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自我伦理
一方面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所导致的多元自我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对于前一个方面,自我伦理调节的重点是消除网络知识权力结构的宰制性和加强自我的自主选择能力;对于后一个方面,自我伦理的调节重点是消除自我对消极性的虚拟生活的过度依赖,并在真实生活与虚拟生活之间作出必要的区分,使虚拟生活成为真实生活的有益补充。
在网际自我伦理实践中,对于虚拟生活的消极面的认识是自我伦理实践的前提。人们必须认识到,不论自我以何种形态发生“分层”或“分裂”,自我在身体的认知-感知层面上始终是同一的,即都会遵循刺激-反应模式,自我的言行不论发生在真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都会在认知-感知层面留下痕迹,都会影响到自我实现感和自我幸福感。一位网络性爱的实践者曾指出:“即便是在叙述得最简略的爱抚、呻吟与交媾过程中,性腺也实际触动着,而且通常悸动的猛烈程度不亚于真实生活中的性行为──由于拥有匿名与出自内心深处奇想的文字暗示的优势,这样的悸动有时甚至比真实生活还要更猛烈。如果虚拟环境的玩家的悸动都很对胃口,谁又知道会怎样?” 这种虚拟生活对于真实生活的消极性不仅在于它对真实生活感受的破坏或腐蚀,而在于它使生活的乐趣沦为“需求”。实际上,比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本身更可怕的,就是这种由其所诱发的愈来愈强烈的“需求”,一旦“需求”难以升级,最终所有的生活都会变得乏味。因此,所谓网际自我伦理就是希望以一种审慎的明智(phroneesis)增进自我在虚拟生活中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
3.由自我调适达到自我幸福
哲学家菲利普·诺瓦克指出:“我们一直以为信息丰富是一件美妙的事情,直到后来才明白,它可能会夺走我们与身俱来的精神权利──安宁。只到最近我们才认识到必须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的生态关系。或许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我们还需要一种内部的生态和谐,一种精神的生态学。” 我们不应该将这段话简单地斥为技术悲观论的论调,而应该承认它表达了生活于现代社会的人们对自我的正常的忧虑之情。它是一种深层的恐惧:在现代社会中,当自我在处处打上技术痕迹的环境中被贬损为技术的可能性,成为技术的作品,沦为消极需求的引诱对象之时,一种“无自我的”(selbest-losen)恐惧油然而生 。但是,恰如海德格尔喜爱引用的荷尔德林的诗句所表达的那样:“哪里有危险,哪里也就生长着拯救者。”谁是拯救者?如何拯救?答案无疑是,我们自己就是我们的拯救者,最基本的拯救步骤是自我调适。
网际自我伦理实践就是一种自我调适。鉴于网络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人们已经开始讨论一些网际自我调适的机制,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提出了许多自律性的行为指南和治疗方法。其中,维吉里亚·谢(Virgnia Shea)提出的网际自我行为指南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他提出的十条指南是 :
1. 记住人类。
2. 在虚拟生活中,遵守你真实生活所依照的标准。
3. 知晓你处于网络空间的何处。
4. 珍视他人的时间和带宽。
5. 令自己在线表现良好。
6. 共享专业知识。
7. 协助制止网络谎言及其纷争。
8. 尊重他人隐私。
9. 不要泛用你的权力
10.忘却他人的错误。
戴维·申克则认为,人们已经被“信息烟尘”(data smog)所淹没,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平衡。他指出:“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从自我审视中逐步认识到,如果我们还想继续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那就必须让进步和节制两种力量保持平衡。同样,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促使信息生态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生产、分配和处理回到一种平衡状态。其目标应该是维持甚至增加可靠的交流和有用的信息,并让社会保持某种程度的安宁,避免整个社会分裂成一个破碎的、争执不休的电子巴别村──其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甚至无法相互理解。” 为此,他提出了回归有意义的生活的一系列治疗方法。尽管申克的理想远大于我们在此诉求的自我实现和幸福,但其治疗方法基本上属于自我调适:(1
从上面两个方案我们看到网际自我调适所具有的三个共同精神。其一是自我选择,即使自我成为信息采集和虚拟生活的主人,而不是被信息所淹没或沉溺于虚拟生活不能自拔。其二是适度节制,即使信息采集量控制在自己的处理能力之内,使虚拟生活仅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杜绝其对真实生活的侵蚀。其三是虚实协调,即使虚拟生活成为改善真实生活质量的一种经验补充,甚至借助虚拟生活改善真实生活的生活质量,如加强公共领域的建设、提高社会凝聚力等。
除了这种指南或修正式的自我调适外,还应该引入一些动态的自我调适机制。我认为,有三种方法值得尝试。其一为免疫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受到网络沉迷的短期效应的启发。具体的办法是有意识地进行某些切实感到有诱惑力的虚拟生活,但在其过程中保持自我反省,对其魅力机制进行思考,通常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需求”感,今后也不再容易沉溺其中。当然,对于自制力弱的人,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风险,最好能够在自制力强或已经走出网络沉迷循环的朋友的帮助下进行。其二是对话法。即网络依赖者建立一种互助对话,相互介绍网络沉溺的害处和摆脱网络沉溺的方法,互相鼓励,使自制力逐步战胜网络依赖感。其三为斋戒(fasts)法。即周期性地在某几天里停止上网,或者用几率一定的抽签方式决定网络斋戒的时间段,其目的是消除网络须臾不可离的依赖感。
最后,我们想谈一谈网络调适的目标即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对于自我实现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自我实现虽然发端于自我选择,但依然应保留较强的主体间性的意义。对此,哈贝马斯指出:“任何根据道德进行判断和行动的人,都必然期待在无限的交往共同体中得到认可;任何在被认真接受的生活历史中的自我实现的人,都必然期待在无限共同体中得到承认。如果我作为一个人格获得承认,那么,我的认同,即我的自我理解,无论是作为自律行动还是作为个体存在,才能稳定下来。” 哈贝马斯所提及的生活历史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为个人对自我的回忆,但不论是他人眼中的自我,还是个人回忆中的自我,都不太可能仅以不断流变的自我当下的欲求作为自我实现的判准。其二,网际自我实现依然要受到网络知识权力结构的笼罩。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从事知识和信息中介人或个人条件优越的人来讲,暂时的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的副作用相对较小,而且也比较容易摆脱,经过一段时间的沉迷之后,他们往往能够学会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开展工作。但是对于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常规劳动的人和个人生活条件较差者,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的副作用往往很大,他们更易于被网络中过量的无深度的信息和商业化信息所左右,结果显然不利于他们的自我实现。这是一种必须正视的现实:网络知识权力结构具有再生产性,即不断地造就处于网络知识权力结构不同等级的个体,其趋势显然是保守性和相对封闭性的。显然,面对这种不平等暴力抵抗或拒绝上网都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们可以呼吁社会致力于缩小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之间的鸿沟,但能否增加自我实现的机会最终取决于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是否对其生存状态有清醒的认识,并掌握了自我调适的艺术。而对这一点,日渐商业化的网络企业是不会刻意关照到的,当前的网吧现象和电子游戏厅现象,都是通俗文化侵蚀非精英阶层的后代这一普遍现象的体现。
所谓自我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快乐,但必须同时满足二个原则:其一,自我的快乐并未有意或严重妨碍他人的快乐,其二,当下的快乐不会减少今后的快乐。
第一个原则是幸福的社会化原则,其必要条件是自我能够体验到他人所感受的快乐,他人也 《网络空间的自我伦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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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际自我伦理实践中,对于虚拟生活的消极面的认识是自我伦理实践的前提。人们必须认识到,不论自我以何种形态发生“分层”或“分裂”,自我在身体的认知-感知层面上始终是同一的,即都会遵循刺激-反应模式,自我的言行不论发生在真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都会在认知-感知层面留下痕迹,都会影响到自我实现感和自我幸福感。一位网络性爱的实践者曾指出:“即便是在叙述得最简略的爱抚、呻吟与交媾过程中,性腺也实际触动着,而且通常悸动的猛烈程度不亚于真实生活中的性行为──由于拥有匿名与出自内心深处奇想的文字暗示的优势,这样的悸动有时甚至比真实生活还要更猛烈。如果虚拟环境的玩家的悸动都很对胃口,谁又知道会怎样?” 这种虚拟生活对于真实生活的消极性不仅在于它对真实生活感受的破坏或腐蚀,而在于它使生活的乐趣沦为“需求”。实际上,比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本身更可怕的,就是这种由其所诱发的愈来愈强烈的“需求”,一旦“需求”难以升级,最终所有的生活都会变得乏味。因此,所谓网际自我伦理就是希望以一种审慎的明智(phroneesis)增进自我在虚拟生活中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
3.由自我调适达到自我幸福
哲学家菲利普·诺瓦克指出:“我们一直以为信息丰富是一件美妙的事情,直到后来才明白,它可能会夺走我们与身俱来的精神权利──安宁。只到最近我们才认识到必须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的生态关系。或许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我们还需要一种内部的生态和谐,一种精神的生态学。” 我们不应该将这段话简单地斥为技术悲观论的论调,而应该承认它表达了生活于现代社会的人们对自我的正常的忧虑之情。它是一种深层的恐惧:在现代社会中,当自我在处处打上技术痕迹的环境中被贬损为技术的可能性,成为技术的作品,沦为消极需求的引诱对象之时,一种“无自我的”(selbest-losen)恐惧油然而生 。但是,恰如海德格尔喜爱引用的荷尔德林的诗句所表达的那样:“哪里有危险,哪里也就生长着拯救者。”谁是拯救者?如何拯救?答案无疑是,我们自己就是我们的拯救者,最基本的拯救步骤是自我调适。
网际自我伦理实践就是一种自我调适。鉴于网络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人们已经开始讨论一些网际自我调适的机制,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提出了许多自律性的行为指南和治疗方法。其中,维吉里亚·谢(Virgnia Shea)提出的网际自我行为指南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他提出的十条指南是 :
1. 记住人类。
2. 在虚拟生活中,遵守你真实生活所依照的标准。
3. 知晓你处于网络空间的何处。
4. 珍视他人的时间和带宽。
5. 令自己在线表现良好。
6. 共享专业知识。
7. 协助制止网络谎言及其纷争。
8. 尊重他人隐私。
9. 不要泛用你的权力
10.忘却他人的错误。
戴维·申克则认为,人们已经被“信息烟尘”(data smog)所淹没,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平衡。他指出:“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从自我审视中逐步认识到,如果我们还想继续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那就必须让进步和节制两种力量保持平衡。同样,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促使信息生态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生产、分配和处理回到一种平衡状态。其目标应该是维持甚至增加可靠的交流和有用的信息,并让社会保持某种程度的安宁,避免整个社会分裂成一个破碎的、争执不休的电子巴别村──其成员不能达成一致,甚至无法相互理解。” 为此,他提出了回归有意义的生活的一系列治疗方法。尽管申克的理想远大于我们在此诉求的自我实现和幸福,但其治疗方法基本上属于自我调适:(1
)自己充当过滤器:找到信息混乱所在,然后将它们删除;(2)自己充当编辑:限制自己的信息输出,不做乱扔信息垃圾者(information litterbug);(3)追求简洁:过新式的简单生活,让注意力更加集中;(4)反区位化:走出网络亚文化群体的小圈子,参与广泛的文化际对话;(5)不要撇开政府,助其改进工作。
从上面两个方案我们看到网际自我调适所具有的三个共同精神。其一是自我选择,即使自我成为信息采集和虚拟生活的主人,而不是被信息所淹没或沉溺于虚拟生活不能自拔。其二是适度节制,即使信息采集量控制在自己的处理能力之内,使虚拟生活仅作为生活的一部分,杜绝其对真实生活的侵蚀。其三是虚实协调,即使虚拟生活成为改善真实生活质量的一种经验补充,甚至借助虚拟生活改善真实生活的生活质量,如加强公共领域的建设、提高社会凝聚力等。
除了这种指南或修正式的自我调适外,还应该引入一些动态的自我调适机制。我认为,有三种方法值得尝试。其一为免疫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受到网络沉迷的短期效应的启发。具体的办法是有意识地进行某些切实感到有诱惑力的虚拟生活,但在其过程中保持自我反省,对其魅力机制进行思考,通常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需求”感,今后也不再容易沉溺其中。当然,对于自制力弱的人,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风险,最好能够在自制力强或已经走出网络沉迷循环的朋友的帮助下进行。其二是对话法。即网络依赖者建立一种互助对话,相互介绍网络沉溺的害处和摆脱网络沉溺的方法,互相鼓励,使自制力逐步战胜网络依赖感。其三为斋戒(fasts)法。即周期性地在某几天里停止上网,或者用几率一定的抽签方式决定网络斋戒的时间段,其目的是消除网络须臾不可离的依赖感。
最后,我们想谈一谈网络调适的目标即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幸福。对于自我实现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自我实现虽然发端于自我选择,但依然应保留较强的主体间性的意义。对此,哈贝马斯指出:“任何根据道德进行判断和行动的人,都必然期待在无限的交往共同体中得到认可;任何在被认真接受的生活历史中的自我实现的人,都必然期待在无限共同体中得到承认。如果我作为一个人格获得承认,那么,我的认同,即我的自我理解,无论是作为自律行动还是作为个体存在,才能稳定下来。” 哈贝马斯所提及的生活历史也可以反过来理解为个人对自我的回忆,但不论是他人眼中的自我,还是个人回忆中的自我,都不太可能仅以不断流变的自我当下的欲求作为自我实现的判准。其二,网际自我实现依然要受到网络知识权力结构的笼罩。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从事知识和信息中介人或个人条件优越的人来讲,暂时的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的副作用相对较小,而且也比较容易摆脱,经过一段时间的沉迷之后,他们往往能够学会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开展工作。但是对于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常规劳动的人和个人生活条件较差者,网络沉迷和网络沉溺的副作用往往很大,他们更易于被网络中过量的无深度的信息和商业化信息所左右,结果显然不利于他们的自我实现。这是一种必须正视的现实:网络知识权力结构具有再生产性,即不断地造就处于网络知识权力结构不同等级的个体,其趋势显然是保守性和相对封闭性的。显然,面对这种不平等暴力抵抗或拒绝上网都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们可以呼吁社会致力于缩小信息富人和信息穷人之间的鸿沟,但能否增加自我实现的机会最终取决于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是否对其生存状态有清醒的认识,并掌握了自我调适的艺术。而对这一点,日渐商业化的网络企业是不会刻意关照到的,当前的网吧现象和电子游戏厅现象,都是通俗文化侵蚀非精英阶层的后代这一普遍现象的体现。
所谓自我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快乐,但必须同时满足二个原则:其一,自我的快乐并未有意或严重妨碍他人的快乐,其二,当下的快乐不会减少今后的快乐。
第一个原则是幸福的社会化原则,其必要条件是自我能够体验到他人所感受的快乐,他人也 《网络空间的自我伦理(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