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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
包头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本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是,理论联系实际,阐明“民生”、“公共财政支出”两个基本概念。二是回顾近几年来包头市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公共财政支出基本情况,总结了教育是民生之基,保障是民生之安,医疗是民生之需,就业是民生之本,居住是民生之重,分配是民生之源的财政支出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三是对照国际和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情况,分析了我市的差距,提出了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阐明为民理财;社会公共需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兼顾公平与效率五项原则,以及应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为改善民生提供充裕财力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全面覆盖和大致均等化。
  关键词:民生  公共财政支出
  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战略目标和具体要求:“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财政部长谢旭人撰文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方方面面都与财政息息相关。财政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始终牢记和认真履行公共财政的使命和责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服务…...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回顾总结我市民生财政投入的基本情况,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一、基本概念
  民生:指人的生活、生计。所谓“国计民生”、“谋生之道”。民生的主体是人,从集体意义上讲指的是“人民”、“国民”;从个体意义上讲指的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或自然人。民生的客体对象是社会经济活动,包括生活内容——衣、食、住、行、用、生、老、病、死、求学、就业、文化、信仰、安全、社交、婚姻、成就等等,概言之,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生活水平、生活差别、生活差距、生活安全等等。其具体形态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群体和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从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角度分析,大体包括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学技术、促进就业、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以及一般性公共服务等内容。
党的十七大系统地提出了改善民生的理念和政策取向,描绘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景,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际行动。因此,民生不仅是民众个人的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国家的公共性事业。而公共性恰恰是财政的灵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满足公共需要就成为财政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公共财政必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以保障人民的民生需求。
  财政支出(Public expenditures),也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就其内涵来讲,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对筹集起来的公共财政收入进行的有计划的再分配,是政府为履行其职能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是政府执行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所必须付出的成本。所以,财政支出也就是政府行为的成本。它包括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计划安排、拨付资金和监督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的全过程。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数额反映着政府介入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规模和深度,也反映着政府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共财政支出就其外延来看,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所需开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支出涵盖了政府公共支出的范围,反映着政府活动的方向,是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保障,也是财政支出管理的核心任务。政府公共财政支出总是由不同项目支出构成的,因此,财政支出体系是各种支出项目的系统组成,其中,涉及民生的支出项目体现着改善民生的内容和在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及增减变化情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实质就是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和2002年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后,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经济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有力的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也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同时,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支出结构,逐年增加了用于改善民生的公共支出。
  全市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35.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63亿元,增长了近3.6倍;可用财力由2002年的2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03亿元,增长了近3倍。与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市本级财政收入由2002年的14.7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6.2亿元,增长了近2.1倍,可用财力由2002年的14.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6.8亿元(含上级专项资金),增长了近1.6倍。
  在可用财力增加的同时,全市财政支出由2002年的31.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34.5亿元(含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增长了近3.3倍;市本级财政支出由2002年的18.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1.3亿元(含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增长了近1.8倍。在支出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部分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2002年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利、文体广播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仅为6.5亿元,到2007年达到18亿元,增长了近1.8倍,且新增可用财力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2002年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5亿元,2007年达到47.4亿元,增长了近3.5倍。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02年的月均534元提高到2007年的1095元,提高了1倍还多;城镇低保标准由2002年156元/月提高到2007年的230元/月,增加了74元/月;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由2005年1元/天增加到1.5元/天。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民生财政的要求,2008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新增可用财力4.7亿元(含非税收入先征后返部分),其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增加了1.6亿元,占增量财力的34%,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国家、自治区、包头市陆续出台了提高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及提高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及扶助贫困县脱贫等政策,财政用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投入及民生支出增加较快。根据包头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市本级财政今后两年每年可用财力年均增加约4亿元。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今后两年财政增收、可用财力增加部分将重点用于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水平,增加教育、医疗、住房补贴、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同时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财力均衡增长,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将成为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重要途径,精心组织实施了20件40项好事实事。截止2008年底,按照年初确定的好事实事项目总体要求,20件40项好事实事已全部完成,其中,超额完成12项,圆满完成28项。2009年1月16日,在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尔查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承诺,2009年包头市政府将再为人民群众办20件48项好事实事,总投资60多亿元。此次确定的20件好事,涉及到社保、就业、医疗、文化、交通、住房等方面。2009年,在社会保障方面,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受益面和覆盖面;城镇居民低保补助人均每月提高30元,达到310元;农村牧区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年提高180元,达到1180元。完善城镇基本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使所有职工都有机会享受医疗保险;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20元。城镇低保家庭取暖补贴每户每年提高200元,达到600元/年;安排农牧业保险补贴2500万元,将惠及6.5万农户。在住房方面,2009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所有低保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对包头市居民购买12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有关改善民生的主要项目情况分述如下:
  (一)教育是民生之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让所有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我市财政部门始终把教育投入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近几年,我市与自治区同步,率先在全国实施了“两免一补”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先后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科书纳入免费范围(城区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城区从2008年春季开始)、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对高等、中等教育执行奖助学金制度等。2008年市本级安排教育支出3.2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1%。2008年,我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居民及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全市25.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全部实现了免费上学,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提标资金全部到位。国家规定课程、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补助提标资金到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提标资金到位。一是我市32246名高等院校学生发放高等院校学生食堂补贴资金257万元(自治区资金128.9万元,本级匹配资金128.1万元),补贴期为2008年3、4、5、6四个月,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二是为我市9093名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73.1万元,补贴期为2008年3、4、5、6四个月,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比例为高等学校在校生的28%。开展救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特别是助学贷款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支付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58万元,高于去年全年水平。三是追加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479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资金,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补贴范围是中等职业在校一、二年级的学生。截止10月份,春季学期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47万元已全部下达各旗县区,共有22583名贫困生享受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寄宿生补贴提标资金到位。2008年春季下达蒙语授课寄宿生补助资金134万元,受助学生4067人,已于3月份全部下达各旗县区。从2008年秋季入学开始,实行少数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学生高中阶段全部免费教育。四是对822名学生发放高校国家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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