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各办事处、村、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1、信访问题不出镇;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
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综治、司法要密切配合做好息访稳定工作。
(一)一般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主管部门接访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接访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文明礼貌,切实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劝返,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可移交信访办,由信访办立案处理。
(二)重点信访案件(主要指市委、市政府及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脚板的各类复杂案件)由信访办实行三书一挂六联责任单制度。即《信访案件中责任通知书》、《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均采用六联单形式)以及《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挂牌督办,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1、授理--立案归档。信访办对来访人反映事由要细心倾听,做好记录,报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后,填写《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责任无法分清的,由镇主要领导确定后签发。同时信访办与信访当事人签订《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存档,劝告信访人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在承诺处结时限内不能越级上访,并告之信访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以便信访人随时咨询办理情况。
2、送达--“六联”互动。信访办将填写好的《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组织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信访当事人各1份,信访办存档一份。
3、处理--归口办理。承办部门接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30天,自收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之日算起)将问题处结,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案,必须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信访办要随时掌握信访问题处理进度,以便答复信访人咨询。处理间或处结后若再发生越级访,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信访办到现场将上访人劝返。
4、回复--解难释惑。承办部门将案件处结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发《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信访办做好信访案件回访工作,分别送达组织办、党政办、秘书办、信访办和信访当事人。回复对象、范围和内容可根据案情,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5、挂牌督办。信访办设立“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自《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对承办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何时处结何时摘牌。
(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经常召开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镇的稳定形势,消除稳定隐患,把苗头性、倾向性上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疑难复杂、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案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参加的信访联系协调会,集思广益,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四)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
经镇各相关部门处理,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后当事人仍不服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等实行听证会制度,通过质询、辩论、评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进问题的彻底解决。
四、保障机制
1、信息排查制度。镇综治办每周一次召开各办事处信访代理员例会。收集矛盾纠纷信息,调度稳定问题调处情况。通过分析形势,掌握信访动向,排查疑难案件,制定出预防和接待工作预案,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对影响全镇稳定工作的信访案件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及听证会,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3、通报制度。一是由综治办将各办事处一周来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予以汇总,以《绣惠综治》的形式进行通报。二是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发生群众越级上访的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三是对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对信访人冷、硬、损、态度野蛮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
4、挂牌督办制度。设立“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对承办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公开信访案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何时处结何时摘牌,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
5、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因接待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或承诺时限不办结而引发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复访、集体访或越级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组织办要严格考核、量化定级,各级各部门的信访问题处结率将直接与年终评先树优、奖金发放挂钩。
五、加强领导
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加快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超前摸排、化解矛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稳定。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创出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将大力宣传、推广,并予以表彰。
六、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件发至各行政村)
附件:
1、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2、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
3、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同志(住址:电话:)
于年月日来访,反映
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为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此事。承办单位要将此问题于年月日前认真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结,应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情况。信访人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承办部门的工作,耐心等待处理,在调查处理期间可到承办部门了解情况,但不得越级反映同一信访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约。
承诺单位:(盖章)
信访人:(签字)
2005年月日
附件2
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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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条例》第32条规定。现将办事处村等人来访,反映问题转送处理(办公电话:),请在30日内,即月日前将问题处结,并认真填写《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报送镇信访办公室(一式6份)。若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不能结案,需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时间,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领导批示:
1.稳定线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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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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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3309.html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1、信访问题不出镇;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
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综治、司法要密切配合做好息访稳定工作。
(一)一般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主管部门接访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接访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文明礼貌,切实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劝返,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可移交信访办,由信访办立案处理。
(二)重点信访案件(主要指市委、市政府及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脚板的各类复杂案件)由信访办实行三书一挂六联责任单制度。即《信访案件中责任通知书》、《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均采用六联单形式)以及《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挂牌督办,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1、授理--立案归档。信访办对来访人反映事由要细心倾听,做好记录,报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后,填写《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责任无法分清的,由镇主要领导确定后签发。同时信访办与信访当事人签订《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存档,劝告信访人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在承诺处结时限内不能越级上访,并告之信访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以便信访人随时咨询办理情况。
2、送达--“六联”互动。信访办将填写好的《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组织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信访当事人各1份,信访办存档一份。
3、处理--归口办理。承办部门接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30天,自收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之日算起)将问题处结,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案,必须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信访办要随时掌握信访问题处理进度,以便答复信访人咨询。处理间或处结后若再发生越级访,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信访办到现场将上访人劝返。
4、回复--解难释惑。承办部门将案件处结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发《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信访办做好信访案件回访工作,分别送达组织办、党政办、秘书办、信访办和信访当事人。回复对象、范围和内容可根据案情,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5、挂牌督办。信访办设立“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自《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对承办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何时处结何时摘牌。
(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经常召开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镇的稳定形势,消除稳定隐患,把苗头性、倾向性上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疑难复杂、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案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参加的信访联系协调会,集思广益,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四)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
经镇各相关部门处理,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后当事人仍不服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等实行听证会制度,通过质询、辩论、评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进问题的彻底解决。
四、保障机制
1、信息排查制度。镇综治办每周一次召开各办事处信访代理员例会。收集矛盾纠纷信息,调度稳定问题调处情况。通过分析形势,掌握信访动向,排查疑难案件,制定出预防和接待工作预案,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对影响全镇稳定工作的信访案件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及听证会,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3、通报制度。一是由综治办将各办事处一周来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予以汇总,以《绣惠综治》的形式进行通报。二是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发生群众越级上访的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三是对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对信访人冷、硬、损、态度野蛮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
4、挂牌督办制度。设立“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对承办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公开信访案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何时处结何时摘牌,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
5、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因接待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或承诺时限不办结而引发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复访、集体访或越级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组织办要严格考核、量化定级,各级各部门的信访问题处结率将直接与年终评先树优、奖金发放挂钩。
五、加强领导
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加快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超前摸排、化解矛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稳定。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创出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将大力宣传、推广,并予以表彰。
六、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件发至各行政村)
附件:
1、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2、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
3、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同志(住址:电话:)
于年月日来访,反映
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为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此事。承办单位要将此问题于年月日前认真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结,应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情况。信访人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承办部门的工作,耐心等待处理,在调查处理期间可到承办部门了解情况,但不得越级反映同一信访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约。
承诺单位:(盖章)
信访人:(签字)
2005年月日
附件2
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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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条例》第32条规定。现将办事处村等人来访,反映问题转送处理(办公电话:),请在30日内,即月日前将问题处结,并认真填写《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报送镇信访办公室(一式6份)。若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不能结案,需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时间,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领导批示:
1.稳定线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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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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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