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中国乡村学派初论——从费孝通林耀华先生百年诞辰谈起
向的暖湿海洋气流深入内地,对中国的气候产生深刻而良好的影响,使中国东部平原、丘陵地区能得到充分的降水,尤其是最多的降水期和高温期相一致,为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水、热条件;而且也使大陆上的主要河流都向东奔流人海,既易于沟通中国的海陆交通,也便于中国东西地区之间经济贸易的交流。有一点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黄土的分布面积,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大,而且黄土地形在中国发育得最为完善,规模也最为宏大。中国西北的黄土高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黄土高原;华北的黄土平原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黄土平原。中国黄土总面积达63.1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这就为农业的发育和发展提供了优良的硬件。①正如唐朝诗人白居易在《浪淘沙》一词中所云:“白浪茫茫与海连,平沙浩浩四无边;暮去朝来淘不住,遂令东海变桑田。”
正是这种半封闭的北温带大陆环境,使中国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在发展过程中基本上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无论什么外来文化进入中国后,都不可避免地被中国文化吸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文化,从而保持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和独立性。
生产方式作为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谋得方式的一种文化表达,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体系。由于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是生产力,而社会形式是生产关系,所以生产方式是中国文化土壤又一个硬件,具体地来说中国文化土壤的生产方式是以男耕女织的经济结构表现出来的。
男耕女织,是中国人共同经济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为什么形成这个特征呢?众所周知,中国人在其二千多年的共同经济生活中,小农的自然经济占绝对的经济地位。毛泽东在研究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的特点时就正确地指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的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在自然经济的支配下,汉族的农民二千多年来都是个体经济,无论是自耕农,还是佃农,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在这种小农经济的蜗牛壳中,农业和手工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包括劳动者和剥削者,又包括农民和非农民在内的复杂的经济共同体。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在印度与中国,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是由小农家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的。”所以不管是自耕农,或者是佃农,都是且耕且织,既产粟又产帛,形成“男耕女织”的自然结构。
在这种“男耕女织”自然结构的制约下,产生了“重农抑商”或“重本抑末”的理论和政策。战国时就形成了农家学派,农家学派强调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提出了“上(尚)农”的理论,认为“古先圣王之所以异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责其志也”。所以“夺之以土功,是谓稽,不绝优唯,必丧其批。夺之以水事,是谓稻,丧以继乐,四邻来虚(虐)。夺之以兵事,是谓厉,祸因胥岁,不举至艾。数夺民时,大饥乃来”。④西汉时杰出的经济学家桑弘羊,虽出身于商人家庭,却也“上农”,在《盐铁论》印专作《力耕》一篇,劝人致力于农耕,其云:“衣食考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诗》日:‘百室盈止,妇子宁止’也。”《资经》上说“家家户户有盈余,妇女孩子都安宁”了。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也“上农”,他在《策林·息游惰劝农桑》中说:“一夫不田,天下有受其馁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斯则人之性命系焉,国之贫富属焉。”所有这些“上农”理论,都是在中国男耕女织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至今都还闪烁着光芒,对于拥有八亿多农民,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中国来说,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汉书·景帝纪》说:“农,天下之大本也”。《明太祖洪武实录》也说:“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这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当然,农业也是整个古代中国决定性的生产部门。
社会组织是中国文化土壤的又一个硬件。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整个社会发展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最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群、血缘家庭和家族,以及稍后出现的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社等。它们都是人类发展的初级社会群体形式。中国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在男耕女织的“尚农”经济结构中,原始组织的瓦解很不彻底,重血缘关系、重家族权威的宗法制度和意识被长期传承下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了宗法制的贯彻,“三纲五常”作为中国社会稳定的规则与规章制度,成了社会运行的基础;极端分散、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体农民成了中国社会的主要角色,农民的安居乐业是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所以,中国农村的自然村落大多是一个家族繁衍而建构起来的,人们不同程度地拥有血亲关系,实际是一个家族共同体——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组织。国家就等于社稷,所以,“国家”实际是“家族”的放大,形成“家国一体化”。
其实,什么样的文化土壤产生什么样的人类学派,这就是文化土壤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决定了中国文化土壤的内涵可以凝聚成一句话,即费先生所说的“乡土中国”。
三、人类学中国乡村研究的路线图
在“乡土中国”的文化土壤上,人类学中国研究的学术成果,从人类学传人中国开始,就集中在乡村社会研究上。
1.西方人类学者对中国的研究是从乡村社会开始的
1899年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H.Smith)出版的《中国乡村生活》( Village Life in China)一书,以自己在中国农村的亲身经历和对中国农村的参与观察,对中国农村进行了精彩、生动的描述,他认为中国既已成为了“乡村”,那么把握了乡村自然就把握了中华文明。所以,明恩溥在该书中说:“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他在另一部以中国乡村生活为素材写成的著作《中国人德行》( 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中,更明确地指出:
就像在农村比在城市更易于了解一个区域的地形图一样,在家庭中更易于了解人的德行。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城市住上十年,所获得的关于人民内部生活的知识,或许还不如在中国村庄住上十二个月得到的多。仅次于家庭,我们必须把村庄看做是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单位。
在“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这种西方中国观的影响之下,年轻的西方人类学家们也把乡村作为理解中国的着眼点。荷兰籍汉学 《人类学中国乡村学派初论——从费孝通林耀华先生百年诞辰谈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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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种半封闭的北温带大陆环境,使中国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在发展过程中基本上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无论什么外来文化进入中国后,都不可避免地被中国文化吸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文化,从而保持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和独立性。
生产方式作为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谋得方式的一种文化表达,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体系。由于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是生产力,而社会形式是生产关系,所以生产方式是中国文化土壤又一个硬件,具体地来说中国文化土壤的生产方式是以男耕女织的经济结构表现出来的。
男耕女织,是中国人共同经济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为什么形成这个特征呢?众所周知,中国人在其二千多年的共同经济生活中,小农的自然经济占绝对的经济地位。毛泽东在研究中国封建经济制度的特点时就正确地指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地主和贵族对于从农民剥削来的地租,也主要的是自己享用,而不是用于交换。那时虽有交换的发展,但是在整个经济中不起决定的作用。”在自然经济的支配下,汉族的农民二千多年来都是个体经济,无论是自耕农,还是佃农,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在这种小农经济的蜗牛壳中,农业和手工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包括劳动者和剥削者,又包括农民和非农民在内的复杂的经济共同体。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在印度与中国,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是由小农家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的。”所以不管是自耕农,或者是佃农,都是且耕且织,既产粟又产帛,形成“男耕女织”的自然结构。
在这种“男耕女织”自然结构的制约下,产生了“重农抑商”或“重本抑末”的理论和政策。战国时就形成了农家学派,农家学派强调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提出了“上(尚)农”的理论,认为“古先圣王之所以异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责其志也”。所以“夺之以土功,是谓稽,不绝优唯,必丧其批。夺之以水事,是谓稻,丧以继乐,四邻来虚(虐)。夺之以兵事,是谓厉,祸因胥岁,不举至艾。数夺民时,大饥乃来”。④西汉时杰出的经济学家桑弘羊,虽出身于商人家庭,却也“上农”,在《盐铁论》印专作《力耕》一篇,劝人致力于农耕,其云:“衣食考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诗》日:‘百室盈止,妇子宁止’也。”《资经》上说“家家户户有盈余,妇女孩子都安宁”了。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也“上农”,他在《策林·息游惰劝农桑》中说:“一夫不田,天下有受其馁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斯则人之性命系焉,国之贫富属焉。”所有这些“上农”理论,都是在中国男耕女织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至今都还闪烁着光芒,对于拥有八亿多农民,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中国来说,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汉书·景帝纪》说:“农,天下之大本也”。《明太祖洪武实录》也说:“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这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当然,农业也是整个古代中国决定性的生产部门。
社会组织是中国文化土壤的又一个硬件。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整个社会发展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最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群、血缘家庭和家族,以及稍后出现的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社等。它们都是人类发展的初级社会群体形式。中国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在男耕女织的“尚农”经济结构中,原始组织的瓦解很不彻底,重血缘关系、重家族权威的宗法制度和意识被长期传承下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了宗法制的贯彻,“三纲五常”作为中国社会稳定的规则与规章制度,成了社会运行的基础;极端分散、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体农民成了中国社会的主要角色,农民的安居乐业是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所以,中国农村的自然村落大多是一个家族繁衍而建构起来的,人们不同程度地拥有血亲关系,实际是一个家族共同体——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组织。国家就等于社稷,所以,“国家”实际是“家族”的放大,形成“家国一体化”。
其实,什么样的文化土壤产生什么样的人类学派,这就是文化土壤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决定了中国文化土壤的内涵可以凝聚成一句话,即费先生所说的“乡土中国”。
三、人类学中国乡村研究的路线图
在“乡土中国”的文化土壤上,人类学中国研究的学术成果,从人类学传人中国开始,就集中在乡村社会研究上。
1.西方人类学者对中国的研究是从乡村社会开始的
1899年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H.Smith)出版的《中国乡村生活》( Village Life in China)一书,以自己在中国农村的亲身经历和对中国农村的参与观察,对中国农村进行了精彩、生动的描述,他认为中国既已成为了“乡村”,那么把握了乡村自然就把握了中华文明。所以,明恩溥在该书中说:“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他在另一部以中国乡村生活为素材写成的著作《中国人德行》( 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中,更明确地指出:
就像在农村比在城市更易于了解一个区域的地形图一样,在家庭中更易于了解人的德行。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城市住上十年,所获得的关于人民内部生活的知识,或许还不如在中国村庄住上十二个月得到的多。仅次于家庭,我们必须把村庄看做是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基本单位。
在“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这种西方中国观的影响之下,年轻的西方人类学家们也把乡村作为理解中国的着眼点。荷兰籍汉学 《人类学中国乡村学派初论——从费孝通林耀华先生百年诞辰谈起(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