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自由与公道的社会?——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一个考察
commutative justice)。[注32]
19世纪资本主义文明的危机,暴露了古典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问题。新自由主
义认为,由自由放任而自然产生的财富和其他社会资源的巨大不平等,并非是公道
的,必须经由一种有限的重新分配原则加以纠正。这样做不是要取消和削弱市场制
度,而是以此缓和放任所带来的社会后果。于是,正义理论由"交换的正义"发展为
"分配的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都几乎无一例外地接受了"分配的正义"观,他们在强调自由
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正义的问题。正义,在当时主要被表述为"社会公道"或"经济
平等"这样的说法,它成为中国自由主义理论中与自由同样重要的核心理念。早在
二0年代初,张君劢就明确地提出:[注33]
吾以直捷了当之语告国人:一国之生计组织,以公道为根本,此大原则也。--
-----社会公道与个人自由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者也。
如果说"个人自由"是政治领域的中心概念的话,那么"社会公道"和"经济平等"
就成为经济领域的主要目标。为什么社会公道是必须的?张君劢等所依据的,正是
西方新自由主义者边沁、密尔等的功利主义的原则,在他们看来,世界上一切活动
当以人类的幸福为前提。但19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图富强之故而牺牲
人类,以致对内造成阶级斗争,对外酿成国际大战,乃不足取也。[注38]中国虽然
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一样,仍然还是苦于资本的不发达,贫乏还是最大之患。
然而,生产的提高、效率的促进,必须以不有亏于公平和自由为前提。关于这一点,
张东荪特别强调:[注34]
必须在不丧失公平与自由之范围内来提高效率,促进进步。因为没有自由,则
国家便常在变态中;纵有效率得不得真进步。没有公平尤是一种社会的病态。我们
所求实在正态中的进步,而不求那些变态的效率。
中国自由主义对社会公道和经济平等问题的强调,不仅是因为对西方资本主义
理性反思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在于对中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敏感回应。根据吴承明的
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1895-1913年期间,是初步发展时
期;1914-1920年期间,是进一步发展的时期;1920-1936年期间,是资本主义化的
时期。[注35]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刚好在这资本主义化时期出现,绝非偶然。
事实上,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由此带来的社会经济的大幅变迁,主要发生在1914
年以后,从1914到1936年,这二十多年可以说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经
济的发展深刻地颠覆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秩序和城乡一体化结构,造成了都市与乡村、
沿海与内地的严重的二元结构。随着资本原始积累的增加,财富和收入的巨大不平
等也出现了,而且以一种传统中国从未有过的尖锐方式出现:一极是在资本主义发
展中得到巨大利益的政治/军事统治集团和具有垄断性质的金融资产阶级,另一极
是随着内地和乡村日益凋蔽而生活每况愈下的底层农民和城市贫民。如果说在1936
年以前,由于经济还在继续增长,社会不平等问题尚未到全局性爆发程度的话,那
么,到四0年代以后,因为战争而引起的资源空前短缺和由通货膨胀而触发的经济
恶化,使得包括知识分子和普通公务员在内的绝大部分民众的生活都陷于普遍的贫
困化,另一方面,在这普遍的贫困之中,上层利益集团却借助垄断的权力,大发国
难财,严重的结构性腐败令少数权贵占据了社会大部分的稀缺资源。这样,社会的
公道问题--分配的公正和经济的平等,就成为与个人自由与政治民主同等重要、甚
至是更重要的问题。谁抓住了公正这面旗帜,谁就将获得民心,获得底层社会的支
持和呼应。中国的共产主义思潮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及时地回应底层民粹主义的要
求,高
举平等的大旗,占据了意识形态上的上风。
在回应"社会公道"的问题上,中国的自由主义与激进的共产主义几乎处于同一
起跑线上,在五四时期,当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尚未分化的时候,社会主义曾经是
他们共同的理想。到二0年代初,共产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分道扬镳,双方爆发了
关于"社会主义"的论战。然而,他们之间的分歧不在于中国究竟要不要实现"社会
公道",而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方式问题,是像苏俄那样采取激进的革命方式呢,还
是像英国的费边社或德国的社会民主党,通过温和的立法方式加以解决?[注36]不
过,当时在二0年代初,当中国的资本主义化刚刚开始的时候,张东荪等虽然对社
会主义心向往之,但依然接受了罗素对中国问题的看法,认为中国的资本发展还远
远不够,社会主义还是将来的事情,目前只能进行一些劳动者社会福利的改良。[
注37]三0年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化在中国的深化,张东荪、张君劢等越来越重视
对重建社会正义秩序尤其是"分配正义"的问题。在国家社会党的纲领性宣言《我们
要说的话》中,具体提出了改善劳工生活、承认工人的罢工权、工厂立宪制、国家
租税的确定必须能藉此达到社会的经济公平等主张。[注38]到四0年代,当社会的
不平等、不公正问题空前尖锐之际,不仅是社会民主主义者、而且连新自由主义者
都将社会公道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加以讨论,认为这是自由主义的题中之义。萧乾
在那篇为《大公报》所撰写的社评中,特别指出我们现在所谈的自由主义与19世纪
的自由主义已经不一样了,我们是以大多数的幸福为前提,政治民主必须与经济平
等并重,公平尤其是一个难能的德性,因为它可以削减和剥夺特权者的既得利益。
因此萧乾主张在经济上公用事业国有,在财政上实行课富的赋税政策。[注39]
中国的自由主义在当时抓住"社会公道"和"经济平等"这面旗帜,表现了他们强
烈的问题意识和社会良知,即使自由主义最后在中国受到挫折,也并非因为他们的
理论和主张脱离现实,而是另有原因。而从思想史的角度检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
可能是太"现实"了,他们的思路过多地关注于社会公道的具体方案上,比如社会所
有、计划经济、社会保障、普遍教育、累进税和劳工权益的落实等等,而缺乏从学
理上深入地论证自由与公道之间的关系。如同许多乐观的自由主义一样,他们总是
以为象自由、平等、正义这类美好的价值,都是内恰的、相得益彰的,几乎可以在
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中同时予以实现,而对这些美好价值之间的紧张和冲突缺少起
码的认知。因而他们从来没有考虑到类似罗尔斯的排序问题,即在安排一个社会正
义秩序的时候,不得不对自由、平等等价值作出辞典式的优先性排列。这就使得他
们对公道的讨论仅仅停留于意识形态的宣传,而缺乏学理上的深入,即使象当时一
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张东荪和张君劢也是如此。当我们今天重新回过头来清点他们
的思想遗产时,不能不为此感到深深的遗憾。
如何将个人自由与社会公道有机地融合一体,建构一个自由的、公正的、合理
的社会秩序,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构成了对中国社会民主主义的巨大挑战。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拥有深刻的问题意识,他们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却无力在学理
层面解决这一问题,更无法在实践层面落实自己的设想。尽管现代中国的社会民主
主义在政治实践上失败了,在政治哲学上也贡献无多,然而,当我们今天回过头来
重新检讨,依然不得不敬佩他们对古典资本主义的敏锐反思和对"自由与公道"强烈
的问题意识。在问题意识方面,他们无疑与西方的思想家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正是
在他们的基础上,殷海光等五0年代台湾新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才有了更深刻的
思索。而他们所留下的思想遗产,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即使到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