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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小说理论和《喧哗与骚动》


、《自我意识与自我评价问题》和一些来不及成文的笔记中,巴赫金谈到了他对“我与他人”相互关系的认识,这种认识正是复调小说的哲学基础。
     1.意识的统一性与存在的统一性
     巴赫金认为,现代思想文化所遵循的一些原则是“危险”的。一元论便是这种“危险”的原则之一。一元论原则肯定存在的统一性,在唯心主义哲学中则变成了意识的统一性(独白性)原则。欧洲的理性主义及其对统一的和唯一的理智的崇拜,特别是在启蒙时代大力促进了独白性原则在现代的巩固,并使其渗入了意识形态的几乎所有领域。一个意识能够自足的信念成为现代意识形态领域中创作活动的一个深刻特点。这“一个意识”以各种形而上学的形式出现,如“普遍意识”、“绝对的我”、“绝对精神”、“标准意识”等等。存在中还有许许多多经验性的个体意识则被“普遍意识”所偷换,换句话说,存在于众多意识中的真理性的东西全被纳入了“普遍意识”的统一语境中。认识活动失去了众多的“主语”,唯一的“主语”就是这个看上去代表所有的人而实际上往往是被“我”这个认识主体“冒名”了的“普遍意识”。
     巴赫金认为,我与他人是同时共存、相互需要的。
    
     人的存在本身(外部的和内部的存在)就是最深刻的交际。存在就意味着交际。绝对的死(不存在)意味着再听不到声音,得不到承认,被完全遗忘。存在意味着为他人而存在,再通过他人为自己而存在。人并没有自己内部的主权领土,他整个的永远处在边界上;在他注视自身内部时,他是在看着他人的眼睛,或者说他是在用他人的眼睛来观察。
    
     这说明现实生活的真实状态就是我与他人的交际。我不是独立自足的,而是开放的,永远与他人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
     2.时空里的我与他人
     从空间和时间上来说,不存在离开了他人而能够自足的我。巴赫金分析了自我意识是如何感知自我的存在的。我的外形不会进入我的视野,我不能像观看别人一样看见完整的外形在空间里的存在。我的外形与别人的外形完全不处在同一个层面上,我只能部分地,零散地感知我的身躯,但是我却可以把握别人的全部外形。我处在我的内心与视野的交界处,我根本无法看见我自己,只有借助别人的眼睛我才能看见我自己。
     我借助他人眼光看到的自我是极其模糊的,这是一种对自我改变存在的进程毫无作用的形象,是一种根本无法融入活生生的外在于“我”的客观世界中的形象,因为我对他缺乏一种相应的情感价值立场。我看待内在的我自己的态度与看待别人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我不能像对待别人一样将自己当作欣赏、爱慕、温柔、怜悯、仇恨、厌恶的对象,我只能实现内在的自我(而它是永远面向未来的),但不能观照内在的自我。所以,将内在自我与我的外形结合在一起,放在整个外部客观世界的背景中来观照,这个任务只能由他人来完成。
     审美行为不能脱离开观照。审美活动本质上是两个意识的互动,是作者对主人公的意识反应做出自己的意识反应。作者站在独有的视角和立场上观察内在和外在的主人公,又移情到他的角度和立场,然后再回归作者自身,此时作者获得的是完全外位于主人公的超视和价值,这是审美地完成主人公形象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作者与主人公这两个意识缺一不可,否则就无法实现审美活动了。
     巴赫金把呈现在他人眼中的“内在之人”命名为“心灵”;自己眼中的内在之人称为“精神”。人的空间存在的整体是身躯,时间存在的整体则是心灵。但我看不见我的空间存在,也无法感知我的时间存在。我一旦开始反思,心灵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零散的主观性。毕巧林的性格不管有多么复杂,如果与斯塔夫罗金相比,他仍然显得单纯、幼稚,原因就在于毕巧林无法反思,他意识不到自己的心灵。斯塔夫罗金却能意识到心灵,因而成为“精神”,他直面存在中的矛盾,而不是作为被作者客观地描绘的对象和这些矛盾并列在同一个层面上,所以斯塔夫罗金具有了瓦解一切完成性的能力。
     对于我来说,不存在意识的开始和结束,我的意识在时间之中,所以我无法感知意识的时间存在。他人则在我的意识之外,他人意识相对于他自身来说无始无终,对我来说却是可以结束的,我可以在审美上感知他人的时间存在。原则上讲,我体验不到发生在我身上的与时间相关的一切重大事件,如诞生、成长、死亡。与这些有关的价值体验都是借助别人才能体验到。我

在时间里行动,可是我作为主体从来也不等同于我自己,随时都可能从时间里摆脱出来,摆脱任何一种完成性。但是当我观照他人的时候,我会把他囊括在完成的时间内描绘他。失去他人,审美观照在时间存在上也会失去主人公。
     在文学审美活动中,一定要有两个意识,一个被描绘的意识(主人公),一个积极描绘的意识(作者)。原则上不可能出现纯粹的自我表现,因为我无法看到我的空间存在,也无法体验到我的时间存在。审美的描绘在时间上都是比存在要滞后的,都外在于存在,这个外在性赋予了描绘本身以力量和意义。这个外在性就是他性。这个他性能够赋予人的存在以非存在层面上的、而是审美层面上的价值,当然,最后生成的审美价值并不是这两个意识、两种世界在意义和价值上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重新生成的价值的合力。
     3.对话思维在文学创作中的体现
     巴赫金对如何看待我与他人(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持一种积极的态度,这就是用我(作者)对他人(主人公)采取对话式(并非教育式的对话)的创作立场,反之,采取独白式的创作立场是对我与他人(作者与主人公)的关系持消极的态度。
     任何小说都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作者组织全部题材,完成对主人公的审美观照,赋予主人公以形式,这是作者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审美积极性的外现以及客观化、物质化。但在建构这个艺术世界的时候,在赋予主人公以形式的时候,作者可以对主人公采取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一是把主人公看成是纯粹被描绘的客体,与自然界或周围环境处于同一层面上的客体,这就是独白型的创作法。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小说中的真正的意识只有作者意识一个,换言之,整部作品被作者声音所笼罩,主人公声音不是失去了独立性,就是本身只成为了作者声音的附庸。二是把主人公看做“活生生的”主体,与作者一样也具有独立的声音和意识,换句话说,这里的主人公恰似现实生活中的真人那样能够对客观世界做出反应,能够意识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对人和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这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采取的方法,它使作者意识和主人公意识以及主人公意识和主人公意识进入了积极的对话状态。这种方法能够赋予主人公以独立意识,给予他人以自由的声音和独立的个性,它使众多意识同时并存、相互作用成为可能。
     巴赫金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充分意识到了人的意识的对话本质,并在创作的实践中身体力行。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中,主要主人公不是作为客体或物被观察、分析、描绘的,而是作为活生生的意识,这种意识不能被描绘,只能以对话的方式使他自我展现出来。生活中的人是不可完成的,是永远面向未来的,复调小说中的主人公也同样如此。作者或者倾听主人公心迹的自我表白,或者倾听主人公之间的争论,或者甚至和他们争辩,用对话的方式激发他们讲出内心的“秘密”。这样主人公就如同生活中的真人那样具有了未完成性和开放性。
     陀思妥耶夫斯基复调小说里的对话是一种超情节的对话。对话不只是推进情节的有效手段,更主要的是创作目的本身。主人公

《复调小说理论和《喧哗与骚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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