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马尔萨斯”——汪士铎
无论是马尔萨斯,还是汪士铎,他们探讨人口问题,着眼点都是放在人口运动的自然规律上,而忽视人口运动的社会规律。这样,当他们把这种人口理论用以观察社会现象和政治问题时,就自然而然地把现实社会中贫困、动乱的根源归之于人口过剩问题,而不是从社会制度方面找原因。
马尔萨斯的人口过剩理论试图说明,由于食物供应赶不上人口增长,因此导致人口大量过剩,贫困、罪恶等社会问题都是由人口的过量增长这一自然原因造成的,与社会制度无关。汪士铎也说:“人多则穷”、“世乱之由:人多”(《乙丙日记》卷三)。他把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也看成是过剩人口的穷人的动乱。把人民的贫困、失业和被迫起来造反都归结为人口本身繁衍的过速过多。
二、汪士铎与马尔萨斯人口思想的主要区别
在抑制人口增长的途径(方法)方面,汪士铎和马尔萨斯在表面上看来有许多共同点,如都提到了战争、晚婚、禁欲等方法,但实际上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马尔萨斯将他的抑制方法分为两大类:积极的抑制和预防的抑制。积极抑制主要是一种自然力的作用,如贫困、饥荒、疾病、战争、瘟疫等;预防抑制则是人为的作用,如晚婚、禁欲以及各种风俗习惯等,因此又叫道德抑制。
与之相比较,汪士铎提出的抑制方法有两个特点。
第一,更加强调人为的抑制作用。他提出溺婴、严格婚姻和生育制度、处罚、晚婚等主张全都是人为的社会行为。他也提到了马尔萨斯作为积极抑制方法的战争。但马尔萨斯主要地只是看到战争存在着造成人口死亡以至减少人口的客观历史作用,而汪士铎则是积极主张人为地使用战争来消灭现世的过剩人口(“作乱者”)。
第二,汪士铎更加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他所提出的人为抑制人口增长的方法,大多数都必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作用才能作到,他自己更是寄希望于通过封建国家的政权力量来控制人口的增长。马尔萨斯虽然也讲到人为的作用,但他指的是人们具有推理能力,能理性地意识到人口过剩的未来结果,因而出于远虑的动机而采取的对婚姻欲望的一种自律的道德行为,而并非是一种受外在强制的行为。
总而言之,马尔萨斯的过剩人口思想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撇开规范判断而就其实证性来说),汪士铎的过剩人口思想则更具有社会现实意义。由于马尔萨斯撇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来抽象地谈论人口过剩问题,这种高姿态使他不能正视眼下正逐步走上正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雇佣劳动而造成广大无产阶级“贫困化”这样一种私有经济关系本身——具有一种能控制人口过度膨胀、使其与生活资料增长接近平衡的内在功能,因而徒劳地为他的制度发出人口过剩的呼吁。与之相比,汪士铎则略胜一筹。尽管汪士铎也是避开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来谈人口增长(过量的增长),他这样做正是把自已置身于封建的经济关系之中,从肯定封建主义制度的角度出发,客观上指出了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不具有控制人口增长平衡于生活资料增长的内在机制。虽然他跟马尔萨斯一样,也都使用了不十分可靠的数据和带有片面性的事实材料,但却不无益处地给人们敲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警钟——中国社会实际上存在着人口过量增长的必然趋势!
三、汪士铎人口经济思想中的积极内容
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汪士铎基本是一个被全盘否定的人物。但认真挖掘他的思想,进行客观、公证、辩证的评价,在他的人口经济思想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积极的内容。
(一)继承和发展了前人关于人口每30年增长一倍的思想
在中国人口思想史上,产生“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的思想是很杰出的。第一次提出这个观点的是明末科学家徐光启。他在《农政全书》这部著名的农学著作中说:“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则不得减。”[5]这就是说,在太平时期,即没有什么大的兵荒战乱的条件下,人口的自然发展就不会少于每三十年增加一倍。徐光启是从对当时明朝皇族繁衍情况的统计分析而得出这一结论的。尽管所依据的事实比较特殊,但推而广之,却与普遍的情况基本相符。在世界人口思想史上,徐光启的这个观点比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1798年)初版时提出的在无障碍条件下人口约25年增加一倍的类似观点要早170多年[6]。
在这之后,比徐光启晚一个世纪的清代文学家洪亮吉,也提到了有关人口在二三十年间加倍增长的观点。他从人口在太平时期每隔一代就会成倍增加的事例出发,认为人口在几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可能增加几倍,甚至二十倍。按他的说法推理,在二三十年间至少会增加一倍。
到十九世纪中叶,作为历史地理学家的汪士铎充分肯定了前人的这一观点,并加以发挥。他认为人口在无妨碍的情况下每三十年增加一倍是最基本的标准,“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故顺治元年(1644)一人者,至今(1855)一百二十八人”。他还指出,在一些早婚盛行的地区,人口繁衍程度还要快一些,如他当时考察的安徽徽州,此地“喜人多婚早,每十五六皆嫁娶”,因此“十六皆抱子,故二十年即加一倍,顺治元年一人者,至今二千零四十八人”(《乙丙日记》卷三)。早婚习俗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封建农村,因此汪士铎认为在正常情况下,人口的繁衍速度是每30年增加一倍,有的地方则可能每20年就增加一倍
关于人口在无障碍条件下每30年增加一倍,这有较为充分的理论和事实根据。从简单推理上说,只要一对夫妇平均生四个孩子,人口的增加就已经是一倍了。按照这样的出生率,如果是20岁结婚生孩子,那么人口就是每20年增加一倍;如果是30岁结婚生孩子,那么人口就是每30年增加一倍。在中国农村,男女青年20岁左右结婚,每对夫妇生3—5个成活孩子,几千年来都是极其正常和普遍的。中国农村的人口出生率基本上决定了整个国家的人口增长率,因此在无重大的战乱、饥馑、瘟疫和社会制度制约(如限制生育和鼓励生育)的正常太平情况下,人口每20—30年增长一倍是基本符合中国古今国情的。如1949年结束战乱后的新中国,当时人口四亿多,30年后的1980年便是八亿多,正好是30年增长了一倍。
在中国人口思想史上,关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思想是对人口运动自然规律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具体到人口“每20—30年增加一倍”的观点,后世学者们除了带有阶级偏见的批判外,在此问题上却尚无比前人更进一步的研究。
(二)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在汪士铎的过剩人口论中,还谈到了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问题。他的基本观点是,人口增长过多会引起人口质量的下降,“人多而气分,赋禀遂薄,又濡染于风气,故人才益难”。他认为农村人口二三十年增长一倍,人口太多,“然皆经商挑担无一中用者,多则气薄也”。他还举例说:“徽六邑,绩溪最苦,地狭人多也。……故人多于他邑,而愚于他邑,贫于他邑”(《乙丙日记》卷三)。
他讲的“气”、“赋禀”主要是指人的身理素质,也 《中国的“马尔萨斯”——汪士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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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萨斯的人口过剩理论试图说明,由于食物供应赶不上人口增长,因此导致人口大量过剩,贫困、罪恶等社会问题都是由人口的过量增长这一自然原因造成的,与社会制度无关。汪士铎也说:“人多则穷”、“世乱之由:人多”(《乙丙日记》卷三)。他把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也看成是过剩人口的穷人的动乱。把人民的贫困、失业和被迫起来造反都归结为人口本身繁衍的过速过多。
二、汪士铎与马尔萨斯人口思想的主要区别
在抑制人口增长的途径(方法)方面,汪士铎和马尔萨斯在表面上看来有许多共同点,如都提到了战争、晚婚、禁欲等方法,但实际上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马尔萨斯将他的抑制方法分为两大类:积极的抑制和预防的抑制。积极抑制主要是一种自然力的作用,如贫困、饥荒、疾病、战争、瘟疫等;预防抑制则是人为的作用,如晚婚、禁欲以及各种风俗习惯等,因此又叫道德抑制。
与之相比较,汪士铎提出的抑制方法有两个特点。
第一,更加强调人为的抑制作用。他提出溺婴、严格婚姻和生育制度、处罚、晚婚等主张全都是人为的社会行为。他也提到了马尔萨斯作为积极抑制方法的战争。但马尔萨斯主要地只是看到战争存在着造成人口死亡以至减少人口的客观历史作用,而汪士铎则是积极主张人为地使用战争来消灭现世的过剩人口(“作乱者”)。
第二,汪士铎更加强调政府的干预作用。他所提出的人为抑制人口增长的方法,大多数都必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作用才能作到,他自己更是寄希望于通过封建国家的政权力量来控制人口的增长。马尔萨斯虽然也讲到人为的作用,但他指的是人们具有推理能力,能理性地意识到人口过剩的未来结果,因而出于远虑的动机而采取的对婚姻欲望的一种自律的道德行为,而并非是一种受外在强制的行为。
总而言之,马尔萨斯的过剩人口思想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撇开规范判断而就其实证性来说),汪士铎的过剩人口思想则更具有社会现实意义。由于马尔萨斯撇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来抽象地谈论人口过剩问题,这种高姿态使他不能正视眼下正逐步走上正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于雇佣劳动而造成广大无产阶级“贫困化”这样一种私有经济关系本身——具有一种能控制人口过度膨胀、使其与生活资料增长接近平衡的内在功能,因而徒劳地为他的制度发出人口过剩的呼吁。与之相比,汪士铎则略胜一筹。尽管汪士铎也是避开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来谈人口增长(过量的增长),他这样做正是把自已置身于封建的经济关系之中,从肯定封建主义制度的角度出发,客观上指出了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不具有控制人口增长平衡于生活资料增长的内在机制。虽然他跟马尔萨斯一样,也都使用了不十分可靠的数据和带有片面性的事实材料,但却不无益处地给人们敲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警钟——中国社会实际上存在着人口过量增长的必然趋势!
三、汪士铎人口经济思想中的积极内容
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汪士铎基本是一个被全盘否定的人物。但认真挖掘他的思想,进行客观、公证、辩证的评价,在他的人口经济思想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积极的内容。
(一)继承和发展了前人关于人口每30年增长一倍的思想
在中国人口思想史上,产生“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的思想是很杰出的。第一次提出这个观点的是明末科学家徐光启。他在《农政全书》这部著名的农学著作中说:“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则不得减。”[5]这就是说,在太平时期,即没有什么大的兵荒战乱的条件下,人口的自然发展就不会少于每三十年增加一倍。徐光启是从对当时明朝皇族繁衍情况的统计分析而得出这一结论的。尽管所依据的事实比较特殊,但推而广之,却与普遍的情况基本相符。在世界人口思想史上,徐光启的这个观点比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1798年)初版时提出的在无障碍条件下人口约25年增加一倍的类似观点要早170多年[6]。
在这之后,比徐光启晚一个世纪的清代文学家洪亮吉,也提到了有关人口在二三十年间加倍增长的观点。他从人口在太平时期每隔一代就会成倍增加的事例出发,认为人口在几十年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可能增加几倍,甚至二十倍。按他的说法推理,在二三十年间至少会增加一倍。
到十九世纪中叶,作为历史地理学家的汪士铎充分肯定了前人的这一观点,并加以发挥。他认为人口在无妨碍的情况下每三十年增加一倍是最基本的标准,“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故顺治元年(1644)一人者,至今(1855)一百二十八人”。他还指出,在一些早婚盛行的地区,人口繁衍程度还要快一些,如他当时考察的安徽徽州,此地“喜人多婚早,每十五六皆嫁娶”,因此“十六皆抱子,故二十年即加一倍,顺治元年一人者,至今二千零四十八人”(《乙丙日记》卷三)。早婚习俗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封建农村,因此汪士铎认为在正常情况下,人口的繁衍速度是每30年增加一倍,有的地方则可能每20年就增加一倍
。汪士铎提出这个观点时,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已经产生。但尚无证据说明他那时已经知道马尔萨斯的观点;即使风闻到一些,也不会确切了解他关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具体说法。因此汪士铎的这一观点完全是继承他的中国前辈们的思想并加以发挥的。
关于人口在无障碍条件下每30年增加一倍,这有较为充分的理论和事实根据。从简单推理上说,只要一对夫妇平均生四个孩子,人口的增加就已经是一倍了。按照这样的出生率,如果是20岁结婚生孩子,那么人口就是每20年增加一倍;如果是30岁结婚生孩子,那么人口就是每30年增加一倍。在中国农村,男女青年20岁左右结婚,每对夫妇生3—5个成活孩子,几千年来都是极其正常和普遍的。中国农村的人口出生率基本上决定了整个国家的人口增长率,因此在无重大的战乱、饥馑、瘟疫和社会制度制约(如限制生育和鼓励生育)的正常太平情况下,人口每20—30年增长一倍是基本符合中国古今国情的。如1949年结束战乱后的新中国,当时人口四亿多,30年后的1980年便是八亿多,正好是30年增长了一倍。
在中国人口思想史上,关于人口自然增长率的思想是对人口运动自然规律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具体到人口“每20—30年增加一倍”的观点,后世学者们除了带有阶级偏见的批判外,在此问题上却尚无比前人更进一步的研究。
(二)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在汪士铎的过剩人口论中,还谈到了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问题。他的基本观点是,人口增长过多会引起人口质量的下降,“人多而气分,赋禀遂薄,又濡染于风气,故人才益难”。他认为农村人口二三十年增长一倍,人口太多,“然皆经商挑担无一中用者,多则气薄也”。他还举例说:“徽六邑,绩溪最苦,地狭人多也。……故人多于他邑,而愚于他邑,贫于他邑”(《乙丙日记》卷三)。
他讲的“气”、“赋禀”主要是指人的身理素质,也 《中国的“马尔萨斯”——汪士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