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阿伦特的“政治”概念剖析
消除了人类行动(ACTION)的可能性,人只是按社会规范去行为(BEHAVIOR)。就第二个意义而论,社会概念与经济的概念是一个意思。基于劳动分工,现代经济必定是国民经济、社会经济乃至国际经济,它不限于家庭而是成了公事,由此,在现代语境中讨论经济问题也就是讨论社会问题,它受制于一定的客观规律,属于必然性领域,因而与政治相较乃自成一个独立的领域。在第一种意义上,社会与政治平等相对立;在第二种意义上,社会与政治自由相区别。阿伦特对第一种意义的社会毫不留情地予以否定,而对第二种意义的社会则认为应限制其在自己的领域内,并仅作为政治自由的物质条件而存在,不把社会经济问题带到政治领域中去。两种社会概念有一点是一致的,即社会是社会,政治是政治,二者决不能混同。理解阿伦特的社会概念,不在于揭示阿伦特著作中“社会”一词的多种含义,而在于明确社会与政治的区分。试图在政治领域中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寻求物质福利,在阿伦特看来不过是缘木求鱼,更为严重的是,“每一种以政治的方式去解决社会问题的尝试总是导致恐怖。”历次革命反复表明了这一道理。把政治与社会相混淆,其后果往往是使自由服从于必然,由此便不复有政治自由。阿伦特指出,社会是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的体系,而政治则没有这种功能,它只是给人自由,赋予人生以意义,如此等等,当与物质及欲望相分离。
《汉娜·阿伦特的“政治”概念剖析(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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