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产品性质与教育财政体制
农村教育产品性质与教育财政体制
刘惠林
[摘要]农村教育产品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农村教育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破除农村教育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观念,坚持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基本目标,建立以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为主体的农村教育财政体制。
[关键词]农村教育全国性公共产品财政体制公平
[作者简介]刘惠林(1957-),男,山东阳谷人,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教育管理学、农村教育研究。(黑龙江哈尔滨1 50080)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丈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教育财政体制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7JA880034)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0)36-0005-03
进入2l世纪,农村教育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全社会普遍认为发展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是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正确认识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基本目标,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以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为主体的农村教育财政体制是发展农村教育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
1.农村教育是公共产品。教育产品,是指教育部门和教育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这种产品又称教育服务:对教育产品属性的讨论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上的:公共产品理论最先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他将公共产品定义为: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无法排除他人参与分享。人们普遍认同公共产品有两个典型的特征:一是消费的非竞争性,二是收益的非排他性。但在具体问题上,各种公共产品的情况是复杂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很大的差别。以小学和初中教育为例,在前工业化时期,它是私人产品;进入工业化时代后,世界多数国家将其规定为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成为公共产品。
农村教育是指县以下地区的教育,包括县镇教育和乡村教育两部分、具体地说,主要是指县以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与继续教育?农村教育产品是公共产品,这是由农村教育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根据公共产品的界定,分析我国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
第一,农村教育产鼎消费的非排他性。我国已普及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权是人的基本人权,教育是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规划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产品的消费将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一部分人多消费农村教育产品,而另一部分人就少消费或不能消费农村教育对于农村的每一名社会成员都是不可缺少的二当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不足时,国家应采用行政手段保证农村教育的供给,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因此,在今后的我国,农村教育产品的消费本质上是不具备排他性的。第二,农村教育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与进步的 。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现在,农村普通高中的需求主要是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生源不足一直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我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适龄人口在逐年下降,农村义务教育已普遍出现学生减少、教师超编的情况,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仅就其规模、师资数量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已能基本满足需要,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需求不足第三,农村教育产品的提供具有衬:会性。农村教育产品提供者可以是多元的,但政府必须是主体,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要鼓励民办和中外含作办学、就总体而言,农村教育产品的供给表现为社会性而非个人性,政府应是农村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农村教育政策的制定者要充分满足农民及家庭对教育的需求,农村教育具有社会性。第四,农村教育具有多功能性。教育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功能在农村教育上都有明显体现,表现出特有的内涵。农村教育通过传播文化知识培养掌握科学技术的专门劳动力,传播现代文明,促进农村的社会进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起到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因此,当代中国农村教育是公共产品,政府应承担农村教育产品主要供给者的责任,
2.农村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按其受益范围或效用溢出的程度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从理论上讲,全国性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受益范围是跨区域的,可供全国居民同等消费并且共同享用的产品:
现在,对农村义务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基本上无争议,但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产品是地方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是指在地方的层次上被消费者共同且平等地消费的产晶,比较典型的如城市的消防队、治安警察、路灯等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政府由于掌握信息多,接近于享受教育产品的地方公众,能够提供适应地方社会需要的教育产品、由于社会经济生活中信息的不完备性和非确定性,中央政府对全体居民的偏好很难了解清楚,因此,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失误的可能性:不是过量提供公共产品,就是提供不足。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势必造成不同地区人们对公共产品的偏好不同,也就意味着全部由中央政府提供同质公共产品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因此,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属于地方性公共产品。但这种观点目前受到越来越多的否定,否定的理由有三:第一,我国农村教育已纳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关键,教育是推进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基础。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受益范围已不限于农村地区,其主要受益者从地域范围讲,是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及本省区大中城市;从社会发展角度看,是全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第二,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子弟通过高考走进大专院校,而他们毕业后很少再回到农村,从而使农村义务教育成为大量城市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城市成为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受益者,而农村并未得到适当的补贴(即所谓的庇古补贴)。这种情况导致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边际社会收益高于边际私人收益,使得其供给小于最佳供给,减少了社会福利。农村教育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为农民转变为市民提供了基础,因此,农村教育产品是全国性公共产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街,中央财政占主导地位,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薄弱,如果将农 《农村教育产品性质与教育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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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林
[摘要]农村教育产品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农村教育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破除农村教育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观念,坚持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基本目标,建立以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为主体的农村教育财政体制。
[关键词]农村教育全国性公共产品财政体制公平
[作者简介]刘惠林(1957-),男,山东阳谷人,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教育管理学、农村教育研究。(黑龙江哈尔滨1 50080)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丈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教育财政体制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7JA880034)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0)36-0005-03
进入2l世纪,农村教育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全社会普遍认为发展农村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是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正确认识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基本目标,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以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为主体的农村教育财政体制是发展农村教育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
1.农村教育是公共产品。教育产品,是指教育部门和教育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这种产品又称教育服务:对教育产品属性的讨论是建立在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上的:公共产品理论最先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他将公共产品定义为:将该商品的效用扩展于他人的成本为零;无法排除他人参与分享。人们普遍认同公共产品有两个典型的特征:一是消费的非竞争性,二是收益的非排他性。但在具体问题上,各种公共产品的情况是复杂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很大的差别。以小学和初中教育为例,在前工业化时期,它是私人产品;进入工业化时代后,世界多数国家将其规定为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成为公共产品。
农村教育是指县以下地区的教育,包括县镇教育和乡村教育两部分、具体地说,主要是指县以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与继续教育?农村教育产品是公共产品,这是由农村教育的性质所决定的.我们根据公共产品的界定,分析我国农村教育产品的性质:
第一,农村教育产鼎消费的非排他性。我国已普及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权是人的基本人权,教育是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规划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产品的消费将不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不会因为一部分人多消费农村教育产品,而另一部分人就少消费或不能消费农村教育对于农村的每一名社会成员都是不可缺少的二当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不足时,国家应采用行政手段保证农村教育的供给,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因此,在今后的我国,农村教育产品的消费本质上是不具备排他性的。第二,农村教育产品消费的非竞争性:教育是现代社会发展与进步的 。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现在,农村普通高中的需求主要是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生源不足一直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我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适龄人口在逐年下降,农村义务教育已普遍出现学生减少、教师超编的情况,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仅就其规模、师资数量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已能基本满足需要,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需求不足第三,农村教育产品的提供具有衬:会性。农村教育产品提供者可以是多元的,但政府必须是主体,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要鼓励民办和中外含作办学、就总体而言,农村教育产品的供给表现为社会性而非个人性,政府应是农村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农村教育政策的制定者要充分满足农民及家庭对教育的需求,农村教育具有社会性。第四,农村教育具有多功能性。教育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功能在农村教育上都有明显体现,表现出特有的内涵。农村教育通过传播文化知识培养掌握科学技术的专门劳动力,传播现代文明,促进农村的社会进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起到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因此,当代中国农村教育是公共产品,政府应承担农村教育产品主要供给者的责任,
2.农村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按其受益范围或效用溢出的程度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从理论上讲,全国性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受益范围是跨区域的,可供全国居民同等消费并且共同享用的产品:
现在,对农村义务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基本上无争议,但许多专家学者认为农村高中阶段教育产品是地方性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是指在地方的层次上被消费者共同且平等地消费的产晶,比较典型的如城市的消防队、治安警察、路灯等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政府由于掌握信息多,接近于享受教育产品的地方公众,能够提供适应地方社会需要的教育产品、由于社会经济生活中信息的不完备性和非确定性,中央政府对全体居民的偏好很难了解清楚,因此,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存在着失误的可能性:不是过量提供公共产品,就是提供不足。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势必造成不同地区人们对公共产品的偏好不同,也就意味着全部由中央政府提供同质公共产品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因此,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属于地方性公共产品。但这种观点目前受到越来越多的否定,否定的理由有三:第一,我国农村教育已纳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系统中,“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关键,教育是推进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基础。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受益范围已不限于农村地区,其主要受益者从地域范围讲,是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及本省区大中城市;从社会发展角度看,是全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第二,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子弟通过高考走进大专院校,而他们毕业后很少再回到农村,从而使农村义务教育成为大量城市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城市成为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受益者,而农村并未得到适当的补贴(即所谓的庇古补贴)。这种情况导致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边际社会收益高于边际私人收益,使得其供给小于最佳供给,减少了社会福利。农村教育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为农民转变为市民提供了基础,因此,农村教育产品是全国性公共产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街,中央财政占主导地位,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薄弱,如果将农 《农村教育产品性质与教育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