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
试论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
张楠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西安710062)
摘要:教育行政体制是国家行政体制的一个分支,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受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影响。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在政治上受国体、政体、历史背景和多中心的权力主体影响;在经济上,教育经费来源和市场机制等因素可加速教育分权的进程。目前,基于国家的民族性、历史文化、社会和民众对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对教育管理的高度关注,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通过分权的形式可避免集权和垄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社会参与度,调动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等等。
关键词:分权;教育行政体制;因素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0)12-0015-03
教育行政体制是指教育行政权力的确立与划分、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间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这些制度所反映的问题归根结底也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管理教育的问题…。由于影响一个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此各国教育管理的方式和特点也各不相同。依据教育行政权力的分配特点可将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三种类型。伴随着官僚科层组织管理弊端的暴露以及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自由主义理论等教育分权理论的出现,一些国家相继进行了教育体制的重构,其核心便是分权。
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又称教育的地方分权制,是中央政府将教育的行政权力部分交由地方政府、由其在管辖范围内对教育事务进行处理的一种管理体制,而中央政府则起监督和辅助的作用。与中央集权制不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有以下特点:1)在中央一级不设教育部,即使设置其权力也十分有限。2)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择、教师资格的认定等基本教育事项由地方政府规定,中央不做统一要求。3)关于教育的基本法律由地方制定。4)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承担。分权型教育体制的优势显而易见,如可避免集权和垄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社会参与度,调动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等等。因此,美国、加拿大、英国实行了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那么,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笔者在此略述如下:
一、政治因素
1.国体和政体的影响
国家的性质即称为国体,它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其中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构。教育行政体制的性质受到国家行政体制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国家行政体制的运行方式直接决定了教育行政体制的模式。如果一个国家采取专制君主制政体,则其教育行政体制必然带有极强的集权、官僚和专制的色彩;如果国家采取民主共和制,教育则在其民主意识的制约下,一般采取地方分权型的教育行政体制。如美国的权力在纵向上采用联邦制,即以成文宪法划分联邦与分子邦的权力。联邦与州的权力界定明确,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凡本宪法未授予联邦而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限,分别保留给各州人民。”在美国,各个州都有州宪法,地方政府的结构和权力由州宪法确立,但不得与联邦宪法相违背,因此,州的自主权相对较大。与此同时,美国的权力配置在横向上采取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完全分开互相牵制的模式,以宪法负责统合之责。这三种权力,分别由政府、议会、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
教育行政属于国家行政的一个分支,美国的三权分立联邦制直接决定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分权制。它采取三级即“联邦政府一州政府一学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在美国的宪法中并未明确提及教育,因此美国教育行政管理权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及各级地方政府或私人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职权是十分有限的,其主要职责是按国会意图向各州分配教育拨款以及向美国国内学生提供奖学金等。美国各州设有州督学或教育厅长,负责制定全州的教育政策,并领导所属机构在州内贯彻这些政策。私立大学由主办大学的机构遴选的校董会掌管行政权;公立大学校董会对决定本校的方针和各项规定也有很大的自主权。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采取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是由其国体和政体性质决定的。
2.政治历史背景的影响
一个国家教育行政体制受其政治体制的影响,而政治体制又因其政治历史背景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政治历史相对简单和建国前权力分散的国家选择分权型行政体制的可能性较大,如美国和加拿大等。
15世纪初,法国和英国探险家航行于北美水域沿岸,发现了北美大陆。随后英法两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直到1776年美国才正式建国。而加拿大到1931年才成为英联邦成员,其自治权才得到英国政府的正式承认,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比起古老的四大文明古国或是老牌的欧洲国家,如英国和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的历史都显得十分简单。历史的短暂使这些国家在建立的初期不用过多地考虑历史矛盾,它们可以快速地移植当时较为先进的政治体制,而新体制的实施阻力也相对较少,不会因太多守旧势力的阻挠而中断,革新的力度也相对较大。与此同时,美、加两国在建国前都处于分割、被殖民的状态,殖民地一般实施分而治之的政策。因此,受殖民国家政治思想的影响,权力由地区掌控,形成了权力的地区分割,导致了最后联邦体制和分权型行政体制的形成。在统一的联邦国家形成前,州的权力十分强大且根深蒂固,即使后来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州权力受到一定的约束,但是州的产生先于国家,因此重视州权力的重要性的习惯被延续下来。教育权力是行政权力的一方面,因此教育行政权也主要由州政府掌控,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随之建立。
3.权力的多中心趋势的影响
伴随着官僚科层组织管理弊端的暴露,政府不能仅仅依靠集权和垄断的方法来保有对权力的操控,这样不仅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导致了管理的低质和低效。因此依照治理理论,政府应主动改变其与地方的关系,积极向地方下放权力,使地方担负更多的职能和责任来管理地区事务。同时还应加强政府同社会之间的合作,引导全民参与管理和监督,这就是各国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教育的分权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实现的,它与政府职能的下放与转变关系密切。
政府采取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是将公共教育权力在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之间大范围的转移。 《试论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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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楠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西安710062)
摘要:教育行政体制是国家行政体制的一个分支,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受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影响。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在政治上受国体、政体、历史背景和多中心的权力主体影响;在经济上,教育经费来源和市场机制等因素可加速教育分权的进程。目前,基于国家的民族性、历史文化、社会和民众对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对教育管理的高度关注,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通过分权的形式可避免集权和垄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社会参与度,调动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等等。
关键词:分权;教育行政体制;因素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0)12-0015-03
教育行政体制是指教育行政权力的确立与划分、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间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这些制度所反映的问题归根结底也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管理教育的问题…。由于影响一个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此各国教育管理的方式和特点也各不相同。依据教育行政权力的分配特点可将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三种类型。伴随着官僚科层组织管理弊端的暴露以及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自由主义理论等教育分权理论的出现,一些国家相继进行了教育体制的重构,其核心便是分权。
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又称教育的地方分权制,是中央政府将教育的行政权力部分交由地方政府、由其在管辖范围内对教育事务进行处理的一种管理体制,而中央政府则起监督和辅助的作用。与中央集权制不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有以下特点:1)在中央一级不设教育部,即使设置其权力也十分有限。2)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择、教师资格的认定等基本教育事项由地方政府规定,中央不做统一要求。3)关于教育的基本法律由地方制定。4)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承担。分权型教育体制的优势显而易见,如可避免集权和垄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社会参与度,调动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等等。因此,美国、加拿大、英国实行了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那么,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笔者在此略述如下:
一、政治因素
1.国体和政体的影响
国家的性质即称为国体,它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其中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构。教育行政体制的性质受到国家行政体制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国家行政体制的运行方式直接决定了教育行政体制的模式。如果一个国家采取专制君主制政体,则其教育行政体制必然带有极强的集权、官僚和专制的色彩;如果国家采取民主共和制,教育则在其民主意识的制约下,一般采取地方分权型的教育行政体制。如美国的权力在纵向上采用联邦制,即以成文宪法划分联邦与分子邦的权力。联邦与州的权力界定明确,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十条规定:“凡本宪法未授予联邦而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限,分别保留给各州人民。”在美国,各个州都有州宪法,地方政府的结构和权力由州宪法确立,但不得与联邦宪法相违背,因此,州的自主权相对较大。与此同时,美国的权力配置在横向上采取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完全分开互相牵制的模式,以宪法负责统合之责。这三种权力,分别由政府、议会、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
教育行政属于国家行政的一个分支,美国的三权分立联邦制直接决定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分权制。它采取三级即“联邦政府一州政府一学区”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在美国的宪法中并未明确提及教育,因此美国教育行政管理权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及各级地方政府或私人机构。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职权是十分有限的,其主要职责是按国会意图向各州分配教育拨款以及向美国国内学生提供奖学金等。美国各州设有州督学或教育厅长,负责制定全州的教育政策,并领导所属机构在州内贯彻这些政策。私立大学由主办大学的机构遴选的校董会掌管行政权;公立大学校董会对决定本校的方针和各项规定也有很大的自主权。由此可以看出,美国采取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是由其国体和政体性质决定的。
2.政治历史背景的影响
一个国家教育行政体制受其政治体制的影响,而政治体制又因其政治历史背景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政治历史相对简单和建国前权力分散的国家选择分权型行政体制的可能性较大,如美国和加拿大等。
15世纪初,法国和英国探险家航行于北美水域沿岸,发现了北美大陆。随后英法两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直到1776年美国才正式建国。而加拿大到1931年才成为英联邦成员,其自治权才得到英国政府的正式承认,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国家。比起古老的四大文明古国或是老牌的欧洲国家,如英国和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的历史都显得十分简单。历史的短暂使这些国家在建立的初期不用过多地考虑历史矛盾,它们可以快速地移植当时较为先进的政治体制,而新体制的实施阻力也相对较少,不会因太多守旧势力的阻挠而中断,革新的力度也相对较大。与此同时,美、加两国在建国前都处于分割、被殖民的状态,殖民地一般实施分而治之的政策。因此,受殖民国家政治思想的影响,权力由地区掌控,形成了权力的地区分割,导致了最后联邦体制和分权型行政体制的形成。在统一的联邦国家形成前,州的权力十分强大且根深蒂固,即使后来建立了统一的国家,州权力受到一定的约束,但是州的产生先于国家,因此重视州权力的重要性的习惯被延续下来。教育权力是行政权力的一方面,因此教育行政权也主要由州政府掌控,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随之建立。
3.权力的多中心趋势的影响
伴随着官僚科层组织管理弊端的暴露,政府不能仅仅依靠集权和垄断的方法来保有对权力的操控,这样不仅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导致了管理的低质和低效。因此依照治理理论,政府应主动改变其与地方的关系,积极向地方下放权力,使地方担负更多的职能和责任来管理地区事务。同时还应加强政府同社会之间的合作,引导全民参与管理和监督,这就是各国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教育的分权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实现的,它与政府职能的下放与转变关系密切。
政府采取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是将公共教育权力在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之间大范围的转移。 《试论实行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