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09年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
加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共清理取缔木材加工厂12个,规范整顿后保留2个;五是加强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内林木采伐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内林木采伐的规范管理,确保林区治安稳定,我局组建工作组,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内林木采伐过程实施全程监管,彻底杜绝了超范围占用和超范围采伐现象的产生;六是充分发挥林业公安、林政稽查和林业工作站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林业严打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林区资源的安全和治安的稳定。今年以来,我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林木林地非法流转行为、林政执法专项整治、“绿盾三号”等几次旨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偷砍盗伐、私拉乱运、乱捕乱猎、私采滥挖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影响,教育群众,震摄犯罪,提高全民依法保护、使用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据统计,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83人次,出动车辆857台次;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5起;收缴木材24立方米,收缴罚没款5.19万元,共依法取缔木材加工厂12个,沙石厂3个。
3、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综合治理,促进健康”的森防方针和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09年全县共实施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42万亩,其中松落针病发生面积为2.37万亩(病害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泸沽湖自然保护区、丽宁公路宁利乡段沿线),经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8%,有效防治率达100%;松针褐枯病发生面积2.21万亩(病害发生区域位于丽宁公路宁利乡段沿线),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6%,有效防治率达100%;云南木蠹象害发生面积0.02万亩(虫害发生区域位于跑马坪乡猪头坡村),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为0,有效防治率达100%;松纵坑切梢小蠹害发生面积2.24万亩(虫害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营盘山),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7%,有效防治率达100%;森林鼠害发生面积0.58万亩(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狗钻洞),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04%,有效防治率达100%。二是2009年完成苗木产地检疫422亩,种子产地检疫1790公斤,检疫率达100%。三是完成种子调运检疫8.3吨,苗木调运检疫21.65万株,木材调运检疫0.3001立方米,果品调运检疫134.48吨,药材调运检疫236.57吨,调运检疫率达100%。四是组织开展“利剑2009”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开展了检疫活动。一年来,共收取各项检疫费4.42万元.
4、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开展全县7个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点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实行疫情监测上报制度;二是积极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全面完成了2008年度全县野生动物肇事理培工作,共58起,涉及农户30户,共兑现补偿资金6万多元,同时开展了2009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调查核实工作;三是结合严打整治行动,积极宣传野生物种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发放宣传材料700份,依法查处各种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资源行为,严厉打击了各种捕猎、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不法活动,有力维护了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四是制订了宁蒗县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与防控应急预案,为有效监测和防控我县野生动物疫源疫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积极开发和扶持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产业建设,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5、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管护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县生态安全、国土安全,根据分类目经营的实际需求,2009年我们开展了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等各项公益林管理工作。
(1)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提高省级公益林的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省级公益林进一步落实到山头地块,尽快兑现补偿,保障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和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效益。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 2009年6月,我们抽调了50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9个编案小组,分赴9个乡镇的山头地块,对经省林业厅核查认定的33.1027万亩省级公益林开展外业校核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涉及29个村委会,101个林班,区划了147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147名,签订管护合同178份,签订限伐协议3715份。经过外业实地深入调查、内业资料整理、汇总,完成了《云南省省级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宁蒗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历时40天。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为我县下一步启动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提高公益林的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进一步落实到山头地块,尽快兑现补偿,保障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和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 2009年9月,我们抽调了42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15个编案小组,分赴15个乡镇的60个村委会对我县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27万亩开展了外业校核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共区划了273个管护责任区,落实公益林管护人员273名,签订管护合同341份,签订限伐协议1831份,签订禁伐协议26份。经过外业实地深入调查、内业资料整理、汇总,完成了《2009年新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宁蒗彝族自治县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校核 《林业局2009年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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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综合治理,促进健康”的森防方针和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09年全县共实施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42万亩,其中松落针病发生面积为2.37万亩(病害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泸沽湖自然保护区、丽宁公路宁利乡段沿线),经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8%,有效防治率达100%;松针褐枯病发生面积2.21万亩(病害发生区域位于丽宁公路宁利乡段沿线),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6%,有效防治率达100%;云南木蠹象害发生面积0.02万亩(虫害发生区域位于跑马坪乡猪头坡村),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为0,有效防治率达100%;松纵坑切梢小蠹害发生面积2.24万亩(虫害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营盘山),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17%,有效防治率达100%;森林鼠害发生面积0.58万亩(发生区域位于永宁乡狗钻洞),经及时有效防治,危害率仅为0.04%,有效防治率达100%。二是2009年完成苗木产地检疫422亩,种子产地检疫1790公斤,检疫率达100%。三是完成种子调运检疫8.3吨,苗木调运检疫21.65万株,木材调运检疫0.3001立方米,果品调运检疫134.48吨,药材调运检疫236.57吨,调运检疫率达100%。四是组织开展“利剑2009”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在行动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开展了检疫活动。一年来,共收取各项检疫费4.42万元.
4、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开展全县7个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点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实行疫情监测上报制度;二是积极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认真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全面完成了2008年度全县野生动物肇事理培工作,共58起,涉及农户30户,共兑现补偿资金6万多元,同时开展了2009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调查核实工作;三是结合严打整治行动,积极宣传野生物种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发放宣传材料700份,依法查处各种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资源行为,严厉打击了各种捕猎、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不法活动,有力维护了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四是制订了宁蒗县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与防控应急预案,为有效监测和防控我县野生动物疫源疫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积极开发和扶持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产业建设,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同时加大对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5、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管护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县生态安全、国土安全,根据分类目经营的实际需求,2009年我们开展了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等各项公益林管理工作。
(1)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提高省级公益林的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省级公益林进一步落实到山头地块,尽快兑现补偿,保障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和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效益。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 2009年6月,我们抽调了50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9个编案小组,分赴9个乡镇的山头地块,对经省林业厅核查认定的33.1027万亩省级公益林开展外业校核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涉及29个村委会,101个林班,区划了147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147名,签订管护合同178份,签订限伐协议3715份。经过外业实地深入调查、内业资料整理、汇总,完成了《云南省省级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宁蒗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历时40天。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了省林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为我县下一步启动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提高公益林的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进一步落实到山头地块,尽快兑现补偿,保障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和林木管护者的合法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 2009年9月,我们抽调了42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15个编案小组,分赴15个乡镇的60个村委会对我县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27万亩开展了外业校核调查和方案编制工作。共区划了273个管护责任区,落实公益林管护人员273名,签订管护合同341份,签订限伐协议1831份,签订禁伐协议26份。经过外业实地深入调查、内业资料整理、汇总,完成了《2009年新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实施方案》、《宁蒗彝族自治县2009年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校核 《林业局2009年工作总结暨2010年工作计划(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