支平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从预算收入和年终结余中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自然灾害救济、社保基金超预算缺口和其他不可预测的重要的资金缺口;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应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范围,提取和使用基金要编制预算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分配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确保财政收入完整、支出结构优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使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需要的职能完全体现。
4、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全覆盖和大致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实现手段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应以实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等化为目标,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一般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界定政府间支出责任,力争在以“五个有所”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和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凡属于地方事权范围的支出,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解决;凡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务,应明确中央地方各自所承担支出比例和各自承担的相应责任。二是建立以地方财政能力和支出需求为基础的公式化转移支付。尽快在转移支付中引入因素法,将地方政府直接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作为基本因素,并考虑包括支出需要、财政能力和税收努力等因素,引入均等化转移支付,确保不同地区获得水平大致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粮食生产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确保这些地区的民生需求得到优先保障。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建设,用法律形式把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预算、绩效和监督等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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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按照“以丰补欠”的原则,确保国库资金调度安全、稳定运行,实现财政预算真正意义上的收支平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从预算收入和年终结余中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自然灾害救济、社保基金超预算缺口和其他不可预测的重要的资金缺口;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应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范围,提取和使用基金要编制预算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预算分配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确保财政收入完整、支出结构优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使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需要的职能完全体现。
4、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全覆盖和大致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实现手段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应以实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等化为目标,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一般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界定政府间支出责任,力争在以“五个有所”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和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凡属于地方事权范围的支出,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解决;凡属于中央地方共同事务,应明确中央地方各自所承担支出比例和各自承担的相应责任。二是建立以地方财政能力和支出需求为基础的公式化转移支付。尽快在转移支付中引入因素法,将地方政府直接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作为基本因素,并考虑包括支出需要、财政能力和税收努力等因素,引入均等化转移支付,确保不同地区获得水平大致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粮食生产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确保这些地区的民生需求得到优先保障。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建设,用法律形式把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内容、形式、预算、绩效和监督等确定下来。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