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财政是一种政府经济行为。政府为了保证社会资源的最有效利用、克服市场机制运行的缺陷,必须实施各种公共活动,如国防、教育、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等。所有这些活动都必须由政府出资,这些由政府出资进行的活动就构成了财政活动的内容。公共财政存在的依据就在于弥补市场的缺陷,而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力量源泉来自政府,而政府是国家的代表。因此,从经济意义上说,国家的分配就是弥补市场的缺陷,市场失灵之处就通过国家的分配来弥补。国家的分配即公共财政与弥补市场缺陷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正如市场有效与市场失灵是对立统一一样,国家的分配与市场机制既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在同一的社会形态和经济范畴内。财政作为分配关系与其他分配关系的主要个性或特点,就在于分配的主体是国家政权或政府,而非别的任何经济活动主体。
2.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由于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国家是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真正代表,决定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人民性,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财政,决定了社会共同需要的空前一致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真实性、完整性。资本主义国家把资产阶级的需要说成是社会性共同需要,而社会主义把人民大众的需要作为社会共同需要。因此,与西方国家公共财政不同,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才具有真正的“公共”性。
3.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发展性
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是社会主义优越性之所在。尤其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很低,经济基础薄弱,人民生活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人口素质总体还不太高,需要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不断提高国民素质,使各方面都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对此,财政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加大对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只有这些方面都有所发展,才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因而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在这些领域的发展任务还很重。另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还具有盈利性,还存在自身的积累和发展,这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发展性。
三、以“三个代表”为行动指南,全面推进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财政支出范围应与政府的活动范围相一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也应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逐步提高财政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和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逐步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和投资过多等问题。二是努力保障国家政权建设、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出需要。要将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所需的资金纳入预算,切实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搞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二)发挥财政稳定和发展经济的职能作用,建立周期后备预算动作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存在经济周期问题。围绕经济增长的偏冷或是偏热,财政应当按照经济周期规律的要求建立后备周期预算动作机制。经济过热时,将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的一部分财政收入和为降低需求而减少的一部分财政支出留作储备;经济过冷时,启用这部分储备刺激经济增长。这个结余预算就是宏观调控预算,这项储备也可称为财政周期性后备预算。另外,也可通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将优化组合而集中的部分资金用于预算储备,在一定条件下再用于有关部门的支出。当然,周期性储备预算也应当按照财政职能的要求。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或公共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市场竞争创造外围条件。总之,建立这样一种动作机制。可以充分运用财政杠杆调控经济,最大程度的实现财政职能的要求,推动经济发展。
(三)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一是要将目前的“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两条保障线”,把企业的责任逐步转化为政府的责任,通过社会化的中介机构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二是要建立统一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行省级统筹,同时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实行社会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障对象由社区统一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及职工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财政部门也要积极筹措社会保障资金。要继续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扩大覆盖面;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多种途径,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四)依靠科技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要充分认识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意义,在政策上、资金上、工作上支持科技扶贫。第一,较大幅度地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用于科技扶贫的比重,加大财政支持科技扶贫的力度。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科研部门和科研人民开展对贫困地区资源利用开发的研究以及贫困地区总体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思路的研究,帮助贫困地区做好发展规划和选择确定支柱产业。第二,扩大财政支持科技扶贫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财政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的途径,更主要的是,以科技为先导,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帮助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地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不仅要使现有有贫困人口在2000年底前解决温饱问题,而且要使贫困地
区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步入持久、快速发展的轨道。第三,深化贫困地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工作要求”等措施,鼓励、支持、推动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开展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开展技术培训。对于到贫困地区开展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要在资金上予以资助,并通过设立项目,建立项目责任制,把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与脱贫挂起钩来,把科技人员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逐步建立起为扶贫开发服务的科技服务组织。
(五)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当前要继续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要在认真核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执罚机关支出需要,以及经批准的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部分预算的基础上,切实保证其必要的经费,特别是政法机关的办案经费,要重点予以保障,不能摘“收支挂钩”;要加强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强化会计监督,要加强《会计法》的宣传培训,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报表体系,明确责任,把会计监督落到实处。第三,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同时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试制,发挥这两项相互联系的制度在财政执法监督中作用。第四,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
(六)加大科技进步扶持力度,全面提高 《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