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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之美与儒家美学观的内在矛盾


》篇说:“人之有文也,犹禽之有毛也”,《量知》篇说:“绣之未刺,锦之未织,恒丝庸帛,何以异哉?加五彩之巧,施针缕之饰,文章炫耀,黼黻华虫,山龙日月。学士有文章之学,犹丝帛之有五色之巧也。”王充甚至认为,这种绚丽之美又与事物内在的美的本质有着天然生成的一致性,《论衡·书解》:“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人弥明。大人德扩,其文炳;小人德炽,其文斑。官尊而文繁,德高而文积。……龙鳞有文,于蛇为神;凤羽五色,于鸟为君;虎猛,毛蚡蜦;龟知,背负文:四者体不质,于物为圣贤。且夫山无林则为土山,地无毛则为泻土,人无文则为仆人。土山无麋鹿,泻土无五谷,人无文德不为圣贤。上天多文而后土多理。二气协和,圣贤禀受,法象本类,故多文采。瑞应符命,莫非文者。”从王充美学思想的整体倾向看,他还是力主美的简朴与实用的,但在这里,他却也注意到绚丽之美的客观存在,并且论述了这种美学形态与其所体现的权力、地位和礼仪的关系,因此也应当把这一段论述看作是他对儒家美学思想的发挥。

    朴素为美并非儒家美学思想的本质特征

    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素来以朴素为美,认为朴实无华,清新自然,表现出优美的特征,是最高形态的美。在文学美学中,人们一直推崇李白的诗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经乱离后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古风二首》其一),“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一曲斐然子,雕虫丧天真。”(《古风五十九首》其三十五)都表达了赞赏朴素清新、自然天成的美学倾向。应当承认,推崇这样的美学观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在强调“文以载道”的前提下,提倡文学表现的简洁与朴实,更能体现文学的功利性的价值。但同时也需要指出,这并非儒家美学思想的本质特征,而更多地体现了道、墨、法诸家的美学思想。

    朴素,这两个字原本来源于《老子》:“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在时代的变革面前,对奴隶主统治阶级无限膨胀的欲望和奢侈淫靡的生活方式表现出极度的憎恶,希望回到“小国寡民”的上古社会去,因此提出了一些极端的主张,如“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他认为仅有这些消极的措施还不够,“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作为一种治国的原则就是这样提出 来的。老子极端反对文学艺术的精巧与美丽:“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在他看来,一个人只要能够吃饱肚子(“为腹”)就行了,而无须考虑视觉的欲望(“不为目”)。那种美丽的色彩不但对人的心理是一种摧残,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很可怕的腐蚀剂。在美与真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实可信的言词不美丽,而美丽的言词就不可信,既然如此,艺术创作就只能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作简单的描摩与再现,而无须作艺术的修饰,这正是老子的“无为”、“大巧若拙”的思想在艺术创作领域的推广与贯彻,也正是朴素为美的美学观念的源头。

    庄子美学从整体上看是追求宏大之美,《庄子》中的“逍遥游”、“秋水”等篇都表现出壮美的气势,但在对美的形态作理论上的阐述时,他却更多地强调朴素、自然、平淡的美,这使他与老子的美学思想有着明显的一致性。《庄子·天道》:“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素朴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刻意》:“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故曰,夫恬惔寂漠,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这些论述都表明,庄子把朴素自然、恬淡无为作为美的最高形态,是符合天地之道的最高的美。基于这一美的理想境界,庄子痛感于绚丽之美,《庄子·骈拇》:“骈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也。”《庄子·天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尤其是在《庄子·胠箧》中,他也同老子一样表现出对绚丽之美的深恶痛绝:“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鉤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这段话简直可以看作是对《老子》的“的立场,与老子也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严格地说是道家美学思想的核心理论。

    墨子是春秋战国之际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思想家,《墨子》的“非乐”思想,具有明显的否定艺术与审美活动的倾向,对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以朴素为美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墨子·非乐》:

    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

,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刍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对墨子的这段话,如果我们做一些具体分析就可以看出,他从下层劳动人民的立场出发,反对统治阶级穷奢极侈的生活方式,提倡俭朴节用,是有其合理一面的,至于他对绚丽之美采取的态度却还可以讨论。首先应该肯定,墨子认为造成这种美的物质基础是统治阶级“亏夺民衣食之财”的结果,而且,由于追求这种雕琢艳丽的美的效果,“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珮,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益煗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难治,其君奢侈而难谏也。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墨子·辞过》)既然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绚丽之美就更不值得提倡了。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应该看到,排除实用的功利主义的观点,墨子毕竟承认“刻镂华文章之色”、“锦绣文采靡曼之衣”所表现出的雕琢艳丽,在人的视觉感受中是美的,因此并不妨碍我们从美的形态研究的角度来肯定这种美的存在,研究这种美的形态的特征。

    与墨家的“艺术有害论”一样,法家同样认为艺术既无用,又有害。韩非子否定一切艺术的创造,其标准就是是否有用。《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录了一段齐国墨家学派田鸠与楚王的对话:“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令晋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而未可谓善嫁女也。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韩非子用这两个故事来说明“以文害用”的道理,其实犯了一个逻辑的错误,因为“饰媵”与“饰女”、“饰椟”与“饰珠”并不是互相排斥的,秦伯和楚人的错误在于忽略了应该“饰”的主要目标,韩非子的错误则在于以秦伯和楚人的错误来证明“饰”是不必要的,从个别性的前提得出了普遍性的结论。但是,韩非子反对“文饰”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在他看来,俭朴可以强邦,文饰则可能丧国,《韩非子·十过》:

    昔者尧有天下,饭于土簋,饮于土铏,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者,莫不宾服。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其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

《绚丽之美与儒家美学观的内在矛盾(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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