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作品译本选取须慎重
外国文学作品译本选取须慎重
作者/ 胡春梅
外国文学作品与中国文学作品大为不同,需要经过译者的翻译才得以与一般中国读者见面。所以说,对外国文学作品而言,除了作者赋予它生命以外,译者施与它能够走向世界的变型。经过翻译的文学作品,是艺术的二次创造,比起一般文学作品而青,这一过程更为复杂。因而,外国文学作品的读者,应当建立起版本意识。同一部作品,或许因为不同的翻译者而面目迥异。所以,熟悉外国文学的读者明白翻译的重要性,阅读优秀译者的优秀译文,无疑是一种美的享受,更不会出现歪曲原作的现象。例如,傅雷先生翻译的法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的作品。有人说“没有傅雷,就没有巴尔扎克在中国”,可见傅雷先生在向中国翻译以及介绍巴尔扎克小说这一过程中的重大作用。再如,袁可嘉先生翻译的英美现代诗歌,在翻译史上堪称典范,不仅再现了原诗的神韵,而且译文的艺术性也为原作增辉不少。
那么,对于学习外国文学作品的中学生而言,选文以及选文的译文更要慎重对待。如果说,一篇作品的主要内容以及艺术形式取决于原文,那么作品再现为阅读者母语的样式主要取决于译文,恰恰是这两方面构成了中学语文的课程内容。因而,我们不仅要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中选取著名作家的代表性作品,也要在外国文学的翻译史中选取著名翻译家的典范译文,教材只有二者兼备才能够胜任其语文教育职责。可是在目前所用的教材中,外国文学作品质量参差不齐。当然有非常经典的译文,例如辜正坤先生所译的英国诗人丁尼生的诗歌《鹰》,屡屡被师生称道。但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却成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绊脚石。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和学生经常会谈起《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里一些费解之处,因而联想到中国读者对外国文学的隔膜。其实不然。一线师生大多数不会对译文产生质疑,更不会去对照原文,这也说明教师对外国文学作品尚未建立起应有的版本意识。如李风芳老师的《(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教学设计》(《语文建设》2010年第2期),笔者对文中的几处做法并不认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译文的失误导致了教学设计的不恰当。
第一,李老师在第一课时导入部分,选取了六条有关“尝试”的名人名言,意在让“同学们从名人名言中捕捉到‘尝试’两字的意义,快速进入文本”。显而易见,李老师认为“尝试”是本文的文眼。
《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选自《新与旧的草图》(Sketches New and Old),出版于1875年。此选集共收有马克·吐温的63篇作品,篇篇短小精致。所谓“笑话里含严肃的意味”,它代表了作者短篇小说的艺术成就。其中第12篇,便是《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My First Literary Venture)。在本文的题目中,venture -词的翻译值得斟酌。其他译者将此题目译为“我的首次文学历险”、“我文学生涯中的第一次冒险”。笔者认为,根据全文内容,此处译为“冒险”或“历险”比“尝试”更恰当。原因如下:第一,文中开篇即说,13岁的“我”已经发表了一篇习作,且轰动一时,那么后来发表的文章算不上是第一次文学尝试了。第二,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我”借替叔父编周报的机会,撰文嘲讽、挖苦了希金斯等人。虽然《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但是“我”要冒着他们秋后算账的风险,还要请求叔父的原谅。这一过程,对于年少的“我”而言,既兴奋又惊恐,既喜好又担忧,无疑是一次文学历险。而“历险”一词,也准确地表现出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存另一层面上,“历险”一词也说明受到大家关注的好文章一定是源于生活的,而关于生活的描写对作者而言,无疑是一次次文学历险。马克·吐温的创作以幽默讽刺见长,他的文学生涯亦即文学历险。教师若紧扣课文标题,就“尝试”二字来做文章,并不符合原文的精神而显得有些牵强。当然,这个失误的主要原因在于翻译得不准确。
第二,在第二课时,李老师安排了“质疑问难”的环节,或许是学习此文时学生遇到了一些不能理解的地方。第一个问题:文章记叙有关希金斯投河自杀的报道时,为什么没写报道的内容,而描述了那组插图?人家明明没死,又为什么把题目写为:“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第一问设计得很好,引导学生分析在主人公这一年龄阶段特有的聪慧与顽皮,进而体会作者的幽默风格。可是,接着的第二问原本不成为问题,都是译文惹的祸。请看原文:
I did it, putting the article into the form ofa parody on the Burial of “Sir John Moore”一and a pretty crude parody it was, too.
此句话单独成段,写在主人公产生攻击一位报纸编辑的想法之后。那么显然,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希金斯的,而是在嘲讽报纸编辑。文中按照顺序写了“我”嘲讽的四个对象:希金斯、报纸编辑、两位知名人士、裁缝;后面又写了他们纷纷来找我复仇,顺序是:希金斯、裁缝、两位知名人士和报纸编辑。前后对照,有详有略。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的题目并不是“约翰·摩尔爵士的葬礼”,只是模仿了它的形式。正确的译文如下:
我说做就做。文章是戏仿《约翰·摩尔爵士的葬礼》这首诗歌写成的——当然是一种拙劣的模仿。
文中还有一处,整句之意完全有悖于全文的逻辑二例如:
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二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一期周报一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
文中说“我”聪明伶俐,发表了一篇习作引起了轰动,而且是一名追求上进的少年。从这些现象推断出的结果应是“我”非常愿意替叔父编一期周报,以此大显身手。为何“我”不想干这 《外国文学作品译本选取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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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春梅
外国文学作品与中国文学作品大为不同,需要经过译者的翻译才得以与一般中国读者见面。所以说,对外国文学作品而言,除了作者赋予它生命以外,译者施与它能够走向世界的变型。经过翻译的文学作品,是艺术的二次创造,比起一般文学作品而青,这一过程更为复杂。因而,外国文学作品的读者,应当建立起版本意识。同一部作品,或许因为不同的翻译者而面目迥异。所以,熟悉外国文学的读者明白翻译的重要性,阅读优秀译者的优秀译文,无疑是一种美的享受,更不会出现歪曲原作的现象。例如,傅雷先生翻译的法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的作品。有人说“没有傅雷,就没有巴尔扎克在中国”,可见傅雷先生在向中国翻译以及介绍巴尔扎克小说这一过程中的重大作用。再如,袁可嘉先生翻译的英美现代诗歌,在翻译史上堪称典范,不仅再现了原诗的神韵,而且译文的艺术性也为原作增辉不少。
那么,对于学习外国文学作品的中学生而言,选文以及选文的译文更要慎重对待。如果说,一篇作品的主要内容以及艺术形式取决于原文,那么作品再现为阅读者母语的样式主要取决于译文,恰恰是这两方面构成了中学语文的课程内容。因而,我们不仅要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中选取著名作家的代表性作品,也要在外国文学的翻译史中选取著名翻译家的典范译文,教材只有二者兼备才能够胜任其语文教育职责。可是在目前所用的教材中,外国文学作品质量参差不齐。当然有非常经典的译文,例如辜正坤先生所译的英国诗人丁尼生的诗歌《鹰》,屡屡被师生称道。但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却成为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绊脚石。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和学生经常会谈起《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里一些费解之处,因而联想到中国读者对外国文学的隔膜。其实不然。一线师生大多数不会对译文产生质疑,更不会去对照原文,这也说明教师对外国文学作品尚未建立起应有的版本意识。如李风芳老师的《(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教学设计》(《语文建设》2010年第2期),笔者对文中的几处做法并不认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译文的失误导致了教学设计的不恰当。
第一,李老师在第一课时导入部分,选取了六条有关“尝试”的名人名言,意在让“同学们从名人名言中捕捉到‘尝试’两字的意义,快速进入文本”。显而易见,李老师认为“尝试”是本文的文眼。
《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选自《新与旧的草图》(Sketches New and Old),出版于1875年。此选集共收有马克·吐温的63篇作品,篇篇短小精致。所谓“笑话里含严肃的意味”,它代表了作者短篇小说的艺术成就。其中第12篇,便是《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My First Literary Venture)。在本文的题目中,venture -词的翻译值得斟酌。其他译者将此题目译为“我的首次文学历险”、“我文学生涯中的第一次冒险”。笔者认为,根据全文内容,此处译为“冒险”或“历险”比“尝试”更恰当。原因如下:第一,文中开篇即说,13岁的“我”已经发表了一篇习作,且轰动一时,那么后来发表的文章算不上是第一次文学尝试了。第二,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我”借替叔父编周报的机会,撰文嘲讽、挖苦了希金斯等人。虽然《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但是“我”要冒着他们秋后算账的风险,还要请求叔父的原谅。这一过程,对于年少的“我”而言,既兴奋又惊恐,既喜好又担忧,无疑是一次文学历险。而“历险”一词,也准确地表现出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存另一层面上,“历险”一词也说明受到大家关注的好文章一定是源于生活的,而关于生活的描写对作者而言,无疑是一次次文学历险。马克·吐温的创作以幽默讽刺见长,他的文学生涯亦即文学历险。教师若紧扣课文标题,就“尝试”二字来做文章,并不符合原文的精神而显得有些牵强。当然,这个失误的主要原因在于翻译得不准确。
第二,在第二课时,李老师安排了“质疑问难”的环节,或许是学习此文时学生遇到了一些不能理解的地方。第一个问题:文章记叙有关希金斯投河自杀的报道时,为什么没写报道的内容,而描述了那组插图?人家明明没死,又为什么把题目写为:“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第一问设计得很好,引导学生分析在主人公这一年龄阶段特有的聪慧与顽皮,进而体会作者的幽默风格。可是,接着的第二问原本不成为问题,都是译文惹的祸。请看原文:
I did it, putting the article into the form ofa parody on the Burial of “Sir John Moore”一and a pretty crude parody it was, too.
此句话单独成段,写在主人公产生攻击一位报纸编辑的想法之后。那么显然,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希金斯的,而是在嘲讽报纸编辑。文中按照顺序写了“我”嘲讽的四个对象:希金斯、报纸编辑、两位知名人士、裁缝;后面又写了他们纷纷来找我复仇,顺序是:希金斯、裁缝、两位知名人士和报纸编辑。前后对照,有详有略。更重要的是,这篇文章的题目并不是“约翰·摩尔爵士的葬礼”,只是模仿了它的形式。正确的译文如下:
我说做就做。文章是戏仿《约翰·摩尔爵士的葬礼》这首诗歌写成的——当然是一种拙劣的模仿。
文中还有一处,整句之意完全有悖于全文的逻辑二例如:
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二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一期周报一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
文中说“我”聪明伶俐,发表了一篇习作引起了轰动,而且是一名追求上进的少年。从这些现象推断出的结果应是“我”非常愿意替叔父编一期周报,以此大显身手。为何“我”不想干这 《外国文学作品译本选取须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