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研究
摘要: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本文分析了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影响农民收入增加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水平,是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正视城乡收入差距态势,并关注其对全局的影响,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本文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农民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农民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无偿支付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实物、劳务和压力的总和。农民负担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农民收入的增加是党的农村政策能够顺利贯彻执行的最关键因素。实践证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地为农民增收而努力,才能为农村小康打下基础,才能实现农村稳定,才能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才能赢得农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同时,农民收入能否增加,也是农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否密切,社会治安状况是否良好的关键。
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目标,必须扩大市场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市场有效需求要扩大国际市场的有效需求,扩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启动广阔的农村市场是促进我国经济走出低谷的强劲动力源。开拓农村市场关键在于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民购买力的提高来释放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当前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促进整个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城乡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已严重影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两大基本目标,从农业发展的最终目标看应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当前,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农产品供给全面短缺的状况已基本结束,农民收入目标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自从1985年改革重点转移到城市后,城镇居民收入提高速度不断增加的同时,农民收入增加的速度却逐步放缓,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失调,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滞后、农民负担过重、农村贫困等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在新的发展阶段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各个方面关注的焦点。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直接影响农村小康建设的进程,追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目的,其一是增加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其二是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农民收入预期不好,就不愿扩大农产品供给。因此,实现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使农民收入能够稳定增长。我国对农产品供给目标历来都很重视,而对农民收入目标则重视不够。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农产品供给能力的推广,如果不能给农民带来实惠,来之不易的供求平衡局面就会发生逆转;农民购买力不提高,扩大内需的方针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农民的投入和积累能力不强,我国农业就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农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了2000年的2253元,接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43%,收入水平总体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分阶段看,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呈现阶段性递减趋势。1978-198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7%;1985年-1988年4.9%;1989-1991年国民经济治理整顿期间仅1.9%;1992年-2000年为4.6%。特别是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连续四年下降,分别比上年减少4.4、0.3、0.5、1.7个百分点。增长率从1996年的9%下降至2000年的2.1%。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下降,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拉大态势。1983-1990年,二者收入比由1980年的2.5∶1缩小为2.2∶1,最高为2.29∶1,最低为1.84∶1,此为缩小阶段。1991-1995年,差距明显高于前一阶段,除1991年为2.4∶1之外,其余年份均在2.5∶1以上,其中1993、1994年分别高达2.80∶1、2.86∶1,此为迅速扩大阶段。1996-1999年,差距比前一阶段有所缩小,但除一个年份略低于2.5∶1之外,其余年份均在2.5∶1以上,明显高于80年代。
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税费以外的农民负担也显得过重。农民在交纳法定税费后,仍不能按自己意愿安排剩下的所得收入。尽管国家一再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禁止搞不符合农民经济条件和意愿的"形象工程"、达标项目,但实际上有的地方法定以外的收费名目很多,其中不少项目数额还比较大。
农民收入中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较为严重。从地区差距上看,全国一半以上的低收入农村人口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多于中部,中部地区农户收入多于西部,差距呈扩大趋势,据农村住户调查,按经济地带分,1980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民纯收入之比为1∶0.82∶0.79,1985年为1∶0.84∶0.69,1999年为1∶0.68∶0.51。1980年东部与西部农民人均收入比为1∶0.77,1985年为1∶0.67,1999年为1∶0.65。从收入分配状况看,总体的基尼系数1978年由0.2124上升至1999年的0.3361。如果从局部来看,基尼系数已突破0.4的警戒线。从城乡差距看,随着1985年后改革重心向城镇转移,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先缩小后扩大。从农民的就业选择看,纯农业的收入低于非农业户和兼业农户,粮食主产区农民的收入普遍不高,这部分农户基本上是中低收入户。
农民收入分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平均收入水平不高的前提下,低收入人口比重相当大。据农业部统计,以村为单位,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
有8326.7万人,占农村人口的9.4%。这些数据说明,目前农村有所1/3人口的月收入在125元以下,其中约有1.2亿人口月收入不足或只有100元。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67000农户的抽样调查看,1999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3%,1000-1300元的占10.8%,1300-1500元以下的占8.1%。三部分合计占被调查户的31.9%,其中年收入不足或只有1300元的比例为23.8%。
加入WTO后,在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冲击下,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将会进一步下降,如此不利的价格形势,将会使农民收入增长雪上加霜。农民即使年年丰产,也难实现收入的增加,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没有粮受穷,有了粮也受穷。""有粮卖不出去,卖出去也得不到钱,也卖不出好价钱"的现象将会不断上演,这说明农民增收的形势非常严峻,农民收入下降或相对下降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关系到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抑制了农村消费,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 《增加农民收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