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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承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责任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就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三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严肃工作,也是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执法力度,彻底根治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们广大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迅速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涉嫌犯罪移送的法律规定,特别是认真学习掌握刑法知识,只要这样,才能切实落实国家制定的惩治经济违法犯罪的一系列规定,从而建立健全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刑事处罚机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承办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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