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外及本国国情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大投入力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1998年版),1995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世界总计平均为4.9%,其中发达国家为5.1%。我国从1993年提出世纪末要达到4%,但是一直到2007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最高为3.32%,最低为2.16%。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仅靠收费是无法解决的,政府作为高等教育投资的主体地位,必须加大经费投入。加大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减少贫困生的数量,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不至于经济原因辍学。
(二)调动社会资源
在美国以及日本,社会资源占助学资金的一部分,有校友基金、企业基金以及一对一助学等。所以,要充分利用本校的社会影响,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发掘各种校友基金会、校友会以及校友企业和长期合作企业;积极争取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一方面建立捐赠基金会,另一方面还可与愿意合作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以及社会实践的机会。
(三)健全法律体制
美国以及英国、德国都有专门的资助方式以及资助金额的法律。美国几部法律关于学生资助方面的条款有上百条,详细规定了各种贷学金以及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方案,为联邦政府拨款资助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通过《日本育英会法》及其条例,设置专门机构管理“育英奖学金”。韩国有对违约的学生专门制裁的法律。我国贫困生资助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借鉴国外资助立法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我国资助立法体系以及专门管理助学金的机构,确保国家教育权和贫困生受教育权的实现,推进资助工作规范化、法律化,在目前显得极为重要。
(四)完善助学体制
1.完善资源分配体制
在我国,农村比城市经济情况差,西部比东部、中部以及沿海地区经济情况差;再加上中国独特的应试教育,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学生会有更大的机会上补习班,上好的中小学,所以考的大学也普遍较好,也就是说经费本来就多的重点高校的城市孩子居多,而本来经费就少的普通本科或二本的学校农村学生居多,学习艺术类的专业城市学生多,学费低、好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农村学生较多。并且有些地区较贫困,学生的学习基础差,学习成绩差,还有可能面临不及格的危险。所以国家应该就单一的资助模式转向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的考生来源等,采用不同的资助方式,合理的分配资助基金。
2.完善贫困生认定体制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是:家庭收入来源、家庭收入、兄弟姐妹上学情况、父母身体状况、自然灾害、受资助状况、意外事件、家庭负债率、月生活费、学生拥有电脑、手机等物品情况、饮食和娱乐消费水平、文化和道德水平等。首先,家庭收入来源为最重要的一项,应该让学生详细填写,并且调查当地居民的大概收入水平以证实真伪。其次,兄弟姐妹上学情况,如有兄弟姐妹上大学应率先考虑,其次考虑中小学的。再次,考虑家庭受灾情况,是否有重大的自然灾害或者是突发的人为灾害,如旱灾、水灾以及车祸等。最后,考虑是否单亲以及父母身体状况,这个在家庭收入也会有体现。除过这些,当年受资助情况、家庭负债以及负债原因、拥有电脑等高档的电子产品、饮食和娱乐消费水平等都要考虑。按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分数,最后用总评分确定资助层次。
3.加强“伪贫困生”清查和惩处
现在的助学体制经常会出现“伪贫困生”以及贷款学生拖欠还款以至于打消银行的积极性等现象。自从2007年加大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后,能够拿到助学金的同学分为特别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一般贫困生较多,能够占到班级的20%多。并且现行的助学金大多为无偿资助,有些勤工俭学也只是个形式,所以“伪贫困生”就应运而生。在助学贷款中,学生拖欠银行贷款,往往造成学校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应该积极建立学生的诚信档案以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学生的诚信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工作的生命力,学校应该加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与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联系等,争取做到让学生自觉遵守条款规定。还可以采取硬性手段,对开具贫困证明的每一级都有明确规定,每一级都要承担责任。如要对“伪贫困生”开具贫困生的政府组织曝光,施加压力,父母曝光。对于违约还款的学生可采取韩国的强制还款制度,违约还款就当违法处理。
总之,要通过研究国外的资助体系与方法,取其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完善我国高校的资助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等途径,为每一位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促进他们的身心、智力与体力全面充分地发展,使其能够健康快乐的完成学业,走向社会。
参考文献:
[1]许恒。美国联邦对高等学校学生的资助及启示[J].当代教育科学,2010,(3)。
[2]何丹,孟祥龙,董伟英。国外高校贫困生 《依据国外及本国国情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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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动社会资源
在美国以及日本,社会资源占助学资金的一部分,有校友基金、企业基金以及一对一助学等。所以,要充分利用本校的社会影响,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发掘各种校友基金会、校友会以及校友企业和长期合作企业;积极争取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一方面建立捐赠基金会,另一方面还可与愿意合作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以及社会实践的机会。
(三)健全法律体制
美国以及英国、德国都有专门的资助方式以及资助金额的法律。美国几部法律关于学生资助方面的条款有上百条,详细规定了各种贷学金以及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方案,为联邦政府拨款资助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通过《日本育英会法》及其条例,设置专门机构管理“育英奖学金”。韩国有对违约的学生专门制裁的法律。我国贫困生资助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借鉴国外资助立法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我国资助立法体系以及专门管理助学金的机构,确保国家教育权和贫困生受教育权的实现,推进资助工作规范化、法律化,在目前显得极为重要。
(四)完善助学体制
1.完善资源分配体制
在我国,农村比城市经济情况差,西部比东部、中部以及沿海地区经济情况差;再加上中国独特的应试教育,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学生会有更大的机会上补习班,上好的中小学,所以考的大学也普遍较好,也就是说经费本来就多的重点高校的城市孩子居多,而本来经费就少的普通本科或二本的学校农村学生居多,学习艺术类的专业城市学生多,学费低、好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农村学生较多。并且有些地区较贫困,学生的学习基础差,学习成绩差,还有可能面临不及格的危险。所以国家应该就单一的资助模式转向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的考生来源等,采用不同的资助方式,合理的分配资助基金。
2.完善贫困生认定体制
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是:家庭收入来源、家庭收入、兄弟姐妹上学情况、父母身体状况、自然灾害、受资助状况、意外事件、家庭负债率、月生活费、学生拥有电脑、手机等物品情况、饮食和娱乐消费水平、文化和道德水平等。首先,家庭收入来源为最重要的一项,应该让学生详细填写,并且调查当地居民的大概收入水平以证实真伪。其次,兄弟姐妹上学情况,如有兄弟姐妹上大学应率先考虑,其次考虑中小学的。再次,考虑家庭受灾情况,是否有重大的自然灾害或者是突发的人为灾害,如旱灾、水灾以及车祸等。最后,考虑是否单亲以及父母身体状况,这个在家庭收入也会有体现。除过这些,当年受资助情况、家庭负债以及负债原因、拥有电脑等高档的电子产品、饮食和娱乐消费水平等都要考虑。按重要程度赋予不同的分数,最后用总评分确定资助层次。
3.加强“伪贫困生”清查和惩处
现在的助学体制经常会出现“伪贫困生”以及贷款学生拖欠还款以至于打消银行的积极性等现象。自从2007年加大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后,能够拿到助学金的同学分为特别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一般贫困生较多,能够占到班级的20%多。并且现行的助学金大多为无偿资助,有些勤工俭学也只是个形式,所以“伪贫困生”就应运而生。在助学贷款中,学生拖欠银行贷款,往往造成学校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应该积极建立学生的诚信档案以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学生的诚信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工作的生命力,学校应该加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与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联系等,争取做到让学生自觉遵守条款规定。还可以采取硬性手段,对开具贫困证明的每一级都有明确规定,每一级都要承担责任。如要对“伪贫困生”开具贫困生的政府组织曝光,施加压力,父母曝光。对于违约还款的学生可采取韩国的强制还款制度,违约还款就当违法处理。
总之,要通过研究国外的资助体系与方法,取其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完善我国高校的资助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等途径,为每一位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应有的帮助,促进他们的身心、智力与体力全面充分地发展,使其能够健康快乐的完成学业,走向社会。
参考文献:
[1]许恒。美国联邦对高等学校学生的资助及启示[J].当代教育科学,2010,(3)。
[2]何丹,孟祥龙,董伟英。国外高校贫困生 《依据国外及本国国情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