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四五普法工作汇报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开展税收宣传,增强了税收宣传的整体效果。如2004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稿件,国家级8篇,省级10篇,市级173篇,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加强依法治税工作。
加强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税涉及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做好此项工作,就要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执法风险防范、执法质量控制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工作质量标准。国税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我局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标准。
1、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四.五”期间,我局根据省局、市政府有关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国税局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印了《××市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完善了税收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了以内部考核为主,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执法考核体系,实现了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从而规范了税务执法,提高了国税部门的形象,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2、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我局根据现行税务机构、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以岗定责的要求制定岗责体系,明晰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专业化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力求做到全市岗位职责规范统一。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执法行为,实行阳光执法。为此,我局制定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评议。我局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及时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此外,我局还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创新“两权”监督办法,依托和整合税收征管软件,建立了人机结合、动态管理的税收执法预警监控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把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关。为认真贯彻省局对税收重点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税收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市局重新调整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移送案件审理标准,制定了集体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规范涉税案件移送操作,市局与公安部门讨论研究,确定了根据案情情况采取会审移送、当时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三种移送办法,明确由稽查局扎口,法规处会审,分管局领导审批的案件移送程序、办法。
(三)加强管理,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和审查备案制度。处理好法律事务本身就是一个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局十分注重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使法律工作“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从制度上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办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规定,对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严格把好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确保文件制定和文书制作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同时,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局进一步明确凡是省局统一制发的文件,县(区)局不得重复制定。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职能。近年来,市局积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优化办税流程和简化工作环节和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很大步伐。《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1件与现行文件相冲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继续做好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同时规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许可和收费情形。另外我们积极进驻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纳税人开展“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并利用因特网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和服务。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上作了汇报,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提供了支持和储备。
(五)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十五”时期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根据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统一要求,继续坚持点面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优化税收法治外部环境的职能作用。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作用充分得以体现:仅2004年一年,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515起,查补税款1890万元,罚款674万元,滞纳金56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达95.45%,依法移送率达100%。税务稽查为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促进全市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保证全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三、五年普法成果显著,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依法治税和普法基础工作扎实,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了执法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税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都能自觉守法、廉洁奉公,干部没有发生违法犯罪情况。在市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连年取得优秀成绩,多次被评为免评单位。
&n 《税务局四五普法工作汇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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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加强依法治税工作。
加强普法和推进依法治税涉及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做好此项工作,就要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执法风险防范、执法质量控制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税收工作质量标准。国税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法制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我局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行了完善、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规范了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工作标准。
1、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度。“四.五”期间,我局根据省局、市政府有关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制定了《××市国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市国税局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局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印了《××市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完善了税收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了以内部考核为主,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执法考核体系,实现了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从而规范了税务执法,提高了国税部门的形象,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2、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我局根据现行税务机构、岗位设置情况,按照以岗定责的要求制定岗责体系,明晰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专业化质量指标考核标准,力求做到全市岗位职责规范统一。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执法行为,实行阳光执法。为此,我局制定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积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评议。我局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及时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此外,我局还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创新“两权”监督办法,依托和整合税收征管软件,建立了人机结合、动态管理的税收执法预警监控机制。
(二)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把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关。为认真贯彻省局对税收重点执法检查的要求,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对各县(区)局和各直属单位进行税收执法检查。为认真贯彻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市局重新调整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并确定了移送案件审理标准,制定了集体审理工作规程,明确了法规部门、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审理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规范涉税案件移送操作,市局与公安部门讨论研究,确定了根据案情情况采取会审移送、当时移送、和公安提前介入三种移送办法,明确由稽查局扎口,法规处会审,分管局领导审批的案件移送程序、办法。
(三)加强管理,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制度和审查备案制度。处理好法律事务本身就是一个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过程,我局十分注重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使法律工作“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从制度上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办法》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规定,对国税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执法文书,严格把好法律关、业务关、协调关,确保文件制定和文书制作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同时,为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系统性和规范性,我局进一步明确凡是省局统一制发的文件,县(区)局不得重复制定。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职能。近年来,市局积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优化办税流程和简化工作环节和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很大步伐。《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废止1件与现行文件相冲突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继续做好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同时规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许可和收费情形。另外我们积极进驻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纳税人开展“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并利用因特网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和服务。通过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上作了汇报,为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提供了支持和储备。
(五)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十五”时期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根据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统一要求,继续坚持点面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优化税收法治外部环境的职能作用。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作用充分得以体现:仅2004年一年,全市各级稽查部门共查处各类涉税案件515起,查补税款1890万元,罚款674万元,滞纳金56万元。查补税款入库率达95.45%,依法移送率达100%。税务稽查为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促进全市税收秩序的不断好转,保证全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做出了新的贡献。
三、五年普法成果显著,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依法治税和普法基础工作扎实,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实现了执法人员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税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都能自觉守法、廉洁奉公,干部没有发生违法犯罪情况。在市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中连年取得优秀成绩,多次被评为免评单位。
&n 《税务局四五普法工作汇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