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连续六年盈利调查
准备金猜想
有意思的是,对同样一个问题,各专业人士的反应相去甚远。
新华人寿聘请多年的外部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汪棣称,“普华永道从1998年开始做新华人寿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的全部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然而,被采访的四家寿险公司的财务总监、精算师均表示,成立当年即告盈利,对于寿险公司而言的确不太正常,“可能与中国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有关”。
一家寿险公司财务负责人说:“在保监会90号文之前,监管当局没有对寿险公司准备金提取比例作出统一的严格规定。”而作为寿险公司的最大负债,寿险准备金提取所依据的评估利率对于财务报表影响巨大。在1998年(保监发【1998】2号)以后,中国保监会每年下发关于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重要一条是:“一年期以上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计算保费时的预定利息率,并且不得超过年复利7.5%。”
而在此之前,“由于准备金提取标准的缺位,从理论上将,存在调控财务报表的空间。”一家寿险公司财务负责人称,“准备金占寿险公司负债的80%甚至更多,提取一个百分点的调整,带来的可能是上亿元财务数据的变动。”
除此而外,开办费等科目的核算方法,也是影响最终利润的因素之一。按照1993年《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1999年《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企业新设机构开办费可以在五年之内摊销。
相形之下,按照谨慎性原则.国际上一般提倡将开办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月营业费用。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金融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扩张轨迹
要诠释盈利记录,投资收益、保费增长、机构扩张等诸多方面,显然都是不可忽略的元素。
新华人寿1996年9月成立于北京,注册资本金5亿元。200O年,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瑞士苏黎世保险集团、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等四家国际上著名的保险公司、投资机构成为新华人寿的外资股东;增资扩股后,实收资本也增至12亿元。
新华人寿自开业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显示:1996年开业当年,新华人寿营业期间三个月、期末总资产不过7.72亿元,投资收益为2743万;而在1997年至2000年增资扩股之前,该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99亿元、3.05亿元、1.84亿元和2.38亿元,对应之期末投资余额分别是14.829亿元、15.8亿元、12亿元和20.34亿元。换言之,即使考虑到银行存款等科目中含有协议存款等投资资金的因素,粗略估计,新华人寿1997~2000年每年的投资收益也在10%左右。
新华人寿总公司方面肯定了上述估算,“在1997~1998年,公司最高的投资收益率一度达到过18%的水平。”而来自业内的评价也称,新华人寿在同行中向以投资见长。有例为证:即使在市场行情不好的2001年,新华人寿依然实现2.96亿元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率为8.61%。
机构扩张方面,在成立之初的三年多里,手持全国性寿险公司牌照的新华人寿一直局限于注册地北京,除了当地的营业总部外,在北京之外的省市几乎没有分支机构。
1999年12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同意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批复》(保监复【1999】238号)。2000年4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天津、南京、成都三家分公司相继开业。
2001年3月,新华人寿上海、广州、杭州、武汉、济南和哈尔滨等分公司相继获准开业,公司分支机构达到十家,初步覆盖了国内大多数重要经济城市。
2001年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人寿筹建长沙等25家分公司和105家中心支公司(保监复[2001]430号)。2001年12月,苏州、无锡等七家首批中心支公司获准开业。“三级机构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作业区域向纵深延伸。”新华人寿如是说。
按照新华人寿的说法,新设省级分公司的开办费控制在300万元左右。若按照这一数据测算,2001年上海、广州等六家分公司开业,对应的开办费应当在1800万元上下;2002年长沙等近20家分公司和更庞大数量的中心支公司筹建开业,对应的开办费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此背景之下,新华人寿的经营利润更令同行侧目。
六年盈利诠释
其实早在2000年,新华人寿在对苏黎世等四家外资股东增资扩股时,就曾经因“非同一般”的业绩而遭多次诘问。
“这缘于特殊时期的某些特殊情况。”新华人寿方面称。此外,“寿险公司‘5-8年盈亏平衡’规律指的是纯粹保险业务、尤其是个人寿险业务这一块。”
——此语别有深意。新华人寿方面的表态也印证了这一点:“新华人寿的特殊之处在于,自1996年开业一直到2000年,业务结构一直是以团体保险为主。”资料显示,早在1997年1月,新华人寿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97年经营计划中,公司就确定了全年保费收入指标6亿元,其中团体保费收入占到了4亿元。
而在2000年度,新华所实现的14.7亿元保费收入中,团体业务和代理业务占去整整10亿元,个人业务仅为4.7亿元。
有资深寿险人士称,由于当时的团险不是很规范,很多是两三年就退保,公司对应的成本在9%~10%的左右,但同期的投资收益一度达到了18%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格说来,这并不是真正的寿险业务,当时的保险公司只需要承担不大的保险责任,却可以赚取相当可观的回报。”
可资参考的一些统计数据是,1998年,新华人寿保费收入11.82亿元,退保金及给付达到10.70亿元;1999年,保费收入10.59亿元,退保金及给付为6.71亿元;2001年,保费收入22.98亿元,退保金及给付为12.88亿元。
该人士还认为,相对于当时特定时期的团险业务而言,“同样的产出规模,个人寿险业务的投入要大很多。”而直到2001年,新华人寿以团体险为主导的业务结构才得到根本转变。中国保险年鉴显示:“……(2001年)个人业务新契约保费收人7.19亿元,同比增长166%;续期保费收入3.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团体业务保费收入9.74亿元,同比增长14%;代理业务保费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60%……个人业务保费收入第一次超过了团体业务。”
除此而外,“1999年之前,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分支机构,少有类似开办费的大额费用支出。”新华人寿方面称,“在当时的情况下,实现连年盈利完全有其可能性。”
而来自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看法是,包括新华人寿在内数家中资保险公司之所以出现开业首年盈利的“异常”现象,“与中国内地现行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监会规定的精算制度,甚至与国内寿险通行的佣金制度有关。”
相对于现行的当月摊销规定,2002年之前开办费在5年之内摊销,客观上对盈利有帮助。“而中国保监会在准备金提取时,采用的是FPT方法,即已经考虑到
此外,“按照国内目前的佣金制度,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一般在60%~70%,而国际上由于首年佣金提取比例更高,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可能已经超过100%。”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蒋华华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友邦上海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友邦上海本身是以分公司形态存在,只有有限的营运资金,没有注册资本金,在开业初期保费收入不太大的情况下,可供公司投资的资金比较有限,对应的投资收益也不会太大。”
除此而外,“外资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比例,比监管当局规定的最低标准更来得保守。”而作为上市跨国保险集团的一个分支,“外资保险公司会根据上市地法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结果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也许正是受业务规模、结构和外部环境变化之作用,新华人寿开业七年以来(尤其是最初数年中),公司盈利呈现出不规则的轨迹:1996年本年利润425万元,1997年本年利润1.128亿元,1998年净利润1800万元,1999年净利润300万元,2000年净利润400万元,2001年净利润2100万元,而2002年达到了1.9亿元的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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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对同样一个问题,各专业人士的反应相去甚远。
新华人寿聘请多年的外部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伙人汪棣称,“普华永道从1998年开始做新华人寿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的全部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然而,被采访的四家寿险公司的财务总监、精算师均表示,成立当年即告盈利,对于寿险公司而言的确不太正常,“可能与中国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有关”。
一家寿险公司财务负责人说:“在保监会90号文之前,监管当局没有对寿险公司准备金提取比例作出统一的严格规定。”而作为寿险公司的最大负债,寿险准备金提取所依据的评估利率对于财务报表影响巨大。在1998年(保监发【1998】2号)以后,中国保监会每年下发关于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重要一条是:“一年期以上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不得高于计算保费时的预定利息率,并且不得超过年复利7.5%。”
而在此之前,“由于准备金提取标准的缺位,从理论上将,存在调控财务报表的空间。”一家寿险公司财务负责人称,“准备金占寿险公司负债的80%甚至更多,提取一个百分点的调整,带来的可能是上亿元财务数据的变动。”
除此而外,开办费等科目的核算方法,也是影响最终利润的因素之一。按照1993年《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1999年《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保险企业新设机构开办费可以在五年之内摊销。
相形之下,按照谨慎性原则.国际上一般提倡将开办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月营业费用。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金融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扩张轨迹
要诠释盈利记录,投资收益、保费增长、机构扩张等诸多方面,显然都是不可忽略的元素。
新华人寿1996年9月成立于北京,注册资本金5亿元。200O年,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瑞士苏黎世保险集团、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等四家国际上著名的保险公司、投资机构成为新华人寿的外资股东;增资扩股后,实收资本也增至12亿元。
新华人寿自开业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显示:1996年开业当年,新华人寿营业期间三个月、期末总资产不过7.72亿元,投资收益为2743万;而在1997年至2000年增资扩股之前,该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99亿元、3.05亿元、1.84亿元和2.38亿元,对应之期末投资余额分别是14.829亿元、15.8亿元、12亿元和20.34亿元。换言之,即使考虑到银行存款等科目中含有协议存款等投资资金的因素,粗略估计,新华人寿1997~2000年每年的投资收益也在10%左右。
新华人寿总公司方面肯定了上述估算,“在1997~1998年,公司最高的投资收益率一度达到过18%的水平。”而来自业内的评价也称,新华人寿在同行中向以投资见长。有例为证:即使在市场行情不好的2001年,新华人寿依然实现2.96亿元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率为8.61%。
机构扩张方面,在成立之初的三年多里,手持全国性寿险公司牌照的新华人寿一直局限于注册地北京,除了当地的营业总部外,在北京之外的省市几乎没有分支机构。
1999年12月1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同意筹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批复》(保监复【1999】238号)。2000年4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新华人寿天津、南京、成都三家分公司相继开业。
2001年3月,新华人寿上海、广州、杭州、武汉、济南和哈尔滨等分公司相继获准开业,公司分支机构达到十家,初步覆盖了国内大多数重要经济城市。
2001年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新华人寿筹建长沙等25家分公司和105家中心支公司(保监复[2001]430号)。2001年12月,苏州、无锡等七家首批中心支公司获准开业。“三级机构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作业区域向纵深延伸。”新华人寿如是说。
按照新华人寿的说法,新设省级分公司的开办费控制在300万元左右。若按照这一数据测算,2001年上海、广州等六家分公司开业,对应的开办费应当在1800万元上下;2002年长沙等近20家分公司和更庞大数量的中心支公司筹建开业,对应的开办费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如此背景之下,新华人寿的经营利润更令同行侧目。
六年盈利诠释
其实早在2000年,新华人寿在对苏黎世等四家外资股东增资扩股时,就曾经因“非同一般”的业绩而遭多次诘问。
“这缘于特殊时期的某些特殊情况。”新华人寿方面称。此外,“寿险公司‘5-8年盈亏平衡’规律指的是纯粹保险业务、尤其是个人寿险业务这一块。”
——此语别有深意。新华人寿方面的表态也印证了这一点:“新华人寿的特殊之处在于,自1996年开业一直到2000年,业务结构一直是以团体保险为主。”资料显示,早在1997年1月,新华人寿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97年经营计划中,公司就确定了全年保费收入指标6亿元,其中团体保费收入占到了4亿元。
而在2000年度,新华所实现的14.7亿元保费收入中,团体业务和代理业务占去整整10亿元,个人业务仅为4.7亿元。
有资深寿险人士称,由于当时的团险不是很规范,很多是两三年就退保,公司对应的成本在9%~10%的左右,但同期的投资收益一度达到了18%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格说来,这并不是真正的寿险业务,当时的保险公司只需要承担不大的保险责任,却可以赚取相当可观的回报。”
可资参考的一些统计数据是,1998年,新华人寿保费收入11.82亿元,退保金及给付达到10.70亿元;1999年,保费收入10.59亿元,退保金及给付为6.71亿元;2001年,保费收入22.98亿元,退保金及给付为12.88亿元。
该人士还认为,相对于当时特定时期的团险业务而言,“同样的产出规模,个人寿险业务的投入要大很多。”而直到2001年,新华人寿以团体险为主导的业务结构才得到根本转变。中国保险年鉴显示:“……(2001年)个人业务新契约保费收人7.19亿元,同比增长166%;续期保费收入3.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团体业务保费收入9.74亿元,同比增长14%;代理业务保费收入2.47亿元,同比增长60%……个人业务保费收入第一次超过了团体业务。”
除此而外,“1999年之前,公司几乎没有什么分支机构,少有类似开办费的大额费用支出。”新华人寿方面称,“在当时的情况下,实现连年盈利完全有其可能性。”
而来自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看法是,包括新华人寿在内数家中资保险公司之所以出现开业首年盈利的“异常”现象,“与中国内地现行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保监会规定的精算制度,甚至与国内寿险通行的佣金制度有关。”
相对于现行的当月摊销规定,2002年之前开办费在5年之内摊销,客观上对盈利有帮助。“而中国保监会在准备金提取时,采用的是FPT方法,即已经考虑到
首年费用因素,对应的第一年准备金提取要求很低。”
此外,“按照国内目前的佣金制度,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一般在60%~70%,而国际上由于首年佣金提取比例更高,首年佣金和费用率加总可能已经超过100%。”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蒋华华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友邦上海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友邦上海本身是以分公司形态存在,只有有限的营运资金,没有注册资本金,在开业初期保费收入不太大的情况下,可供公司投资的资金比较有限,对应的投资收益也不会太大。”
除此而外,“外资保险公司提取的准备金比例,比监管当局规定的最低标准更来得保守。”而作为上市跨国保险集团的一个分支,“外资保险公司会根据上市地法定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结果可能会有很大不同。”
也许正是受业务规模、结构和外部环境变化之作用,新华人寿开业七年以来(尤其是最初数年中),公司盈利呈现出不规则的轨迹:1996年本年利润425万元,1997年本年利润1.128亿元,1998年净利润1800万元,1999年净利润300万元,2000年净利润400万元,2001年净利润2100万元,而2002年达到了1.9亿元的税前利润。
《新华人寿连续六年盈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