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选择与《黄河边的中国》(上)
内容提要:许多学者们对解决三农问题耗费了心血,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但几十年来,用正统意识形态理论培养的三四代人,却不会用人类行为的基本原理认识问题。一些目光犀利的学者虽然看到了问题所在,也提出了极有价值的建议,但大都没有用基础理论给予严格论证和说明,结果少量好建议也被湮没在大量无用的空谈之中。本文认为,个人活动的目的都是满足需要,用正当手段满足基本需要的活动就具有价值。本文以满足基本需要的活动为主线解读当今农村社会,以能否最大限度地为人们满足需要创造条件为标准判断社会的优劣,认为当今三农问题根源于几十年来执政党错误的执政理念对农民的折腾,并提出了土地私有、宗族合法化、民主制度化以及国家向农民发放财产券等解决农村问题的主张。 关键词:基本需要 社会资源 政策折腾 土地私有 按人发钱目录:综述引子一、人地比例关系与土地制度二、计划生育政策三、农村社会结构和宗族势力四、农民和市场的关系五、切断干部吸吮农民的渠道六、土地承包制解析七、干部腐败和政策折腾八、社会秩序混乱的深层次根源 九、 农村政权、宗族组织与黑恶势力十、为基层干部说几句公道话结论:农村出路何在? 综 述: 当今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简单地说是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业现代化。 人地矛盾危机是千年中国留下的历史遗产。早在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和关中地区已经人多地少,以后通过向周边地区移民既缓解了中心地区的生存压力,也开垦了更广阔的地域,使中国的幅员越来越辽阔。清朝以来由高产作物玉米、番薯的引进和推广,使人口比历代人口最多时还多好几倍,形成空前的人地矛盾危机。但由于西方技术的引进,中国土地也确实能够供养更多的人口,所以现代人地矛盾危机已经与传统社会大不相同。人口过剩主要还不是对生活资料造成压力,而是对就业手段造成压力。 过剩人口对就业手段的压力,实际上又是世界范围的现代化运动引起的。现代化运动由工业革命发起,然后又扩展为农业革命、服务业革命、信息业革命……但对中国来说,农业革命举步维艰,直到现在还在采用传统方式进行生产。新时期农村改革只不过是恢复了农户经营,从而发挥了农户的积极性。 家庭承包经营早已耗尽了潜力,农业单产已达极限,农村改革不能在提高单产上下功夫,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农外。发展城镇,让一半以上的农民转变为城镇“市民”,是农村改革的根本目标,由此才能达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达到这一目标只能利用经济手段,就需要使农民看到城镇生活的好处,吸引他们自觉自愿地进入城市就业和生活。这可以通过两条途径解决,一是增加在城镇生活的纯收益,显示出城镇生活的优越性,加大“吸引力”;二是加大农村生活的成本,迫使他们放弃农村生活,也就是加大“排斥力”。但加大农村生活的成本将使农民遭受更多痛苦,是根本不可取的。这就只有增加城镇的收益这一条切实可性的途径。现在城镇生活已经有足够的吸引力,关键是农民没有力量搬迁到城镇生活。 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房屋不能“变现”(无法交换成货币)是农村城镇化的主要障碍。中国特定的土地和人口比系使得中国不可能形成美国那样大规模的经营农场,如果经过努力能够形成五六十亩规模的家庭农场,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也就达到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是把土地完全永久性地放给农民,可以出租、出售、赠予和继承。按现在的土地租金和市场利率,每亩农地大致值15000元,农民每人即使只有六分地,也值9000元。加上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每人净资产有10000多元。这些东西如果可以变现,就能够成为农民到城镇居住和创业的资本。所以农村改革的首要措施就应该是把土地所有权完全放给农民,可以自由买卖、转让和继承。 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农民生两胎就要交罚款,这一规定实际上成为县乡两级政府在经济上盘剥农民的手段。但新增人口无偿分得土地,又增加了对多胎生育的激励,与控制人口的政策目标背道而驰。把土地所有权完全放给农民,永远不再根据人口变动调整土地,对计划生育和孤寡老人的养老也都有好处。 改变现行的计划生育一胎化政策,把农村土地完全放给农民,也就切断了基层干部吸吮农民血汗的渠道,对遏制乡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没有财产可供贪污、占用,谁还愿意当农村干部呢? 几十年农村政策的一大失误,就是没有看到农村社会资源的作用,而宗族组织就是很好的社会资源。在传统社会中,农村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是三位一体的,宗族组织成员就属于社会上的精英人物。共产党在领导穷人驱逐国民党政权时,作为农村精英的富裕阶层都站在国民党一边反对革命,于是土地革命把农村富人阶层一扫而光,结果宗族势力也遭毁灭性打击,宗族组织被取缔,财产被人民政权没收。但是宗族组织本身既不腐朽也不反动,它能够使宗族农户是在生产和生活上互相帮助,其重要社会功能就是为本宗族农户提供简单的公共产品(解决纠纷和提供保护),所以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执政党的失误就在于把革命时期对宗族组织的特定认识,原封不动地移植到执政时期,结果破坏了传统的社会资源,又没有创造出足以代替它的其他组织形式。等到土地下放不好控制社会的时候,农村社会秩序就陷于混乱。 土地下放以后宗族组织的恢复和发展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建构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利用这一社会资源。农民利用宗族组织推选自己中意的村委候选人,是农民实现民主权利的良好途径,也应当给予积极支持。 农村黑恶势力侵入基层政权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问题,但是对黑恶势力无法给予严格定义,这就无法从科学角度加以研究。一般认为黑恶势力的成员是黑道人物,是坏人。但社会并不是截然划分为好人和坏人,也不能截然划分为“红道”和“黑道”两类势力。所谓黑恶势力,只不过是在为谋求利益的过程中经常利用非法手段的一帮人而已。黑恶势力侵入基层政权,是特定环境对人的行为造成特定激励的结果。一个人可能既在红道又在黑道。他之所以参加黑道,只是由于他认为参加黑道甚至比红道对他更为有利。为什么参加黑道更为有利?这就需要进行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如果人们没有利用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渠道,或者正当手段所付出的代价太高,那就不要埋怨他寻求非法手段解决问题。所以解决黑恶势力的关键(治本之策)在于疏通人们获取利益的正当渠道,而不是加强司法打击力度。 执政党治理农村几十年,总想直接带领百姓发展经济,为此总提出一些鼓舞人心的口号。在毛泽东看来,如果没有鼓舞人心的口号,人民就会泄了气,经济就难以发展。于是毛泽东提出超英赶美的口号,发动了规模空前的大跃进运动;华国锋得毛泽东真传,一上台就提出要建设十来个大庆;邓小平以务实著称,但也给人民提出了世纪末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江泽民领导中国十三年,最后几年提出了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口号。领袖们提口号,各级干部根据口号造计划,完任务,学者们则论证口号的“科学性”。但是农民几十年的痛苦,却都是这种不切实际的经济折腾造成的。如果各级干部懂得不要折腾农民,就已经是中国农民的大幸。 执政党的任务是理顺社会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所以转变执政理念尤为重要。高层领导根本不要用经济指标衡量各级政府的“政绩”,也不以所谓的“政绩”衡量和选拔干部。干部应当是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是由群众举荐上去的,而不能站在执政者的高度,从上面“选拔”。 解决农村问题至少需要采取三大措施,一是把土地所有权完全放给农民;二是发挥宗族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落实基层民主,疏通人们追求权力、威望和尊重的正常渠道;三是规范村委会工作程序,铲除基层干部腐败的土壤。 解决农村问题更激进的措施是在上述三项措施的基础上,把农民多年来对国家的积累一次性发还给农民,也就是“按人发钱”。这一措施如果实行,至少可以使社会经济提前20年走入正规。 引 子: 曹锦清撰写的《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一书(以下简称《黄河边的中国》),由韩德强摘要发布在网站上,大大方便了急于了解该书思想材料的学者。该书主要是作者在黄河以南开封、驻马店两地区调查后写成的。笔者也生活在“黄河边”,不过是在黄河北岸,也就是黄河的另一边,对“黄河边”的农村也有一点了解,但头脑中始终理不出头绪。韩先生的摘要文本虽说大大浓缩了文字,但也能够使人对当代中国农村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印象。 曹先生在该书序言中说,他并没有找到农村现代化的出路。笔者以为,缺乏对当代农村的微观认识,很难为农村现代化找到出路。本文主要应用“经济人选择史观”的基本原理,解读《黄河边的中国》所搜集的事实材料。在弄清当代农村问题如何形成的基础上,也对如何解决农村问题提了几条简单建议。这些建议(措施)一个个单独起来看,都有不少学者提出和论证过,所以都不是笔者的发明或创造。笔者的意图,是在用基本原理分析问题的根源之后,把农村“治理”应当采取的措施,作为相互联系的整体整理出来。在笔者看来,本文所提的措施是治本之策,舍此并没有更好的出路。早日采取这些措施,中国农村(治理)就可以早日走向正规。 一、人地比例关系与土地制度 中国农村的一大特点是人多地少。从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来说,远在战国时期就已经人多地少,以后多次通过向周边地区移民扩展,既开发了一些边远地区,又环节了中心地区的人口压力。而到明清时期,边远地区几乎开垦净尽,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可见,人口地少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定的环境条件以及错误的人口政策又使人口数量大大增加,而由于土地大致固定,这就更加剧了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按照曹先生的看法,黄河边的农村,人均0.8亩与人均1.5亩
《经济人选择与《黄河边的中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