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网络· 人
1945年秋天,哲学大师海德格尔第一次读到萨特的《存在与虚无》,萨特的哲学叙事方法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尤其欣赏萨特对滑雪所做的哲学思考:对山坡的陡缓程度的体验,取决于你是用适合缓坡的挪威方法,还是用适合陡坡的法国方法滑雪,因所用方法不同,同一山坡时而显得陡峭,时而显得平缓[i]。萨特对滑雪的思考正视了这样一个事实:技术从根本上规定了人对世界的感知,即技术框定了人的视界,已经渗透入我们的生活空间之中。
关于技术的缘起有许多古老的神话。在哲人柏拉图讲述的爱比米修斯造人的故事中,技术与人的起源几乎是同时的:在造物主创制生命的最后阶段,造物主命令普罗米修斯和他的兄弟爱比米修斯替生物进行装备,分别赋予种种特有的性质。爱比米修斯对普罗米修斯说:“让我管分配,你管检查吧。”普罗米修斯同意了。爱比米修斯一一作了安排:他给有些生物配上了强大的体力,而没有给予敏捷,把敏捷配给了柔弱的生物;他给了有些生物武装,为没有武装的生物设计了别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可是由于他不够聪明,竟忘记已经把可以分配的特质全都给了野兽,他走到人面前时,一点装备都没有了。普罗米修斯前来检查分配的情况,正轮到人从地下出世的时刻即将来到。情急之下,普罗米修斯只好偷了赫菲斯特的用火技术和雅典娜的制造技术,同时还偷了天国的火种送给人。[ii]
这个故事似乎说明,诸神只把人造到一半就推他上路了,技术是一种补偿,引入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弥补爱比米修斯的失误,是为了让人凭藉技术谋求生存之道,实现自我“完善”。换言之,天赋不“完善”的人无力直接应对自然的挑战,而不得不诉诸技术,将自己周遭的生活环境改造为一种人为的、技术化的世界。
然而,实际的情况可能恰好反过来:人的自然特性或动物性本来大抵“完善”,倒正是在无止境的创造冲动和技术旨趣驱使下,人们选择了“未完成”这一开放式演进模式,而逐渐生疏了“已完善”的天赋,减少了对其自然特性的依赖。即人因为选择了技术而成其为人,而具有与动物不同的生活方式。
由是观之,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开放式演进的旨趣,这种旨趣和意向使技术活动成为人的内在向度:技术既是人的自我创造、自我展现过程,也是使自然和人的创造物被再造、被展现的过程。简言之,人建构了技术,技术反映了人的开放性的本质力量。
二、网络空间中的生活
20年前,网络空间(cyberspace)只是个生造的科幻概念,其话语前提乃十分技术化的控制论,前卫小说家试图通过它展示一些类似于电子神经系统的反乌托邦情境。但此后不久,电脑信息网络蓬勃兴起,人们几乎在一夜之间被抛入了一个全新的生活世界。尽管人们沿用了网络空间这一隐喻描绘他们的新奇遭遇,以万维网、虚拟实在为典范的新技术给世界带来的却是另一番生活化的景象:网际交往和虚拟生活。
网际交往是现实交往的延伸,其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寻求注重内涵的交往、建构新的社会网络、建立网际社会地位和形成网络亚文化群体诸方面。网际交往中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二,一是网络空间中的情感和爱欲,二是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人们对前者的态度不无暧昧:一方面消费社会将情感和爱欲作为诱饵引诱人们不断地追逐欲望的消费;另一方面,又将网络中的情感与爱欲视为另类。而这更增加了网络情感与爱欲的诱惑力。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包括公共参与、共同抵制等方面,事实表明,以网络为中介的群体行动,会在网络之外产生现实性的后果,因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网络,群体的意愿和力量如何显现?这种显现方式对于建设性和对抗性的群体行动分别会导致何种效应?显然,对于这种全新的社会群体行为,我们很难从理论上加以抽象的定性,而应进一步由具体个案加以体悟。
在网络空间中,身份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导致了多重自我现象,使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远较现实生活复杂,也使网络交往具有与现实交往迥异的特征。从本质上讲,这种新现象源于现代人对交往的矛盾心态:一方面,人们希望与他人对话、交流、沟通,希望表白自我、理解他人并对他人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人们又对对话、交流和沟通的可能性缺乏信心,十分惧怕他人的误解、控制和伤害。当网络这种非面对性的交往平台出现时,人们便表现出信任与怀疑、互助与争斗、赠予与索取、游离与沉溺等相互交织的矛盾心态。
网络空间被喻为电子的新边疆,网络空间中的生活形式堪称虚拟生活。网络空间和虚拟实在的出现,强化了人们对游牧部落式的虚拟生活的向往,并希图以此摆脱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虚拟生活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建构某种角色化的通过旨趣和情感联系在一起的社群部落,如亚文化群体的“狂欢”即属于此类。二是完全逃逸真实社会生活的“自娱自乐”。
虚拟生活凸显感性、个体、游离等后现代特征,被形象地喻为“后现代游牧部落”。网络空间和虚拟实在的确给予了人们诸多逃脱现实压抑和规范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本质又是什么呢?虚拟沉浸与网络性爱是对感性的放纵还是意向和想象层面的解放?网际群体抗议和共谋行动究竟是一种“能动者”的行为还是对现实责任的逃避?而更值得思考的是,在这种“自由”状态下,人们究竟是一个“体验者”、“参观者”还是“流浪者”呢?沉浸于网际的“体验者”们的生活状态究竟是沉溺还是乐不思蜀呢?浮光掠影的“参观者”能够永远与网络保持若即若离吗?在现实生活中丧失了理想和爱恋的网际的“流浪者”,终会找寻到生活信心和可以驻足的家园?
网际交往与虚拟生活已经或正在成为人们生活世界的一部分,鉴于非此即彼地将技术视为乌托邦或反乌托邦的局限性,在自发的狂喜痴迷或懊悔诅咒之类的情绪化反应之后,需要的是更为深刻的反思。
三、建构论视角下的伦理关照
技术的演进和生活世界的开拓源于人性的开放性和未完成性,正是由于生活世界无止境地向前拓展和铺陈,人性的深度得以从潜在状况中显现出来。网际交往与虚拟生活使人们面对各种全新的选择,网络空间因之成为一个开放的人性试验室。如何剖析网络空间这一全新的生活空间,进而反思其中的伦理冲突,并作出恰当的道德抉择呢?视角的选取无疑是首要的问题。对于网络空间这一技术化的生活空间的伦理关照应基于一种恰当的技术观。
依据庸常的技术决定论,技术的发展完全由它的科学基础所决定,技术必然随科学的进步而不断进步,人在技术发展中所能做的与其说是选择,不如说是顺应。在这种视角的笼罩下,耗资巨大、影响深远的工程的论证权完全掌握在代表了技术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的技术专家和技术官僚手中,公众则完全丧失了话语权力。而公众的经验分明是,在许多日常技术的发布广告中,技术的先进性每每作为首选的说辞,但许多“领导新潮流”者竟不乏明日黄花。毋庸置疑,暗示技术价值中立的技术决定论,掩盖了技术化的生活世界的真相,如此缺乏人文关怀的技术观,很难生发出对人的伦理关怀。
技术哲学与技术
《技术·网络·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