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人文
第二,学问普遍的科学化倾向和功利化,导致了社会科学的兴起,也使人文学科的地位进一步下降。近代以来,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学科即社会科学日渐兴起,它们进一步挤占了传统人文学科的地盘。人文学科甚至到了只有栖身在社会科学这个牌子才有生存机会的地步。社会“科学”的概念取代了“人文”的概念,“功利”的概念取代了“理想”的概念。在一个科学化的时代,为了争得在学术殿堂中的位置,人文学界也出现了“人文科学”的说法。这个词组的用意并不是想阐明科学本质上就是人文――就象我们在第一二节所阐明的那样――而是说,人文也是一种象近代科学那样的“力量型”的学问,借以在科学时代合法地谋得一席之地。
第三,重视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体制,人为的造成了科学与人文(第5页)之间的疏远和隔绝。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谈论科学与人文(第5页)的分裂时心中想的,正是中国现行教育体制中严重的文理分科现象。这种分科现象在西方各国的教育史上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但都没有象当代中国这样突出。分科化、专门化和专家化与教育理念有关,凡重专才教育,则专科化倾向较严重;凡重通才教育者,则专科化倾向就比较淡化。在专才教育体制下成长起来的理工科学生缺乏基本的人文素养,对于社会进步和发展难以有一个宽阔的视野和深谋远虑的计划。正象许多教育家所指出的,如果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只会用自己学科的内部标准去判断事物,那就不是真正的高等教育。真正的高等教育应该培养学生既掌握内部标准,也能够用其他学科的原理和方法即“外部标准”来评判自己的学科,能够看出自己学科的优点和局限。[31]
第四,自然科学自许的道德中立,使得科学家们心安理得的拒绝人文关怀。与之相关的是近代哲学对事实与价值的二分,这种二分将科学置于澄清事实的范围,而不涉及价值问题。皇家学会的干事长胡克为学会草拟的章程时写道:“皇家学会的职责是:通过实验改进自然事物的知识,以及所有有用的技艺、制造业、实用机械、工程和发明的知识,同时不干预神学、形而上学、道德、政治、文法、修辞学或逻辑。”[32]科学家们也许并不反对博爱善行的人道主义,而且更深的认同唯人主义的“力量原则”,但当这种力量原则与特定的历史文化经验发生冲突时,他们有可能毫无犹豫的牺牲后者。科学与人文(第5页)的分裂体现在科学对人文传统的轻视,特别是当这种人文传统不合技术理性的逻辑时。
科学与人文(第5页)的分裂根源于知识体系的分科化、专业化,而知识的专科化又源于什么?这个问题把我们引向近代科学与人文(第5页)合流的方面:技术理性与唯人主义的合流。很明显,知识的专科化来自技术理性,来自那种诉求“效率”和“力量”的科学的本质。所以,科学与人文(第5页)的分裂是技术筹划的必然结果。力量型科学要求一种分工型的科学和教育体制,只有理解型的科学才要求一种综合的领悟力。今天对科学与人文(第5页)之分裂的反省,最终应该导向对力量型本身的反省。
技术理性就在这个意义上与唯人主义合流。它们都是相信“力量”(power)的乐观主义。在唯人主义看来,一切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因为人有理性这种无限的能力。为了解决人所面临的一切问题,技术理性广泛地行使它的威力。唯人主义得到弘扬的地方,也就是技术理性大展宏图的地方
,因为它们相互确认。这种相互确认并不简单是人作为目的,技术作为手段,相反,手段和目的在这里混成一体,因为技术理性正是人之所以能把自己确立为价值中心的唯一根据和保证。许多技术批判主义者批评技术的发展违背了人性的目标,是对唯人主义的背离。其实,“技术违背了人性”,却不见得是对唯人主义的背离,因为正是唯人主义本身推动了技术的这种违背人性的倾向。唯人主义陷入一个自我拆台的怪圈之中。
这里的逻辑并不难理解。唯人主义因着技术理性而自命不凡,而把自己确立为价值原点和世界的中心,而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以对自然界为所欲为。这里,对人的自我崇拜就自然而然的转化为对技术的崇拜。如果我们要求自然屈从于技术,那么我们也在要求作为自然一部分的我们自己屈从于技术;如果我们认为技术产品优于自然的产品,那么同样,我们的创造物就会被认为优于作为自然产品的我们自身。由于我们人类注定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唯人主义注定要遭受技术的异化:本来是用以确立人之地位的,最终却被用来贬低人类自己。技术发达了,人类却丧失了劳动的乐趣,甚至劳动的权利(所谓技术失业);科学发展了,人类却越来越不知道生命和存在的意义。这是唯人主义深刻的困境。
六、弘扬科学精神:两种思路
今天到处都能听到弘扬科学精神的呼声。但这个有待弘扬的东西究竟指的是什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弘扬科学精神的要求,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不同的动机和要求,想弘扬的东西就不会是一样的。
总的来看有两种思路。一个广泛持有的思路是,在科学与人文(第5页)相区别的意义上,特别的张扬科学的优越性。这种思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基本上把科学精神等同于科学方法,因为科学之区别于非科学、科学之特别的有效用,就在于科学方法;第二部分,主张把在科学研究领域特别有效用的科学方法,不仅不折不扣的运用在实际的科学研究中,而且要运用到更广泛的日常社会生活领域中去。我把这样的主张定义成科学主义:主张在科学领域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可以而且应当在非科学领域普遍使用[33]。科学主义自然有强有弱,但科学方法的超(科学)范围运用是它的基本主张。按照这种定义,弘扬科学精神的第一种思路就可以概括成:科学精神就是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就是弘扬科学主义。
在这种思路下人们对“什么是科学精神”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关于“什么是科学方法”的总结概括。由于都是从各人的私人经验出发,得出的结论各各不同。但问题在于,有没有一个普遍适应的科学方法。“历史学派的科学哲学家都承认,像逻辑主义那样建立一个严格的超历史的形式方法论以符合科学发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任何方法都是具体的、历史的。”[34]因此,一般的谈论科学方法可能是舍本逐木。对一个想尽快进入研究前沿尽快出产研究成果的科学研究者而言,多多浸淫于科学共同体的研究氛围之中,比到处打听科学方法论更有益处。熟能生巧,习惯成自然,科学方法的习得是一个实践问题而非理论问题。
对于一个非科学家,或者对于一个正处在日常生活中的科学家来说,有没有必要把科学的方法也同时运用起来呢?弘扬科学主义的人所希望的正是这个。“让科学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这句广告词彰显的就是这种科学主义的理想。然而,科学主义的实施是有条件的、有限度的,无条件的强的科学主义是不可取的,就算想取也是不可能的。
我可以举几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为什么科学主义是不可取的。对所有的对象一视同仁,忽略掉它们的特质,从而用数学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处理,这是典型的科学方法。但是,忽略掉个体的特质,肯定不是没有缺陷的,特别用在人与人交往的领域。教育学里有一个原则叫“因材施教”,如果培养学生像工业化的流水线生产一样,那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教育方法。
还有,对所有的对象,只注意它表现出来的东西,不关注它表现不出来的东西,这也是典型的科学方法,或称黑箱方法,因为科学要求一种可操作性,追求一种有效处理问题的能力。但是,如果承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的话,那人际之间的许多问题就不是能够用黑箱方法解决的。
还可以提出一种人们可能最不赞同的科学方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效率的观点、从目标管理的观点、从操作的观点看,这确实是可接受的。而这些观点,又恰恰是科学方法所必须采纳的。但是,离开科学研究的比较单纯的境域(context)进入一个比较复杂的境域中,某种科学方法就变得太荒谬而不可取了。胡
《科学与人文(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