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筑低保平台 切实做好民心工程
哑巴,儿媳精神失常,还有2个年幼的孙子,家中仅有的劳动力尚不能正常进行劳动生产,生活非常困难,老宫林村的村委当时才建议给低保户40元,我们在抽查中发现这个问题以后,及时地给该村委纠正,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收入,将李开周的低保标准定为160元,同时给予补助医疗救助金500元,使该低保户的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李开周夫妇非常感动,逢人便讲,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最后,根据新调查的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低保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通过认真细致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把关,有力地保证了低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办法,首先是加强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什么样的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使低保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进行。其次是对申请低保的对象户,我们的做法是由居(村)委会接受低保申请人的本人申请,并拟出评定保障意见,张榜公布低保人员的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在群众无异议后,将评定意见报乡镇民政办审核,然后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乡镇作出评定保障金的建议,报县民政局审批。最后,我们还经常汇同县财政局一起,组织人力,深入到各乡镇的低保对象户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防止了错保、重保、漏保现象的发生。
五、严把发放关,确保低保金及时发放到位
为了方便低保对象,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实现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真正解决最困难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低保金的发放问题,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积极与各家金融机构协商,鉴于县邮政局的覆盖面广的情况,最终决定与县邮政局达成协议,由邮政局统一发放低保金,低保对象凭存折和身份证领取,防止了截留和克扣现象的发生。二是根据去年调查发现东园镇月眉村的村干部任意扣留低保金存折抵公购粮的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同时将村级发放低保金存折工作,改为由乡镇级统一发放,我们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到县民政局领取到低保对象存折后,不再发给各村(居)委会,而是通知各村低保对象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乡镇民政办领取,不得代领。为了保证这一方法的效果,我们在钱坑镇作为试点单位,通过镇民政办发放低保金存折,得到了低保对象的拥护和支持,他们认为虽然多走了一点路,但是能及时领到了低保金存折,为这种做法拍手叫好。这种做法虽然加重了乡镇一级民政的工作量,但是减少了中间发放环节,确保了低保对象能及时领到保障金存折,防止了一些违反规定任意停发低保金存折现象的发生。三是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复核、发放流程管理上,坚持一个“严”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是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全部都纳入,不符合条件决不开“口子”;在核实保障金时,突出一个“准”字,确保不错发漏发;在对象管理上突出一个“动”字,根据其家庭人员和收入情况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待遇,做到“进出两畅通”;在办事程序上,坚持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保障金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由于我县是全省16个贫困县之一,乡镇财政困难,低保的配套资金难于及时落实到位。二是低保对象普遍存在自救能力差,不能脱贫致富的现象,造成低保工作虽然落实到位,但却不能较好地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难的生活局面。三是医疗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少,无法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过去省下拨的医疗救助金局限于城镇低保对象享受范围,现在上级的文件要求不仅城镇低保对象可享受,农村低保对象亦可享受,五保户也可享受,突发性疾病造成困难的对象也可享受,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而上级下拨的医疗救助款却增加幅度不大,难于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建议尽快将医疗救助金列入财政预算。
我县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离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局
二OO*年*月
《努力构筑低保平台 切实做好民心工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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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低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积极采取各种办法,首先是加强宣传力度,使低保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什么样的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使低保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进行。其次是对申请低保的对象户,我们的做法是由居(村)委会接受低保申请人的本人申请,并拟出评定保障意见,张榜公布低保人员的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在群众无异议后,将评定意见报乡镇民政办审核,然后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乡镇作出评定保障金的建议,报县民政局审批。最后,我们还经常汇同县财政局一起,组织人力,深入到各乡镇的低保对象户中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防止了错保、重保、漏保现象的发生。
五、严把发放关,确保低保金及时发放到位
为了方便低保对象,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实现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真正解决最困难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低保金的发放问题,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积极与各家金融机构协商,鉴于县邮政局的覆盖面广的情况,最终决定与县邮政局达成协议,由邮政局统一发放低保金,低保对象凭存折和身份证领取,防止了截留和克扣现象的发生。二是根据去年调查发现东园镇月眉村的村干部任意扣留低保金存折抵公购粮的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同时将村级发放低保金存折工作,改为由乡镇级统一发放,我们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到县民政局领取到低保对象存折后,不再发给各村(居)委会,而是通知各村低保对象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乡镇民政办领取,不得代领。为了保证这一方法的效果,我们在钱坑镇作为试点单位,通过镇民政办发放低保金存折,得到了低保对象的拥护和支持,他们认为虽然多走了一点路,但是能及时领到了低保金存折,为这种做法拍手叫好。这种做法虽然加重了乡镇一级民政的工作量,但是减少了中间发放环节,确保了低保对象能及时领到保障金存折,防止了一些违反规定任意停发低保金存折现象的发生。三是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复核、发放流程管理上,坚持一个“严”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是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全部都纳入,不符合条件决不开“口子”;在核实保障金时,突出一个“准”字,确保不错发漏发;在对象管理上突出一个“动”字,根据其家庭人员和收入情况发生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障待遇,做到“进出两畅通”;在办事程序上,坚持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保障金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由于我县是全省16个贫困县之一,乡镇财政困难,低保的配套资金难于及时落实到位。二是低保对象普遍存在自救能力差,不能脱贫致富的现象,造成低保工作虽然落实到位,但却不能较好地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难的生活局面。三是医疗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少,无法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过去省下拨的医疗救助金局限于城镇低保对象享受范围,现在上级的文件要求不仅城镇低保对象可享受,农村低保对象亦可享受,五保户也可享受,突发性疾病造成困难的对象也可享受,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而上级下拨的医疗救助款却增加幅度不大,难于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建议尽快将医疗救助金列入财政预算。
我县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离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局
二OO*年*月
《努力构筑低保平台 切实做好民心工程(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