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伦理与东亚文化
自从1993年世界宗教会议发布《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以来,全球伦理、世界伦理、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的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影响并不限于宗教界。正象我们当今所处的这个世界在文化和生活方式呈现多元化存在状态一样,对于普遍伦理的理解和态度也是多元化的。同样,正象多元化对于我们本身来说只是一种预设的前提,我们自身却必须有所选择、有所决定而作为多元中的一元一样,我们对于普遍伦理这一问题也应当亮出我们自己的观点。本文将试图探讨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普遍伦理与非西方文化(在此尤其关注东亚文化)的关系、普遍伦理与孔子恕道之间的关系三个问题。
一、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这句出自《易传》的古老格言,似乎也可以用作对当今的普遍伦理的讨论和制定的准确描述。现实世界中文化与价值的存在形态无疑是"殊途"和"百虑",而我们坚信似乎可以从丰富多彩的价值与信念形态中,通过对话、沟通与归纳,找到一个可以"同归"和"一致"的价值与规范,从而实现"道通为一"的价值预期。1997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伦理计划"(universal ethics project)讨论并著手起草并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宗教议会(Parliament of the World's Religions)上提出的《世界伦理宣言》("Declaration toward a Global Ethic"),对"世界伦理"作了如下界定:"所谓'世界伦理',我们并不是指一个世界性的意识形态,或者一个'单一的统一宗教'超越所有现存的诸宗教,更不是指其中一个宗教宰制所有其他宗教。我们心目中的世界伦理是指,'有约束力的价值、不可取消的标准,以及个人态度的基础共识'。没有这样的对于世界伦理的基础共识,迟早每个社团会被混乱或专制所威胁,而个人也会绝望。"
然而,上述预设的观念也并非不可置疑:即使我们不必从世界观(对世界本来状况的力求客观的描述)和价值论(多样性中应该具有终级的统一性)上怀疑在"分殊"的多样性中存在"理一" 的统一性,我们有必要去寻找和制定出一个作为指导人类的最低限度共识的普遍的伦理价值和规范吗?在一个国家、民族、种族等团体内部,尚且因为种种因素导致价值的差异甚或冲突,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和把握要求整个人类作为一个统一的主体来认同和遵循一些共同的价值和信念吗?人类当然不是一个个孤立生活的个体,但人类在交往中所形成的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以及各种价值观念的融合,大体上是延续一种自发的过程(或以各自发展、或以平缓渗透、或激烈冲突的方式融合),在我们当今的时代,我们把这一过程变成一个自觉的(有意识地交流、讨论和制定)的过程,其根据又焉在?这一自觉过程是人类文明或进步的一种表现吗?以上种种疑问,都在置疑着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对于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学术界的朋友们多从普遍伦理成立的可能性方面加以讨论,理由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人际交往的全球化。自从十四、十五世纪开始的地理大发现把地球上的几块大陆联系在一起开始,地球上的各个文明就不再是平行地独立发展,而是处于一个相互联系和影响的过程之中。随着交通的便利、信息社会的来临,地球村逐渐形成,人类日益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二是经济的全球化。交通、信息技术和设施的飞速发展为全球化提供了物质手段,经济和贸易则为全球化提供了巨大的需要和推动。三是资本与文化扩张的全球化。在伴随着资本扩张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和价值观也作为成功和文明的典范而向全球进行扩张。
这些关于普遍伦理何以可能的讨论,并不能给普遍伦理提供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前提。人际交往的全球化和经济的全球化,虽然可以促进全球文明的接触、交流、对话、融合,但并不使这一全球价值观的变迁过程由自发走向自为。伴随着资本扩张而来的文化扩张,更使普遍伦理的成立面临着挑战,在西方文化中心主义主导下的普遍伦理更引起是"谁之普遍伦理"的诘问。 如果仅仅从全球化方面来考虑,普遍伦理本身显得可有可无而并不非常必要,普遍伦理的意义也将模糊不清。
到底是什么使得普遍伦理成为必要?或者说,是什么因素使得以国家、种族、民族、宗教、语言等划分开来的人群有必要制定并遵奉一种作为多元文化必要补充的价值和规范?这种情况的发生有赖于存在着一个所有人群所共同面对的对立的方面。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与其信仰相对的体系是一个个独立的异教与无神论,而惟有对于无神论者来说,他的信仰的相对面才是整个宗教。同样的道理,生活在多元文化中的人群,处于一个文化体系与其它多个文化体系的对待之中,亦即处于一元与多个一元之中,惟有与所有诸多一元文化共同对待的事物才有可能使我们把诸多一元结合在一起来作统一的考察。在当今时代,"献其否以成其可"的对待方面,是我们在取得引以为荣的巨大科技与经济成就的伴生品――全球性问题。人类在经济全球化、交往全球化的同时,也在制造着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在范围上超出了原来的区域性质,而且在深度上已经严重到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并且至今仍有加重的趋势。这些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全球各方的普遍参与,同时也产生了普遍性的伦理约束的需要(当然,伦理约束只是一个方面,问题的解决更有赖于更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不仅如此,还应该看到,虽然性善论的理论假设有助于道德可能性之成立,但在现实世界里,人类在应对全球性问题的表现足以使人类自身难堪。早在几十年前,全球性问题所带来的威胁与危机刚露苗头之时,有识之士就已郑重警告全球人类, 但是人类在演进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根深蒂固的进步观念、科技霸权、无限索取财富的欲望,使人们要么回避正在迫近的危险,要么置若罔闻。所这些"可能"在几十年后变成令人恐怖的现实,人类正面临着毁灭自身的真实的威胁时,人类才开始正视这些问题,然而时至今,我们所做的努力还远远不够。
在对普遍伦理成立的前提有了清醒的认识之后,我们依据这一前提,有针对性地检讨普遍伦理所要处理的问题和方向。可以说,普遍伦理的讨论之所以受到世人的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普世性能够满足对治全球性问题的要求。普遍伦理并不是要漫无目的地建立普世价值,而是时刻带着回应、化解全球性危机的问题意识而展开的。普遍伦理的讨论和制定不应该只是简单地去寻找全球各个文明或文化系统中都存在并被参与这种讨论的对话者所肯定的共同价值,而是从全球文化中寻找资源,并通过广泛的参与而共享资源,共同求解并通过行动来化解日益加重的全球性问题,引导人类走出困境。由此,我们再对普遍伦理的普世性加以重新的理解,普世的含义不局限于普遍的认同(作为文化传统在过去的认同和作为现代文化的构成部分为当代所认同),而是在于对治普遍性问题的规则与方法的普遍性。正如许多中国学者所强调的,它应起到"底线伦理"的作用。
基于上述考虑,普遍伦理的内容应该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对话机制所必须遵
循的原则(例如平等、宽容、有效)。认同问题同样至关重要,没有平等的对话就没有广泛的参与,没有广泛的参与和普遍的认同,普遍伦理就失去了其普遍性品格。二是向全球各方文化系统中寻找有益的资源。这些资源未必是普遍具有的或同样受到各个文化系统所重视的。三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还要有新构思、新见解、新解释、新创造。普遍伦理不能只是对已有文明成果的综合,它本身也应当是对已有文明成果的一种超越。可以说,普遍伦理是人类运用共同的智慧来对人类所创造的文明进行自我治疗,对于一些缺少这些文明要素的文化体系来说,它必须是带有伦理的强制性的。
二、普遍伦理与东亚文化
在普遍伦理的讨论与制定过程中,以何种价值和理念作为普遍伦理的内容,是一个并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人类文明本身的病症在普遍伦理的形成过程中,同样起着病态的制约作用。近代以来世界文化格局中形成的西方中心主义,在普遍伦理的重要讨论中
《普遍伦理与东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