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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利弊谈


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利弊谈  
  口黄姣玲1谢维营2
  
  内容摘要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虽然有利于高校教师学历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改善,为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供师资条件,改变某些高校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但也产生了学历贬值、“权学交易”、鼓励人们攻读学位而不安心工作等现象。根据高等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以及劳酬相当的原则,建议在调整招生计划的同时取消“在职攻读学位”政策。
  
  关键词 高校人员 在职攻读学位 政策 利弊 检讨
  
  作者1黄姣玲,上饶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2谢维营,上饶师范学院教授。(江西上饶:334001)
  
  1985年,根据当时一大批教师年纪偏大但实际学术研究能力出众,而高校也急需高学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的现状,教育部批准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1999年,针对我国高校“两课”教师的特殊情况(在不少高校“两课”实际上被边缘化,“两课”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不安心工作等).“两课”教师被准许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3月,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将招生范围由高校“两课”教师扩大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高校教师,这是为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开辟的一条新途径,同时也为高等学校提高师资队伍的学位层次提供了一个新办法。高等学校教师可以通过三条途径攻读硕士学位:一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为统招硕士生:二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三是通过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
  
  此外,1995年以来,我国还允许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也有三条途径,即统招、同等学历申请和在职攻读。广义的“在职攻读学位”包括所谓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允许降分录取。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积极意义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在中国学位教育的特殊发展阶段出台,自然有其原因和积极意义,因而有一定的必然性。“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积极意义有三点。
  
  第一,有利于高校教师学历、学位的提高和知识结构的改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多年的政治运动对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冲击,高校教师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学位偏低,知识结构老化、单一化,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非常严重,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既不利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又不利于杜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台,可以鼓励教师(包括年龄偏大生活比较困难的教师和所有青年教师)在基本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条件下改变学历或学位,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从而使中国高等教育师资结构的队伍整体优化。
  
  第二,为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供了师资条件。
  
  我国普通高校从1999年开始扩招,短短7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人数便由1998年的108万增至2006年的540万(2006年后招生规模趋于稳定),整整增加了5倍。如果加上各种“继续教育”如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等人校的“大学生”,其数量更加可观。如此大规模的扩大招生,没有必要的师资保障是不可设想的。“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客观上为高校教师学历学位的提高准备了条件,因而在“高等教育大跃进”期间,这种政策可以有效缩小高校师资的现状和需求之间的差距。
  
  第三,改变了高校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台,客观上使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难度有所下降,很多地方院校、职业技术教育院校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深造,使这些学校原来由于大批毕业生“留校”任教而产生的学缘结构过于单一的不合理现状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有些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以后需要通过教育部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而加大了引进人才的力度,其中不少是“在职攻读学位”的毕业生,也有利于改变不合理的学缘结构。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还产生了其他的一些积极效应,如提高了继续教育的层次和内涵,高校的青年教师有了更多的选择深造的机会,从而总体上有利于高校教师的稳定等等。这些积极效应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弊端
  
  毋庸讳言,“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由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过于宽松,不能正确协调、处理攻读学位者与其他正常工作者的关系,在中国国情下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
  
  一是假文凭假学历迅速蔓延。
  
  假文凭假学历世界各国都有,但像中国如此严重则实不多见。按照崔爱平、甘筱青的解释:“假文凭有两种,一种是真的假文凭(合法假文凭),从正规学校或教育机构买来的;一种是假的假文凭(非法假文凭),是从假证贩子手中等非法渠道买来的由专门的造假组织生产的假文凭。”从目前情况看,第一种假文凭对社会正义的危害比第二种更为严重,因为它用表面的公平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公平。这种“假文凭”即使被发现也很难查处。“在职攻读学位”政策的出发点是改善高校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结构,但实际上却使“从正规学校或教育机构买来的”“合法假文凭”极大地蔓延开来。因为谁都知道,“统招”的研究生需要完全脱产学习,“同等学历申请学位”需要比较过硬的科研成果,唯独“在职攻读学位”既不需要完全脱产,又无须考核科研业绩,是真正的“软指标”。但是在中国现有条件下,提高学历或学位可以得到许多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因此,“在职攻读学位”政策执行的结果是,.许多有权力、有关系、有后门的人员利用这些权力、关系、后门寻租,用公款或私钱购买“合法假文凭”。报纸上和网络上公布的某些政府“公务员”和大学里大大小小的“干部”或教师购买这种“合法假文凭”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是弄虚作假,学历考试舞弊现象泛滥成灾。
  
  近年来,“职称外语考试”中的舞弊行为被屡屡曝光,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入学考试中舞弊和代考者层出不穷,“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那些申请“在职攻读学位”者也差不多如出一辙。事前打招呼,事后跑关系暂且不论,光是考场上舞弊的丑态百出就让监考教师左右为难,因为公开弄虚作假,学

高校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政策利弊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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