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多维的“原创”——从网络获奖小说看网络文学的审美价值取向
并不被传统和民族大众的审美倾向所束缚,并不以之为旨归,在时间上不指向过去。它的任务不是传承、挖掘和在时间中的自然变异,而是艺术为本的自由创造。但两者还是有联系的,某种程度上或者某一时期民间文学也具有民间性。它与“民间”有一定的契合处,即“民间文学” 的特点有时在“民间”那里有多表现,譬如创作立场、话语空间、审美意识等。
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共话语空间,又是一个最适合民间文化表达的空间。在过去,写作的权利被少数拥有文字表达能力的人所掌握,民众失去了表达自己的必要的文字工具,因此主要以口头文学的方式加以倾诉。而网络的出现可以说为民间文化的表达和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和空间,网络的出现,打破了信息由少数人流向大多数人的这种格局,使民间记忆重新从潜意识深处浮起。网络作家邢育森说:“说实在的,在没有上网之前,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被压抑在社会角色和日常生活之中。是网络,是在网络上的交流,让我感受到了自己本身的一些很纯粹的东西,解脱释放了出来,成为了我生命的主体。”网络上的双向交流,唤起了被主流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所遮蔽的那份民间的本真,使它得以自由流露。民间精神说到底是一种自由精神,而网络,起码在现时给予了人们一份相对自由地表达的承诺。实际上,早在17世纪,诗人弥尔顿就打出了“出版自由”的口号,并逐渐形成了以“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为核心内容的传播自由观念,如今,这种自由在网络上实现了。对此,李寻欢也指出:“网络文学的精神内涵是隶属于网络而不是文学的,它于文学的最大意义是使文学回归民间。我希望网络文学始终是业余而纯净的。不要让文学成为作者的物质生存支撑点,从而使写作本身成为作者写作的唯一动力。”
有了网络,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现自己的实际生存状态,发泄内心的真实欲望,可以写生活、写爱情、写自己、写别人,也可以写现在写过去和未来。在这里,创作者完全不必承担进行主流话语引导的责任,也没有迎合他人心理的要求,他最基本的创作目的就是“过把瘾”,即所谓的“自由自在”。而在这一点上,传统的作家虽然站在知识分子的传统立场上说话,但由于其作品依附于网络这个平台并不以迎合任何事物为目的,是用来所表现的却是民间自在的生活状态和民间的审美趣味,因此,其创作立场仍然是“民间”的,其作品也仍然具有“民间化”的指向。
二、网络原创文学艺术创作的民间化
网络原创文学在艺术创作方面的民间化取向是针对主流意识形态文学非民间化的取向而言的。在这一点上,网络原创文学与民间文学有相通之处,前面提到过,民间文学与民间是有联系的,某种程度上或者某一时期民间文学也具有民间性,它与“民间”有一定的契合处。尽管由于历史时期不同或者政治利益的需要,民间文学某种程度上会带有一定的主流意识形态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文学永远地拒绝或远离“民间”。事实上,民间文学在绝大部分的发展过程中,还是站在民间立场,与国家权力控制领域保持适当的距离的,而且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世界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的。同时,也保留着自由自在的审美风格,以及揉杂着“民主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因此,同属于非主流意识形态文学,两者除了都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进行表达外,在集体性创作、传播的口头性、文本的变异性、作者的佚名性等方面也具有某种对应性。而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学,似乎并不具备这些特征,或者说不明显具备这些特征。属于主流意识形态范畴的作品的创作主体更多的是专业作家,尽管其中不乏集体创作的因素,但这毕竟占着极其微小的比例,而且艺术形式方面也远不局限于小说等文本,其他的如电影、电视、戏剧、广播,也是其传播的重要途径。此外,这类作品往往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即一旦印刷出版,很少发生改动,这一方面是由于印刷出版的物理特性所致,也有创作目的的原因。
具体说来,网络原创文学的民间化取向首先表现在集体性创作。关于集体性创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作方式上的集体性。其中又有两种方式:1、每个人创作一部分,合起来成为一种集体创作。2、大家共同感受到的一个主题,经过大家的商议,用一定的题材、人物和情节,编排成一个故事,然后由一个人执笔,大家补充。二是作者和读者思想感情上融合一致,使创作带上集体性因素。故事虽然是由一个人创作的,但它渗和了读者参加创作的成分,这样最终写出来的故事,也就含有集体性。在网络上,文学不再是一个成品,不需要读者的仰视和评论家的俯视,它需要的是参与,它如一股涡流,把作者和读者卷入一种动态的互动关系中。三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在被阅读中得到不断的琢磨和修改,成了许多人的集体创作 。相比照起来,网络接龙小说就是创作方式上的集体性最明显的表现。往往一篇作品在网上发表了一部分后,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心有感触,便给接续上一段,以至有的人专门写上一段,叫别人来接续,如小说《网络上跑过斑点狗》、《风中玫瑰》、《寻找宝马》等都属于这种情况,榕树下网站也曾经组织过接龙小说的活动。尽管现阶段的接龙小说要么由于接不下去而流产,要么由于成员素质与水平参差不齐而造成该类小说质量底下,但不可否认接龙小说也是原创的,也是文学的,是网络原创文学的一种民间化实验,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成熟。其次,作者与读者感情上的融合更是网络原创文学的一大特点。网上写作需要一个有效的阅读环境支撑。一段作品发表后,读者往往会对之做出或褒或贬的评论,而作者往往就是在这种感情的互动中完成作品的。再次,在创作方式上,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中先由一个人写出,然后被许多人加以修改的现象也比较常见。
实际上,口头性是针对民间文学而言的,对于网络原创文学,其口头性是指语体风格的口语化。对此,邢育森这样解释:“网络写作其实很注重简洁明快的风格,不光是武侠。因为人们在网上看东西,一是信息太多了看不过来,往往是匆匆浏览几眼,二是这几眼一定要把读者留住,拖沓累赘十分的要不得。所以网文大都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 为了适应口语表达的简洁,也为了人们在网上阅读的方便,一些网络原创小说每一段文字都非常少。这样的语言形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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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共话语空间,又是一个最适合民间文化表达的空间。在过去,写作的权利被少数拥有文字表达能力的人所掌握,民众失去了表达自己的必要的文字工具,因此主要以口头文学的方式加以倾诉。而网络的出现可以说为民间文化的表达和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和空间,网络的出现,打破了信息由少数人流向大多数人的这种格局,使民间记忆重新从潜意识深处浮起。网络作家邢育森说:“说实在的,在没有上网之前,我生命中很多东西都被压抑在社会角色和日常生活之中。是网络,是在网络上的交流,让我感受到了自己本身的一些很纯粹的东西,解脱释放了出来,成为了我生命的主体。”网络上的双向交流,唤起了被主流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所遮蔽的那份民间的本真,使它得以自由流露。民间精神说到底是一种自由精神,而网络,起码在现时给予了人们一份相对自由地表达的承诺。实际上,早在17世纪,诗人弥尔顿就打出了“出版自由”的口号,并逐渐形成了以“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自我修正过程”为核心内容的传播自由观念,如今,这种自由在网络上实现了。对此,李寻欢也指出:“网络文学的精神内涵是隶属于网络而不是文学的,它于文学的最大意义是使文学回归民间。我希望网络文学始终是业余而纯净的。不要让文学成为作者的物质生存支撑点,从而使写作本身成为作者写作的唯一动力。”
有了网络,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现自己的实际生存状态,发泄内心的真实欲望,可以写生活、写爱情、写自己、写别人,也可以写现在写过去和未来。在这里,创作者完全不必承担进行主流话语引导的责任,也没有迎合他人心理的要求,他最基本的创作目的就是“过把瘾”,即所谓的“自由自在”。而在这一点上,传统的作家虽然站在知识分子的传统立场上说话,但由于其作品依附于网络这个平台并不以迎合任何事物为目的,是用来所表现的却是民间自在的生活状态和民间的审美趣味,因此,其创作立场仍然是“民间”的,其作品也仍然具有“民间化”的指向。
二、网络原创文学艺术创作的民间化
网络原创文学在艺术创作方面的民间化取向是针对主流意识形态文学非民间化的取向而言的。在这一点上,网络原创文学与民间文学有相通之处,前面提到过,民间文学与民间是有联系的,某种程度上或者某一时期民间文学也具有民间性,它与“民间”有一定的契合处。尽管由于历史时期不同或者政治利益的需要,民间文学某种程度上会带有一定的主流意识形态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文学永远地拒绝或远离“民间”。事实上,民间文学在绝大部分的发展过程中,还是站在民间立场,与国家权力控制领域保持适当的距离的,而且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世界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的。同时,也保留着自由自在的审美风格,以及揉杂着“民主的精华与封建性的糟粕”。因此,同属于非主流意识形态文学,两者除了都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进行表达外,在集体性创作、传播的口头性、文本的变异性、作者的佚名性等方面也具有某种对应性。而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学,似乎并不具备这些特征,或者说不明显具备这些特征。属于主流意识形态范畴的作品的创作主体更多的是专业作家,尽管其中不乏集体创作的因素,但这毕竟占着极其微小的比例,而且艺术形式方面也远不局限于小说等文本,其他的如电影、电视、戏剧、广播,也是其传播的重要途径。此外,这类作品往往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即一旦印刷出版,很少发生改动,这一方面是由于印刷出版的物理特性所致,也有创作目的的原因。
具体说来,网络原创文学的民间化取向首先表现在集体性创作。关于集体性创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作方式上的集体性。其中又有两种方式:1、每个人创作一部分,合起来成为一种集体创作。2、大家共同感受到的一个主题,经过大家的商议,用一定的题材、人物和情节,编排成一个故事,然后由一个人执笔,大家补充。二是作者和读者思想感情上融合一致,使创作带上集体性因素。故事虽然是由一个人创作的,但它渗和了读者参加创作的成分,这样最终写出来的故事,也就含有集体性。在网络上,文学不再是一个成品,不需要读者的仰视和评论家的俯视,它需要的是参与,它如一股涡流,把作者和读者卷入一种动态的互动关系中。三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在被阅读中得到不断的琢磨和修改,成了许多人的集体创作 。相比照起来,网络接龙小说就是创作方式上的集体性最明显的表现。往往一篇作品在网上发表了一部分后,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心有感触,便给接续上一段,以至有的人专门写上一段,叫别人来接续,如小说《网络上跑过斑点狗》、《风中玫瑰》、《寻找宝马》等都属于这种情况,榕树下网站也曾经组织过接龙小说的活动。尽管现阶段的接龙小说要么由于接不下去而流产,要么由于成员素质与水平参差不齐而造成该类小说质量底下,但不可否认接龙小说也是原创的,也是文学的,是网络原创文学的一种民间化实验,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成熟。其次,作者与读者感情上的融合更是网络原创文学的一大特点。网上写作需要一个有效的阅读环境支撑。一段作品发表后,读者往往会对之做出或褒或贬的评论,而作者往往就是在这种感情的互动中完成作品的。再次,在创作方式上,网络原创文学作品中先由一个人写出,然后被许多人加以修改的现象也比较常见。
实际上,口头性是针对民间文学而言的,对于网络原创文学,其口头性是指语体风格的口语化。对此,邢育森这样解释:“网络写作其实很注重简洁明快的风格,不光是武侠。因为人们在网上看东西,一是信息太多了看不过来,往往是匆匆浏览几眼,二是这几眼一定要把读者留住,拖沓累赘十分的要不得。所以网文大都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 为了适应口语表达的简洁,也为了人们在网上阅读的方便,一些网络原创小说每一段文字都非常少。这样的语言形式在
《走向多维的“原创”——从网络获奖小说看网络文学的审美价值取向(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