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三重矛盾与化解
首先,日趋激烈的银行竞争是我国大力发展网络银行的主要动力。发展网络银行能迅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这主要因为网络银行相对传统银行而言有独特的三大优势:(1)经营成本优势。据专家计算,传统银行柜台的每笔交易费用为1.07美元,而网上仅需1美分,成本仅为传统银行的1%”[1]。网络银行的经营成本只占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60%左右。(2)业务创新优势。网络银行除提供传统业务外,一般还提供三种新的业务:公共信息服务(包括利率、汇率信息和经济、金融新闻等)、投资理财服务和综合经营服务。业务领域的扩大使网络银行在账务查询、转账、挂失、代收代缴、金融卡消费、咨询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了传统银行无法比拟的便利。(3)管理创新优势。网络银行采用的数字化管理大大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对外竞争力。
其次,迫切的市场需求是我国大力发展网络银行的推动力。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着客户消费渠道的转变,使人们对银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Internet的普及,网上购物和网上贸易必将盛行。因此,适应信息时代的金融服务手段就成为市场的迫切需求,这种与日俱增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迫切需求成为推动网络银行发展的强大动力。
再次,加入WTO的现实加剧了发展网络银行的紧迫性。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势必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而网络银行正在全球迅猛发展,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必须顺应历史潮流,大力发展网络银行。
二 三重矛盾:发展网络银行的困难与障碍分析
(一)基础薄弱与快速拓展业务的矛盾
自1998年3月中国银行和世纪互联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国内首家网络银行以来,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十分迅速,目前至少有十几家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网络银行业务。随着我国各大主要商业银行的上网,各类金融在线服务的开辟,以及金融智能卡的逐步开发,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曙光已经出现。但是,当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薄弱与银行快速拓展网络业务的迫切需要的矛盾已经较为尖锐。首先,银行拓展网络业务需要大量的客户,而目前我国电脑普及率不及6%。其次,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互联网设施,而我国互联网速度慢,质量差,极大阻碍了银行网上支付效率的提高。在硬件方面,银行缺乏功能强大的服务器、有指纹鉴定功能的自动柜员机、可擦写的智能钱夹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缺乏网络安全系统、语音识别系统、电子转账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
(二)安全难保与提高客户信心的矛盾
不少客户对网络银行存在疑惑,其重要原因是客户安全的担心。由于大量的金融交易数据在开放的网络中流动,不仅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包含大量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必然吸引不法分子的网络入侵、网上侦听、电子欺诈和攻击行为,而相应法制和监管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又在安全之外增添了治理网上犯罪的难度,导致网络安全难保与银行提高客户信心的矛盾。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技术性安全问题。由于网络银行所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绝大部分均由国外引进,使我国银行界在这些设备与系统的性能方面掌握不全面,在防止来自发达国家的黑客袭击时存在先天的不足。由于具体的监管规则滞后,商业银行在创办网络银行时,有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独立的权威机构或专家对其交易的软硬件系统、管理监测制度进行的独立检验评估,也没有专业的评估和建议报告。一些银行为了加快发展,甚至对一些涉及核心技术与信息的软件,也是从第三方购买,或由其他公司开发、维护和保管。此外,在数据加密和身份判别上,我国也缺乏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整套加密和解密算法系统。
二是管理性安全问题。表现在:第一,没有与安全交易对应的权威认证中心。有的银行采用自己认证,有的采用国外系统认证,使得不同银行之间的安全认证缺乏权威性。第二,同一银行的网址和网站不统一、不明确。多个网址网站的存在,不仅会降低银行品牌的积累效应,而且会使消费者选择网址时放松警惕,加上只有少数银行明确公布了其网络银行的确切地址,许多消费者仍使用搜索的办法寻找自己需要使用的网络银行,这就给那些使用相似网址,企图非法截获客户机密信息者提供了方便。第三,风险揭示不足。只有少数银行在网站上进行了风险揭示(见表1),揭示的内容仍比较简单。”[2]第四,部分银行至今尚未采取适当的加密手段,要么加密位数较低,要么在依赖客户端本身密级时,未给出警示。
表1 我国网络银行的技术应用情况
附图
(三)监管不易与确保金融稳定的矛盾
网络银行以其方便、快捷、超时空等特点,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在瞬间将巨额资金从地球的一端传到另一端,大量资金突发性的转移无疑会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网络快速传递的特性,会使波动快速蔓延。而网络银行的整个交易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银行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过程更加不透明。这无疑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总体上,我国的网络银行受到两个部门的管理:业务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对于提供新闻资讯的网络银行,还要接受公安部门和新闻出版署的管理。在这些部门中,后三个部门主要负责的是信息技术和新闻的管理,与现有银行业务的关系不大;人民银行作为主要的管理部门,从监管角度来看,目前刚刚出台了针对网络银行的专门监管规则。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对网络银行进行的监管,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网络银行立法相对滞后。我国整个法制建设还处于一个逐步完善、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大量的法律亟待出台,在网络经济方面的法律条文更是屈指可数。网络银行在我国尚缺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权威的法律来规范其行为,一系列与网络银行发展息息相关的技术,如数字签名等在法律上还没有获得明确承认。这给我国网络银行的经营者增加了额外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另外,因特网的国际性或跨国界性,需要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体系,但我国在法律制度方面距此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2.传统的监管模式不适应网络银行的发展。网络银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提供AAA服务(Anytime、Anywhere、Anyway)。[3]依托无边界的因特网,网络银行无须设立任何分支机构,就可将其触角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其获准注册的地区以外经营业务,世界各地的居民都是其潜在客户。由于网络的普遍性,金融风险一旦发生,还将波及世界其他角落,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满足网络银行发展需要。
3.网络银行缺乏适当的审批制度。从纯网络银行来看,必须按照新银行机构的程序,需要审批注册,并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要求。但由于我国受设备、技术和市场等条件的限制,目前发展纯网络银行的可能性不大。就分支型网络银行而言,虽然大部分国家对分支型网络银行的设立,按新设分支行或营业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一般不要求重新注册或审批。这无疑增加了我国网络银行无序、盲目性发展的隐患。对于使用同一
三 对症下药:网络银行发展三重矛盾的化解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大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以增加网络用户。这一方面包括继续发展Chinanet,继续发展“三金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中国高速信息网。各家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及重要的公共场所多设置各类电子终端,加大信用卡、借记卡及各种电子支付工具的普及程度,大力推广智能卡,使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转变观念,为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上网费用,增加网络用户;而更多的人使用网络,将反过来促进入网费用的降低。政府应当鼓励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丰富网上信息资源,鼓励国内企业开发研制下一代更适合家庭使用的网络接人设备,以使更多的人愿意上网、希望上网也有能力上网。
2.提高互联网质量,以促进银行网上业务效率的提高。通过适当的金融支持,金融电信等部门联手抓紧改变目前宽带等电信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和网络的吞吐能力。同时,加强建设中国国家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NAPS是未来我国支付系统的主要基础,它以中国国家金融网(CNFN)为通信网络。该网络可以使以前主要依赖于卫星通信解决异地信息传递的银行网络通信,现在可以利用以光纤通信为基础的宽带高速数字化通信技术来解决中心城市之间的金融信息传输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使银行间资金支付效率大大提高。
3.加快网络人才的培养。在抓紧扩大银行电子化规模,改善硬件设施,积极开发新的软件系统,以满足客户对网上金融及网上交易的硬件、软件要求基础上,当前要加强对高级复合型网络金融人才的培养。网络银行建设需要一批既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又掌握金融业务实务和金融业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各大商业银行应该着眼未来,认真考虑这些人才的培养渠道、培养方式,为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大力发展网络银行打下基础。
(二)提高安全可靠系数
1.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银行安全技术。金融系统与信息技术企业应密切合作,加强因特网技术的研究,加紧开发适合我国金融系统安全需要的有关技术。应尽力发展我国先进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提高网络安全性能,包括各种计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三重矛盾与化解》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40459.html
其次,迫切的市场需求是我国大力发展网络银行的推动力。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着客户消费渠道的转变,使人们对银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Internet的普及,网上购物和网上贸易必将盛行。因此,适应信息时代的金融服务手段就成为市场的迫切需求,这种与日俱增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迫切需求成为推动网络银行发展的强大动力。
再次,加入WTO的现实加剧了发展网络银行的紧迫性。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势必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而网络银行正在全球迅猛发展,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必须顺应历史潮流,大力发展网络银行。
二 三重矛盾:发展网络银行的困难与障碍分析
(一)基础薄弱与快速拓展业务的矛盾
自1998年3月中国银行和世纪互联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国内首家网络银行以来,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十分迅速,目前至少有十几家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网络银行业务。随着我国各大主要商业银行的上网,各类金融在线服务的开辟,以及金融智能卡的逐步开发,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曙光已经出现。但是,当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薄弱与银行快速拓展网络业务的迫切需要的矛盾已经较为尖锐。首先,银行拓展网络业务需要大量的客户,而目前我国电脑普及率不及6%。其次,网络银行的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互联网设施,而我国互联网速度慢,质量差,极大阻碍了银行网上支付效率的提高。在硬件方面,银行缺乏功能强大的服务器、有指纹鉴定功能的自动柜员机、可擦写的智能钱夹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缺乏网络安全系统、语音识别系统、电子转账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
(二)安全难保与提高客户信心的矛盾
不少客户对网络银行存在疑惑,其重要原因是客户安全的担心。由于大量的金融交易数据在开放的网络中流动,不仅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包含大量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必然吸引不法分子的网络入侵、网上侦听、电子欺诈和攻击行为,而相应法制和监管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又在安全之外增添了治理网上犯罪的难度,导致网络安全难保与银行提高客户信心的矛盾。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技术性安全问题。由于网络银行所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绝大部分均由国外引进,使我国银行界在这些设备与系统的性能方面掌握不全面,在防止来自发达国家的黑客袭击时存在先天的不足。由于具体的监管规则滞后,商业银行在创办网络银行时,有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独立的权威机构或专家对其交易的软硬件系统、管理监测制度进行的独立检验评估,也没有专业的评估和建议报告。一些银行为了加快发展,甚至对一些涉及核心技术与信息的软件,也是从第三方购买,或由其他公司开发、维护和保管。此外,在数据加密和身份判别上,我国也缺乏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一整套加密和解密算法系统。
二是管理性安全问题。表现在:第一,没有与安全交易对应的权威认证中心。有的银行采用自己认证,有的采用国外系统认证,使得不同银行之间的安全认证缺乏权威性。第二,同一银行的网址和网站不统一、不明确。多个网址网站的存在,不仅会降低银行品牌的积累效应,而且会使消费者选择网址时放松警惕,加上只有少数银行明确公布了其网络银行的确切地址,许多消费者仍使用搜索的办法寻找自己需要使用的网络银行,这就给那些使用相似网址,企图非法截获客户机密信息者提供了方便。第三,风险揭示不足。只有少数银行在网站上进行了风险揭示(见表1),揭示的内容仍比较简单。”[2]第四,部分银行至今尚未采取适当的加密手段,要么加密位数较低,要么在依赖客户端本身密级时,未给出警示。
表1 我国网络银行的技术应用情况
附图
(三)监管不易与确保金融稳定的矛盾
网络银行以其方便、快捷、超时空等特点,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在瞬间将巨额资金从地球的一端传到另一端,大量资金突发性的转移无疑会加剧金融市场的波动。网络快速传递的特性,会使波动快速蔓延。而网络银行的整个交易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银行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过程更加不透明。这无疑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总体上,我国的网络银行受到两个部门的管理:业务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对于提供新闻资讯的网络银行,还要接受公安部门和新闻出版署的管理。在这些部门中,后三个部门主要负责的是信息技术和新闻的管理,与现有银行业务的关系不大;人民银行作为主要的管理部门,从监管角度来看,目前刚刚出台了针对网络银行的专门监管规则。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对网络银行进行的监管,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网络银行立法相对滞后。我国整个法制建设还处于一个逐步完善、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大量的法律亟待出台,在网络经济方面的法律条文更是屈指可数。网络银行在我国尚缺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权威的法律来规范其行为,一系列与网络银行发展息息相关的技术,如数字签名等在法律上还没有获得明确承认。这给我国网络银行的经营者增加了额外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另外,因特网的国际性或跨国界性,需要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体系,但我国在法律制度方面距此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2.传统的监管模式不适应网络银行的发展。网络银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提供AAA服务(Anytime、Anywhere、Anyway)。[3]依托无边界的因特网,网络银行无须设立任何分支机构,就可将其触角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其获准注册的地区以外经营业务,世界各地的居民都是其潜在客户。由于网络的普遍性,金融风险一旦发生,还将波及世界其他角落,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满足网络银行发展需要。
3.网络银行缺乏适当的审批制度。从纯网络银行来看,必须按照新银行机构的程序,需要审批注册,并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要求。但由于我国受设备、技术和市场等条件的限制,目前发展纯网络银行的可能性不大。就分支型网络银行而言,虽然大部分国家对分支型网络银行的设立,按新设分支行或营业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一般不要求重新注册或审批。这无疑增加了我国网络银行无序、盲目性发展的隐患。对于使用同一
交易平台的银行而言,某一分支机构技术和管理上的薄弱,会立即转化为系统性隐患,进而增大整个系统的信誉风险。
三 对症下药:网络银行发展三重矛盾的化解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大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以增加网络用户。这一方面包括继续发展Chinanet,继续发展“三金工程”,特别是重点建设中国高速信息网。各家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及重要的公共场所多设置各类电子终端,加大信用卡、借记卡及各种电子支付工具的普及程度,大力推广智能卡,使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转变观念,为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上网费用,增加网络用户;而更多的人使用网络,将反过来促进入网费用的降低。政府应当鼓励网络应用软件的开发,丰富网上信息资源,鼓励国内企业开发研制下一代更适合家庭使用的网络接人设备,以使更多的人愿意上网、希望上网也有能力上网。
2.提高互联网质量,以促进银行网上业务效率的提高。通过适当的金融支持,金融电信等部门联手抓紧改变目前宽带等电信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和网络的吞吐能力。同时,加强建设中国国家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NAPS是未来我国支付系统的主要基础,它以中国国家金融网(CNFN)为通信网络。该网络可以使以前主要依赖于卫星通信解决异地信息传递的银行网络通信,现在可以利用以光纤通信为基础的宽带高速数字化通信技术来解决中心城市之间的金融信息传输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将使银行间资金支付效率大大提高。
3.加快网络人才的培养。在抓紧扩大银行电子化规模,改善硬件设施,积极开发新的软件系统,以满足客户对网上金融及网上交易的硬件、软件要求基础上,当前要加强对高级复合型网络金融人才的培养。网络银行建设需要一批既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又掌握金融业务实务和金融业务管理知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各大商业银行应该着眼未来,认真考虑这些人才的培养渠道、培养方式,为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大力发展网络银行打下基础。
(二)提高安全可靠系数
1.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银行安全技术。金融系统与信息技术企业应密切合作,加强因特网技术的研究,加紧开发适合我国金融系统安全需要的有关技术。应尽力发展我国先进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提高网络安全性能,包括各种计 《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三重矛盾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