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庄选举的社会基椽—以荆门市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观察为例
黛村的情况较向村来说,因为有些“大社员”的活动,而有些关联的味道。因此选举中出现了小字报,出现了“打斗”的可能,出现了带有暴力性质的威胁。在杏村的选举现场,我们也可以闻到火药味,在童村、金村和孙村,选举同样面对着谣言和拆台的威胁。但所有这些,都还构不成超越单个村民行动能力的村民之间的联合。因此本质上,村民是无力的,在村中行动着的,至多是些地痞式人物。村民因为无力而无参加选举的热情,无参加选举的热情,反过来又显得更加无力。“村里的事情是搞不好了的”,面对为什么不参加选举的提问,村民如此无奈地答道。 劲村村民倒是在选举时组织起来了,不过,这种组织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味道。原来,劲村村民组织起来的办法,事实上只是村中少数投机分子(精英人物)试图通过倒腾选举以为自己谋取利益,乡镇领导人总是错误地估计劲村的形势和村中少数精英人物一再借此来展开内斗,他们会否最终消磨掉村民仍然还有的那点参加选举的耐心和热情?与劲村相似的望月村,也因为村庄体制精英之间的内斗,造成了政治化的村庄精英和政治化的村民,这些政治化的村民若总不能从选举这一政治活动中获得好处,他们还能坚守下去吗? 换句话说,在荆门市域的选举中,我们看到的可能是如下景观:民主的制度安排+无力的村民+一些活跃的非体制精英+难堪的乡镇和村支部。加上乡镇和村支部且注明难堪字样,不是说乡镇和村支部想操纵选举而不得,因为村委会选举好坏直接涉及乡镇今后在农村工作的好坏,乡镇和村支部关注选举理所当然,而是乡镇和村支部面对一些对选举持无所谓态度的村民,他们担心在严格的选举制度安排下,选举时选民到会不能过半,从而造成选举无效。他们还担心选举中出现双不过半从而不得不进行第二次选举的结果。我们在观察村委会选举时,不止一次听到主持选举的乡镇领导和村支书讲,我只希望选举可以顺利地选出村委会干部来,而管不了选出谁来当村委会干部了。选举本身成了让乡镇和村支书挠头的事情。
八、村级治理的社会基础
村委会选举只是村级治理诸多侧面之一,不仅仅村委会选举与特定的社会基础有关,而且村级治理与村庄社会基础的联系亦十分紧密。
构成村级治理社会基础的因素,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予展开,第一个方面为决定村庄体制精英行动倾向的村庄基础,第二个方面为决定非体制精英行为倾向的村庄基础,第三个方面为决定村民行为倾向的村庄基础,以下分别讨论之。
决定村庄体制精英行为倾向的村庄基础,大致可以从二个方面予以考虑,第一个方面为村庄体制精英个人的主观考虑,即他治村行为的目的所在;第二个方面为他在实际的治村活动中所受合力的方向,较大的合力往往使村治精英循力而去。
决定体制精英主观考虑的因素即他当村组干部的主观目的。有人为名而当官,有人则为利。就荆门的情况而言,为名者不多而为利者众。既然是为利,就可能缺乏原则性,在选举制度安排下面,他为了下次依然当选,便愿意讨好村民。但是,当前荆门市域村民的原子化状态,使他们在讨好村民时,可能未能获得村民强有力的支持,却早已得罪了乡镇。得罪了乡镇的村干部,在原子化的村民那里,无论如何是难以获得支持的,举个例子来说,在一次与村民代表座谈时,有村民问村会计为什么要将农民人均纯收入报那么高,[14]会计讲那是上面压下来的数字,你敢不报?有村民代表说,你是我们选的,当然应该按我们的意愿来报。会计说,我按你们的意愿报,明天我的会计就当不成了(意即被镇里撤职)。调查者插话说,你是村民选举的,上级撤你的职是违法行为。会计当即问村民代表,说前不久村副主任被撤了职,有哪个村民为他说了什么话吗?有村民代表说,他的情况与你不一样。意思是说被撤职副主任的确人品不好,而会计的人品好。会计很机智地说,等到我被撤职的时候,上面随便说我有什么经济问题或作风问题,这时还有那个村民会听我说我没有问题,并来为我说话哩?
决定村庄非体制精英行为倾向的村庄基础也可以从他们的主观追求与外在环境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荆门市域普遍的社区记忆
断裂,造成了村庄非体制精英的趋利倾向,而他们较一般村民更为广泛的影响力,又成为他们与村庄体制精英讨价还价的筹码。非体制精英如此行为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童村清理组里的帐目时,很多被选出来进行帐目清理的村民代表,都有过接受体制精英好处的经历,因此便在清理帐目的大多数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黛村的大社员则公开以不反对体制精英来谋取个人好处;杏村的一些小青年在村干部喝酒时,也是乐于与村干部一起“革命小酒天天醉”的;劲村的一些喜欢上访的村民,不仅乐于收到村支书的上访费,而且十分希望通过上访,将在任村干部告下来,以让自己上去当村干部,一旦他们将在任干部告了下来,自己却未当上村干部,他们便再告现任村干部。
决定村民行为倾向的村庄基础则只能从村民本身的缺乏关联来予理解。可以这么说,是在乡村干部、村庄精英和一般村民三方的默契中造成了村庄社会危机。有时在农村调查,真为村民着急:选举是你们自己的事哩,你不去负责选举,不仅是不尽政治义务,而且是放弃了对好人治理的支持。又说,你为什么不参与村里的事情?你一时半刻又不可能从村子里搬走,村里的公益难道不是你自己的事业,村里的债务难道最后不会转化成你们每个人头上的债务?所有这些问题,荆门农村村民最为标准的答复就是: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别人都那样,我也可以那样。或,事情只能这个样子,搞不好了的。
的确,没有一个村民不懂得村集体的事情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理论相关性,然而,他们有他们的生活经验,知道当前村庄的状况非个人之力可以改变,而恰恰是村庄的状况又让每个人丧失了改造村庄的信心,因为村民大都互不相关,他们缺乏基本的一致行动能力,这个时候,村庄的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恰恰又合谋起来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而忙忙碌碌。村民不愿相信这些为蝇头小利而忙忙碌碌的人们。
综合起来,构成村级治理社会基础的主导方面,一是村庄精英本身的道德感、责任感、精英意识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村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性质与状况。当然,村庄精英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关系构成了村庄动员的基础。[15]
[1] 参见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的权力结构”,《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2期。
[2] 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即发表。
[3] 此方面的专门讨论参见贺雪峰:《面子、利益与村庄的性质》,《开放时代》2000年第11期。
[4] 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69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 注意,当前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安排,是有利于形成村庄共同体的,有一些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庄,大致如折晓叶所说的“超级村庄”,大多就是这样的共同体。参见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7] 王铭铭和吴重庆提供了这方面的例子,参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吴重庆:“孙村的路”,《开放时代》2000年第11期。
[8] 参见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9]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5页。
《论村庄选举的社会基椽—以荆门市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观察为例(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