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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新诗理论的几个焦点问题


田汉尽管对诗的理解  不尽相同,但是他们都要求有音律的形式或“音律的绘画的文字”,换句话说,他们要  求对诗做出形式方面的规定。
  朱自清回顾这阶段诗歌发展时说:“第一个有意实验种种体制,想创新格律,是陆志  韦氏。”(注: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见《中国新文学大系·诗  集》,第6页,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陆志韦是早期白话诗人,他在《我的  诗的躯壳》一文中针对当时白话诗的不足,阐述了他的诗歌观。陆志韦认为口语与诗的  语言并非处于同一层面,口语的天籁并非都有诗的价值,有节奏的天籁才算是诗。自由  诗有一极大的危险,便是丧失节奏的美。因而他呼吁:节奏千万不可少,押韵不是可怕  的罪恶。陆志韦的主张表明他是创建格律体新诗的前驱。
  稍后,刘大白写出《中国诗的声调问题》、《新律声运动和五七言》等论文,专门探  讨新诗的格律问题。他这样阐述自己的立场:“我是主张诗体解放的,并不主张诗篇非  受外形律底束缚不可,说没有外形律便不成为诗。但是同时也承认诗篇并不能完全脱离  律声,并不主张诗篇中绝对不许用外形律。所以有些人觉得诗篇中有时要相当地采用一  点外形律,我并不反对。并且我自己的作品,因为吃了中途放脚的亏,常常不自觉地把  旧式外形律的姿态露出来;所以我虽然主张诗体解放,却对于外形律能增加诗篇的美丽  的功用,是相对地承认的”(注:刘大白:《新律声运动利五七言》,见刘大白《旧诗  新话》,开明书店1929年版。)。应当说,刘大白的肯定诗体解放,同时又适当地肯定  外形律的看法,不仅在新诗创建初期的“放脚诗人”中有代表性,而且后来也有不少拥  护者。
  1926年4月1日创刊的《晨报副刊·诗镌》,周围聚集了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  侃、孙大雨、刘梦苇、于赓虞等一批“新月派”诗人。这些诗人具有相近的诗学观念,  强调诗歌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主张以理性节制情感。饶孟侃的《新  诗的音节》与闻一多的《诗的格律》则是新月派诗人探讨新诗格律的最重要的文本。饶  孟侃、闻一多全都高度强调格律在诗歌中的重要意义。饶孟侃认为“音节在诗里面是最  要紧的一个成分”,“新诗的提倡,除了新的题材,也同是一种新的试验以外,差不多  就可以说是音节上的冒险”(注:饶盂侃:《新诗的音节》,见1926年4月22日《晨报副  镌·诗镌》第4号。)。闻一多则喜欢打比方,先是拿下棋来比作诗:“棋不能废除规矩  ,诗也就不能废除格律。假如你拿起棋子来乱摆布一气,完全不依据下棋的规矩进行,  看你能不能得到什么趣味?游戏的趣味是要在一种规定的格律之内出奇致胜。做诗的趣  味也是一样的”。再就是那个著名的“戴着脚镣跳舞”的比方了,“恐怕越有魄力的作  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  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束缚”(注:闻一多:《诗的格律》,见1926年5月13日《晨报  副镌·诗镌》第7号。)。饶孟侃、闻一多还进而对新诗格律的构成做了探讨。饶孟侃把  音节分解为格调、韵脚、节奏和平仄几个部分,做了初步的,但是较为全面的研

究。闻  一多则把格律分为两个方面,属于视觉方面的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属于听觉方面  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但这两个方面又有关联:没有格式,也就没有节  的匀称,没有音尺,也就没有句的均齐。正是在视觉与听觉全面感应的基础上,闻一多  提出了诗的“三美”说,即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  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新月派对新格律诗的倡导,是对早期白话诗“非诗化”倾向的一种反拨,扭转了早期  白话诗过于自由散漫,缺少诗味的弊端,诗人们开始高度关注诗的形式美,并在创作实  践中去尝试多种体式与格律的运用,自觉追求艺术的完美;同时,对新诗格律的多角度  、多层次的探讨,为我国新诗声韵理论系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对于诗歌美学的建设和  新诗的发展成熟也具有深远的意义。不过,新月派对新诗格律的理论探讨及其实践,也  产生了某些为人诟病的流弊。新格律理论过分强调诗歌的外在形式,忽略了内在的情绪  节奏,创作中过分强调体格上的严整,那些削足适履的“豆腐干诗”、那种千篇一律的  麻将牌式的建行,也确实败坏了读者的胃口。
  新月派的新格律诗热大约持续了五六年,后慢慢冷却下去。与此同时,鼓吹自由诗和  诗的散文化的诗人与理论家则不断向新格律理论发起冲击。其中可以戴望舒和艾青为代  表。
  戴望舒的成名作是《雨巷》。《雨巷》时代的戴望舒,也曾深受“新月派”诗人的熏  陶,讲究诗的音乐性和画面美。但是当戴望舒接触了后期象征主义诗人果尔蒙、耶麦等  人的作品后,他逐渐放弃了韵律,转向了自由诗。戴望舒创作风格的变化与路数的调整  ,在他的《望舒诗论》中可以得到明确地解释。《望舒诗论》是关于诗的札记,一共17  条,当初并未想发表,是戴望舒1932年赴法国留学后,他的好友施蛰存从他的笔记本中  抄录后,刊印在《现代》第2卷第1期上的。按施蛰存的说法,“戴望舒的诗,在《现代  》初刊的时候,还没有多大影响。……倒是这十七条诗论,似乎在青年诗人中颇有启发  ,因而使自由诗摧毁了《新月》派的壁垒”(注:施蛰存:《<现代>杂忆(一)》,见《  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望舒诗论》之所以发挥了“摧毁《新月》派的壁垒”  的作用,是因为它的许多论述与新月派的格律理论针锋相对——
  格律派强调“音乐的美”,《望舒诗论》却认为“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  的成分”。
  格律派强调“绘画的美”,《望舒诗论》却说“诗不能借重绘画的长处”。
  格律派强调“格调”、“韵脚”和字句的整齐,《望舒诗论》却说“韵和整齐的字句  会妨碍诗情,或使诗情成为畸形的。倘把诗的情绪去适应呆滞的、表面的旧规律,就和  把自己的足去穿别人的鞋子一样”。
  格律派强调用均匀的“音尺”或“拍子”以及协调的“平仄”来形成诗的节奏,《望  舒诗论》却说“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  的程度上”。
  可以看出,戴望舒的诗论是针对格律派大盛以来,诗坛上流行的只追求形式而缺乏内  在诗情的形式主义诗风而发的。他论诗,以“诗情”为重,他将那些形式上的精心安排  都看成是对“诗情”自然表达的阻碍,在他对格律派的一针见血的针砭中,我们能看到  他对新诗的自由精神的维护与对诗的散文美的追求。《望舒诗论》后来成了自由诗派批  评格律派的利器,其影响一直渗透到新时期的诗歌创作中来。不过戴望舒在张扬“诗情  ”的时候,对一切形式方面的追求全视为他的对立面,把节奏、音乐性、图画美等彻底&nb

《二十世纪新诗理论的几个焦点问题(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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