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筑低保平台 切实做好民心工程
努力构筑低保平台切实做好民心工程
低保工作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广大弱质群体所赞誉的一项“民心工程”,低保工作实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我县于1998年1月开始建立并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是城镇140元,农村90元。2002年上半年我县共审核、评定了低保对象3171户,10397人(其中居民886户,2912人,村民2285户,7485人),月保障金23.1万元,人月均22.2元,下半年我县又根据省、市有关低保扩面的文件精神,落实应保尽保,组织人力对全县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审批,新增低保对象3204户,12701人,2002年度共评定低保对象6375户,23098人(其中居民1305户,4519人,村民5070户,18579人)月保障金57.5万元,人月均24.9元,全年共需低保资金511.1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136万元,省低保补助款178.5万元,乡镇配套资金196.6万元)。2003年共评定了低保对象6353户,23310人(其中居民933户,3169人,村民5420户,20141人)月保障金71.2万元,人月均30.6元。年需保障金854.6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136万元,省补助款348.1万元,乡镇配套资金370.5万元)。2004年共评定低保对象7541户,27167人。全县月保障金86.1万元,人月均31.7元。年需保障金1033.2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136万元,省补助款630万元,乡镇配套资金267万元)。其中农村低于1000元以下已保对象有5632户,23968人,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根据实际,如果仍有村民遭受到天灾人祸的情况,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将以最快的速度对其进行审核,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报县财政局核拨低保金,确保应保尽保。同时,为了进一步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医疗难问题,我县在2001年、2002年、2003年共下拨了122万元医疗救助款,先后为17764人次的低保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对他们的治病康复,生活保健起了极其重要作用。实施低保制度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大力协作下,我县低保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实施,低保覆盖面逐年增大,低保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县已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证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行
首先,我们县把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其次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之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县长黄陇章经常关心和过问低保工作的开展和资金的落实问题,并一再强调低保工作是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县民政局结合当前低保扩面的实际,针对低保工作量加大,积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的领导机构,县民政局陈燕展局长亲抓,张少君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在各股室抽调得力人员,为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再次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从定期复核、调整补差到保障数据统计、资金发放和数据分析等进行计算机处理,减轻了工作量,保证了数据统计的准确性,较好地实现了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手段。
二、资金落实到位,保证了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低保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只有保证每年的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才能推进低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为此,我们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每年都提前二个月组织召开新一年度全县低保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新一年度低保评定工作。根据各乡镇排查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立足于实现应保尽保,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遵循保障基本生活和鼓励就业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消费结构和物价水平的变化,确定较为合理的标准;同时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制订好新一年度低保工作方案初稿并与县财政局协商,达成共识后,联合向县政府申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低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县民政局和财政局的联合请示方案,并作了具体批复,从而保证了我县所需的低保经费。由于低保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为全面实现应保尽保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调查,掌握低保基数
为切实做好低保工作,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首先我们按照省、市有关低保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组织各乡镇、各居委、村委分别对所属区域的申请低保人员的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资产情况,住房情况等等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标准的按特困、较困、贫困三种类型进行建立低保家庭备案,列入低保花名册。其次是县民政局根据各乡镇、各居、村委调查汇总的花名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多保、少保、重保、漏保、骗保消灭在萌芽状态。例如在去年抽查中发现灰寨镇老宫林村困难群众李开周,全家6口人,其夫妇两人年老体弱多病,儿子 《努力构筑低保平台 切实做好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