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为什么以“梅”托志?
龚自珍为什么以“梅”托志?
上海市育才中学 李强
梅兰竹菊,在中国文化中所代表、所承我的是相似、相同的寓意,都是中国文人感物喻志的最常见的象征。那么龚自珍用“椿”托志是否有着他独特的意义呢?如果用兰、竹、菊是否也可以?
这是一位学生在周末随笔中提出的问题。笔者试着作出这样的解读:
《病梅馆记》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它应该具有典型性。那么,《病梅馆记》为什么用“梅”托志,它的典型性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我们不妨从文化、史学、审美等多个角度作出解读。
“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江浙之梅皆病”,“广贮江宁、杭州、苏州之病梅”,在只有三百多字的《病梅馆记》中,作者三次提及“江浙(江宁、苏州、杭州)”之梅,这是作者随意为之,还是匠心所在?
其实,文中这样“陈述、描写”既是实写,又是虚写。明、清两代种植观赏梅的规模已经相当大,种植技术已经相当高,品种也不断增多。明清两代“文入画士”咏梅、画梅之风有增无减,杨慎、焦宏、高启、唐寅诸名家,有大量的梅花诗与画;徐渭、姚涞、刘基等,则均有梅花文赋。当时苏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地,都以植梅成林而闻名。可见作者如此“创作”是有坚实的现实基础的。直至今天,梅花还是南京、武汉、无锡、梅州等地的市花呢。
《病梅馆记》陈述、描写的现实基础,为其“志”的阐述建立了坚实的物质基石。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深刻的寓意。因为文章是“托志”的,文中的“梅”即人,“江浙之梅”即江浙之人。
我们从史学角度看,作者的陈述、描写与明清科举的现状竟然是如此的匹配、吻合。
韩茂莉、胡兆量在《中国古代状元分布的文化背景》(《地理学报》1998年6期)一文中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表述:
元明清三代状元籍贯的地理分布与前代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一时期全国共有状元194名……南方状元则有168名,占86.6%,南方籍贯状元在数额上形成了绝对优势。历代状元人数最多的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地方,即今江苏省苏州市及其属县吴县,共出状元27名,居全国之冠,状元数额次于苏州的有浙江杭州、绍兴两地,共出过7名状元……这些状元相对集中的州府,多数位于江浙一带。
这样看来,作者文中的“江浙(江宁、苏州、杭州)”是有所特指的,是有其坚实的史学基石的。我们在赏析《病梅馆记》的时候,不妨从史学意义上作出解读。从这个角度看,作者用“梅”来“托志”,才能尽其意,才能尽其心,而兰、竹、菊,则不具备这样的可以“托志”的“功能”。
再从“残梅”和“疗梅”的行为、动作看。摧残“梅”的动作,在文中有“斫”、“删”、“天”、“锄”、“遏”等;救治“梅”的动作有“纵”、“顺”、“解”、“复”、“全”等。这些既是种梅的园艺工对待“梅”的最常见的行为、动作,又与统治者对待“人”的行为、动作极其类似。
在历任京官的20年中,龚自珍虽困阨闲曹,但他仍屡屡上书,指斥时弊,可是都未被采纳,甚至还被同僚视为“痼疾”。在人生大大小小的遭遇中,作者不正是尝到了“斫”、“删”、“夭”、“锄”、“遏”的迫害吗?在人才观上,作者曾高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在社会观上,作者又指出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贫富不相齐,他极力要求改革科举制,希望朝廷多方罗致“通经致用”的人才。从这个角度看,作者用“梅”来“托志”,可以把所“托”的“志”表达得更加贴切,更加真切,更加淋漓尽致。兰、竹、菊,在成长过程中不具备这样的生长“经历”。
我们还可以从中国人对“梅”的审美习惯看。“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的审美习俗几千年来并没有变化。这就使得这种“摧残”梅(人才)的方法、手段显得自然、平常、见怪不怪,甚至理所当然。直至今天,我们在制作、欣赏“盆景梅”的时候,还是或“整形修剪”,或描绘、拍摄这样“畸形”的“美”。
这样看来,以“梅”“托志”是龚自珍的最佳选择,兰、竹、菊,则不能承载作者这样的“志”的阐述,或者说不能自然地、形象地、艺术地“托志”。
如果从这样三个角度作解读,那么,本文“通过谴责人们对梅花的摧残,形象地揭露和抨击了清王朝统治阶级束缚人民思想,压制、摧残人才,表达了要求改革政治、追求个性解放的强烈愿望”的主旨就更加清晰了。文章“托物言志、以梅喻人”、“以写梅为名,以喻人为实”的写作方法也落到实处了。 《龚自珍为什么以“梅”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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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育才中学 李强
梅兰竹菊,在中国文化中所代表、所承我的是相似、相同的寓意,都是中国文人感物喻志的最常见的象征。那么龚自珍用“椿”托志是否有着他独特的意义呢?如果用兰、竹、菊是否也可以?
这是一位学生在周末随笔中提出的问题。笔者试着作出这样的解读:
《病梅馆记》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它应该具有典型性。那么,《病梅馆记》为什么用“梅”托志,它的典型性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我们不妨从文化、史学、审美等多个角度作出解读。
“江宁之龙蟠,苏州之邓尉,杭州之西溪,皆产梅”,“江浙之梅皆病”,“广贮江宁、杭州、苏州之病梅”,在只有三百多字的《病梅馆记》中,作者三次提及“江浙(江宁、苏州、杭州)”之梅,这是作者随意为之,还是匠心所在?
其实,文中这样“陈述、描写”既是实写,又是虚写。明、清两代种植观赏梅的规模已经相当大,种植技术已经相当高,品种也不断增多。明清两代“文入画士”咏梅、画梅之风有增无减,杨慎、焦宏、高启、唐寅诸名家,有大量的梅花诗与画;徐渭、姚涞、刘基等,则均有梅花文赋。当时苏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地,都以植梅成林而闻名。可见作者如此“创作”是有坚实的现实基础的。直至今天,梅花还是南京、武汉、无锡、梅州等地的市花呢。
《病梅馆记》陈述、描写的现实基础,为其“志”的阐述建立了坚实的物质基石。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深刻的寓意。因为文章是“托志”的,文中的“梅”即人,“江浙之梅”即江浙之人。
我们从史学角度看,作者的陈述、描写与明清科举的现状竟然是如此的匹配、吻合。
韩茂莉、胡兆量在《中国古代状元分布的文化背景》(《地理学报》1998年6期)一文中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表述:
元明清三代状元籍贯的地理分布与前代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一时期全国共有状元194名……南方状元则有168名,占86.6%,南方籍贯状元在数额上形成了绝对优势。历代状元人数最多的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地方,即今江苏省苏州市及其属县吴县,共出状元27名,居全国之冠,状元数额次于苏州的有浙江杭州、绍兴两地,共出过7名状元……这些状元相对集中的州府,多数位于江浙一带。
这样看来,作者文中的“江浙(江宁、苏州、杭州)”是有所特指的,是有其坚实的史学基石的。我们在赏析《病梅馆记》的时候,不妨从史学意义上作出解读。从这个角度看,作者用“梅”来“托志”,才能尽其意,才能尽其心,而兰、竹、菊,则不具备这样的可以“托志”的“功能”。
再从“残梅”和“疗梅”的行为、动作看。摧残“梅”的动作,在文中有“斫”、“删”、“天”、“锄”、“遏”等;救治“梅”的动作有“纵”、“顺”、“解”、“复”、“全”等。这些既是种梅的园艺工对待“梅”的最常见的行为、动作,又与统治者对待“人”的行为、动作极其类似。
在历任京官的20年中,龚自珍虽困阨闲曹,但他仍屡屡上书,指斥时弊,可是都未被采纳,甚至还被同僚视为“痼疾”。在人生大大小小的遭遇中,作者不正是尝到了“斫”、“删”、“夭”、“锄”、“遏”的迫害吗?在人才观上,作者曾高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在社会观上,作者又指出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贫富不相齐,他极力要求改革科举制,希望朝廷多方罗致“通经致用”的人才。从这个角度看,作者用“梅”来“托志”,可以把所“托”的“志”表达得更加贴切,更加真切,更加淋漓尽致。兰、竹、菊,在成长过程中不具备这样的生长“经历”。
我们还可以从中国人对“梅”的审美习惯看。“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的审美习俗几千年来并没有变化。这就使得这种“摧残”梅(人才)的方法、手段显得自然、平常、见怪不怪,甚至理所当然。直至今天,我们在制作、欣赏“盆景梅”的时候,还是或“整形修剪”,或描绘、拍摄这样“畸形”的“美”。
这样看来,以“梅”“托志”是龚自珍的最佳选择,兰、竹、菊,则不能承载作者这样的“志”的阐述,或者说不能自然地、形象地、艺术地“托志”。
如果从这样三个角度作解读,那么,本文“通过谴责人们对梅花的摧残,形象地揭露和抨击了清王朝统治阶级束缚人民思想,压制、摧残人才,表达了要求改革政治、追求个性解放的强烈愿望”的主旨就更加清晰了。文章“托物言志、以梅喻人”、“以写梅为名,以喻人为实”的写作方法也落到实处了。 《龚自珍为什么以“梅”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