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战争历史发展的终极意蕴(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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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从“原始社会”到“当代”, “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历史文明”中存在的历史事实, 所昭然的《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 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存在和表达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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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从“当代”推向“未来”, 所伴存的人类对“战争”体现出继续地依赖性和需求性,并对战争表现出盲目强化性的无限制的发展态度和发展行为, 导致的新的历史时期的《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之进一步的历史表达, 并最终走向《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之历史终极性时期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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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
?? 《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之基本历史原理揭示
?? 第一章
??从原始社会到今天, “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存在史实, 昭然出《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之历史存在性和历史表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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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自然信念的角度, 回顾和审视整个“人类社会”的所有历史时空, 从人类形成第一个“人类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开始到今天, “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过程, 通过人类考古学和人类社会历史科学对其科学考察和分析, 发现了这样的一个历史事实: 即“人类社会战争”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所有的历史时空之中。这一历史事实, 同时证明了另一个历史事实的存在, 即从原始社会形成伊始, 所有不同形态和不同性质的“人类社会”所伴存的“人类社会战争”, 一直没有被人类主动地彻底地将其消亡化解过。这种“人类社会历史文明”所表达的“人类社会战争”这样存在和活动的历史逻辑, 即是我们称之的《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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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 历史到今天, 我们的“人类社会”历史文明为什么会存在并表达出《战争无解》的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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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必然性
“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必然性。首先,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从“原始社会”到今天,所表达的历史事实,是“人类社会战争”一直存在于“人类社会”历史到今天的所有历史时空之中。这一历史事实本身就昭若了“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必然性。
第二,这种历史事实形成的原因,主要与“人类生命”在地球这个行星性质的世界上自身进化出的“社会”存在状态之存在原理相关。
以“社会文明进步”存在理念存在的人类,其生命体现的存在性,其中有一大存在属性叫做“问题性”的存在性,其含义就是,人类在“社会文明进步”存在理念中,其实现生存,不仅会有诸多问题体现在人们面前,而且人们还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去实现生存,如干旱或洪涝灾害对人们的农业生产和收成影响的问题,人们创造的劳动商品如何有效交换的问题…等。在“社会文明进步”存在理念中,人们为实现生存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既有大家面临的共同性的生存问题,如气侯的问题、社会生产力如何发展提高的问题等,也有人们彼此间各种“问题性”的社会生存关系的问题,如人们对社会制度信仰的不统一,以致形成相互间对立对抗矛盾冲突性和矛盾斗争性之问题性的生存关系状态。“人类社会战争”其实就是人们彼此间的一种“问题性”的社会生存活动关系状态,一种彼此间相互对立对抗矛盾冲突性和矛盾斗争性的生存活动关系状态。导致人们在社会中形成这种战争性质的生存关系状态,既受人们彼此间形成的问题性的生存关系的影响,而且还受人们在生存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共同性的生存问题的影响。人们所面临的共同性的生存问题,导致人们彼此间战争性质的生存关系的形成,其问题必须要能落于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之中或要能影响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才有可能进一步导致人们彼此间战争性质的问题性的生存关系的表达。因此,各种社会生存问题,不仅要能影响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问题性”的形成,而且问题还必须要与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发生联系。如一个国家社会为求得自身如何发展与进步这样的生存问题,并要形成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来确定它,这样的社会问题,其实就是一种全社会所面临的一种共同性的生存问题。但是,人们在面对这一全社会共同性的生存问题时,不仅从认识上常常难以达到一致性,而且人们往往还会带着自己的社会生存利益和目的去面对这种全社会共同性的生存问题,并最终体现出人们在这一生存问题面前而形成各种问题性的生存关系状态,如矛盾对立冲突的关系,并最终以一种“问题性”的生存关系形式——“战争”性质的斗争关系来展示人们所面临的这一全社会共同性的生存问题,如前苏联的十月革命以战争暴力推翻旧体制,以及中国共产党通过战争推翻中国国民党的社会统治地位,而确定的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和信仰等,都反映出社会生存问题通过人们此间的生存关系,具有导致“人类社会战争”发生的逻辑性。从这里我们还能懂得,并不是所有社会生存问题,都会通过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而进一步导致战争的发生,如科学自身所面临的诸多人类认识上的共同性的生存问题,其问题消解的方向,一般都不会让人们走向战争的方向。这一道理同时又告诉我们,人类所面临的诸多生存问题,也不一定最终都要以战争的形式来表达,那怕这样的生存问题具有影响人们彼此间的生存关系,如一个国家社会统治权力之民主送举的问题,就存在着可以不导致人们进行战争的可能方向,但是,这样的生存问题又具有能导致人们进行战争的逻辑走向。因此,揭示“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必然性,就必须从人们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生存问题和各种社会生存关系问题,看其与“人类社会战争”的发生是否具有一种必然的联系和逻辑。
各种社会生存问题和各种社会生存关系问题,若其走战争状态,都必须通过人们的生存活动关系状态去达成。从“人类社会”(或“原始社会”)的形成,以及“国家文明”社会的诞生,我们应该懂得,以“社会文明进步”存在状态体现自身存在的人类,其在这个世界实现“社会”状态的生存和活动,具有两大鲜明的必具的生存活动关系形式——“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一大生存活动关系形式,是人类为实现社会状态的生存而向“自然界”所体现的一种“生存诉求”活动关系。即“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存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人类生存活动关系中,人类主要的生存目的,是为了从自然界中获取各种物质性的“生存条件”,以满足自己的各种生存需求。处在社会状态生存的人类,其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往往会形成一种很明确的、并含有“人与人”之间关系在内的——人对自然界相互占有性质的拥有属性的关系。在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人们以自身“劳动创造”属性,作用于自然界,而获取各种必须的物质性的生存条件去达成自身的生存。当然,在人类“原始社会”阶段,由于“原始社会”人类“社会生产力”低下,还不足以完全的战胜自身对自然界无形赋予生存条件的半依赖性,并因此在自然界上作一定流动性的生存活动,以便从自然界无形赋予中补充自身劳动创造的生存条件的不足。然而,即便如此,“原始社会”的人类,其所具有的对自然界“拥有属性”的生存关系意识,并不因此减弱和消失。
以“社会”状态存在的人类,其“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存关系,如何形成人类彼此之间的一种具有“战争”性质的矛盾冲突性和矛盾斗争性的“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原因就在于,当人类为实现生存而诉求于自然界时,所形成的各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最终都会转化成“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矛盾关系。
在人们为达成自身的生存需求而“诉求”于自然界时,在人的这一“生存诉求”活动关系中,人类以个体加整体形式对自然界进行“生存诉求”活动所体现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会经常表现出各种与人类生存需求相矛盾的关系因素,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所存在的与人类生存需求相矛盾的关系因素的形成,既有来源于自然界的一面属性,如:在“原始社会”中,自然界给予的无形付于生存条件所体现的“缺陷性”,以及人们所捅有的自然界范畴的不够所体现的自然界地域狭小的缺陷性,以及“国家文明”社会阶段的人们对土地拥有量不够,以及相应的某些生存资源或能源匮乏所引发的生存危机,如石油、煤碳的枯竭等,都会导致人类为实现社会生存而出现各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而又矛盾的的生存关系的形成。除了这些因自然界一面的因素,能导致“人的生存”与“自然界”之间发生紧张而又矛盾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存关系外,在人对自然所建立的“生存诉求”关系中,还存在着人类自身的一面因素,也能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形成。如“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或“劳动创造力”低下或不足,如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整个“原始社会”时期,以及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口数量上的巨增,社会发展的力度与人口密度巨增的不匹配等,都是因人类自身的原因而发生“人与自然”之间紧张而又矛盾的生存关系形成的原因。
在以“社会”状态而生存活动的人类,由于人类要实现自身的生存,根本的离不开对自然界的需求和依赖,也因此导致“社会”状态的人类,更加重视自己与自然界之间的存在关系,并因此导致不在一体状态生存的人们,彼此间对自然界产生了各种各样占有性质的“拥有属性”的关系。在人类对自然界的各种占有形式拥有属性关系中,如占有、生存占有、天然占有、先入占有等,当人们彼此之间对“自然界”的“拥有”属性的归向不明确,不能做到相互的默认或确认,以致于出现纠纷或争议,这种原本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存关系,最终都会转化成为“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矛盾关系。
一切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生存关系,当出现了“人与自然”之间且与人类生存需求相矛盾的各种关系因素时,由于“自然”自身不存在具有主动的或能动性的来与人类进行各种紧张关系的妥协或调和的可能,而只会使各种“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最终都会转化成各种各样“人与人”之间的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如农业时代,人们因土地量不够所体现的相互争夺。这种关系变化最常见最明显之处,就在于人们以对“自然界”所形成的各种“拥有属性”的关系中,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内质,如人们所确定的对某一地域自然界所形成的占有性质的捅有属性的归向,同时需要与此地域相关的其它人的认肯才能最终确定。因此,这种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捅有属性)的关系,就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其中,当这种人对自然捅有属性或归向彼此不明确,这时,人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就会转变并上升成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而人们彼此间对自然界所体现的占有性质的捅有属性归向的争夺,根本缘自自然界范畴的有限性,因此,当自然界体现在人们面前的有限性的问题,人们不仅做不到通过与自然界进行商妥去解决问题,而且,其自然界范畴有限性的问题,最终都要转化并上升为人与人的关系和问题,当人们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表达“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时,“人与人”之间就会因此而形成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人类彼此之间的“战争”形式的生存关系活动的表达,就在所难免了。
??在以“社会文明进步”存在状态存在的人类,人们为了实现这种“社会”理念的生存。除了以上所存在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存诉求”关系,存在着各种最终能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紧张而矛盾的生存关系的形成,以致于彼此表达出“战争”性质的生存矛盾关系状态以外,同时,人类在实现“社会”状态的生存活动过程中,还存在着人类自身内部的各种“社会属性”的“人与人”之间的 “生存诉求”关系。人类在“社会”中所形成的各种“人与人”之间的生存诉求关系,除了以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具有转化成人类彼此之间产生或形成具有矛盾冲突性和矛盾斗争性“战争”性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活动关系外,人类生命在自身“社会”存在理念中,所本具的自身生命整体理念的存在性,所包含的各种内在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存关系,当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存关系,变得不协调、不规律、无秩序,加之人类自身的一些生存本性,如“人性的两面性,生存的自我性,感情的排它性,利益的私争性”等人类自身存在的一些本原性的对人类社会整体存在具有自我异化力量的生存关系,其在“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活动表达中,都具有“难以调和和难以妥协”的一面性质,也因此,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能上升为一种彼此间相互对立对抗矛盾冲突性和矛盾斗争性的生存关系状态的表达,“人类社会战争”,只是人类这种彼此间相互对立对抗矛盾斗争性的生存关系的一种极端形式而已。
“战争”是人类彼此间的一种不友好、不和气、不平等、不相互尊重和尊敬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生存关系,是人类达成具有“社会”整体属性生存的一种内在的“自我异化”的关系和力量。从“原始社会”诞生以来,这种“自我异化”的关系和力量,很本然的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也因此导致了“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必然性。
我们过去到今天的人类社会历史,已经以铁的历史事实证明了:“人类社会战争”在“人类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必然性。
通过下面一个历史典故,我们就能懂得“人类社会战争”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必然性以及它的一些基本道理。
例如,在“原始社会”阶段,人类以各个部落或血缘氏族“社会”整体性的在自然界上进行生存和活动,这时的人类,其实现生存,主要体现为两大方面的生存能力。一方面,是人类以自身的“社会生产力”所体现的“劳动创造”去改变自然界的无形赋予状态下的生存条件,而获得生存需求并实现生存。另一方面,由于“原始社会”的“生产力”的极端低下,其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彻底地摆脱人们对自然界无形赋予状态下的生存条件的依赖性。因此,“原始社会”的人类在自然界上的生存活动,一定会表现出一定的“流动性”。即难以长久的体现为一定的人群,与一定的自然界范畴之间保持长久而稳定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存关系。但是,人们在这种半流动迁徙性的生存活动过程中,人们所形成的“人对自然界”之间所产生的“占有”等拥有属性关系的生存意识,并不因自身的游动性生存活动而含有丝豪的意识上的减弱。相反的,他们会在游动性的生存活动过程中,去不断地改变和重新建立自身新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具有人类彼此间“占有意识”存在的人对自然界“拥有属性”的存在关系。其原因是,社会状态存在的人类,他们已经懂得,自身的生存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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