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民主政治·公共空间
(1)、参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
(2)、参见戴锦华:《隐形书写》中"媒介的权力"部分,该书第38页。
的本质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分,正以特定的方式发生变化。这对现代社会中政治权力在国家机构水平上的获取方式、实施方式以及维护方式必将产生深远影响。(1)
2、公共性的类型以及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转化
我们不妨首先从界定"公共的"与"私人的"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入手。一般认为,这对概念的区分有两个基本的含义。首先,"公共/私人"指的是机构化的政治权力(它可以越来越集中于主权国家)与外在于国家直接控制的私人经济活动与私人人际关系之间的区分。这个宽泛的区分当然不是僵化的,甚至也不是十分清晰的。比如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早期发展就发生在由国家权威确立的法律框架中,从而具有了公共性;但反过来,国家的活动也受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的影响与制约。而且从19世纪晚期以来,作为国家干预政策(目的是抵销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不稳定性)的一个结果,大量的经济与福利组织在公共领域中创立。这就使得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上述界分变得更加复杂。
"公共/私人"的第二个基本含义必须从上述的区分中分离出来。根据第二个含义,"公共"意味着向大众公开。在这个意义上,"公共的"意味着可见的(visible)或可以观察到的(observable),是在"前台"上演的;而"私人的"则是隐蔽的,是在私下或有限的人际环境中的发生的言谈或行为。
有了以上的区分作为背景,就可以进而切入大众传播在重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边界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所使用的方式以及经过大众传媒中介化以后的公共性(mediated publicity)与传统社会中的公共性的区别。
对于现代传媒持激烈批判态度的哈贝马斯断言公共领域在19与20世纪因传媒的发展而衰落了。这与哈贝马斯理解的真正的或理想的"公共领域"概念相关。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对话性的概念(a dialogical concept ),也就是说,它是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聚集在一起、作为平等的参与者面对面地交谈的相互对话的个体观念为基础的。这个"公共领域"的概念主要是在传统公共性,即以古希腊城邦为典型的、以在一个共享的空间中面对面的交流为形式的"公共生活"概念基础上形成的,后来又演变为18世纪由私人构成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主要场所是市镇(town)与文学界(the world of letters)的公共领域(如各种沙龙、咖啡屋、剧场等),它们是自由平等的公民之间一种理性-批判性的公共论辩(rational-critical public debate)。正如汤普森指出的,哈贝马斯在谈到公共领域的时候,一是强调交流的面对面的性质,二是强调它的口语性。虽然他在谈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时关注了印刷媒体,但是他的"真正的公共领域&qu ot;的理念依然是以口语交流为蓝本得以理论化的。在这个方面哈贝马斯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解释带有古希腊"公共生活"的印记:巴黎与伦敦的资产阶级沙龙、俱乐部、咖啡屋,在早期欧洲的背景中,都是与古希腊聚会与市场相同的东西。就象在古希腊一样,早期欧洲的公共领域首先是在言谈(speech)中建构、在共享空间的口头争论中形成的。
显然,这样的"交往"概念与经过媒体中介而确立并维持的交往的区别是明显的,因而也与媒体所创造的公共领域类型相去甚远。带着这样的公共领域概念,哈贝马斯毫不奇
(1)J·Thompson: Social theory ,Mass communication and Public life,see The Polity Reader in Cultural Studies, Polity Press ,1994。本章的讨论在很多地方以这篇文章为基础展开。
(2),同上。
怪地倾向于对更加现代的传媒类型(如广播与电视)对于公共领域的冲击作出否定性的解释。这不仅是因为媒体工业已经变得更加商业化,而且因为它们所创造的交流情景的类型远离哈贝马斯心目中那种发生在俱乐部或咖啡屋中的面对面的、以口语为媒介的对话性交流。哈贝马斯当然承认广播、电视等创造了新的交谈形式,如广播电视中的公开讨论(TV chat show, panel discussion),但是他认为这种讨论形式绝对无法与建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那种批
判─理性的论争相比。
问题是如果我们依然把眼光局限于对话性的公共性,那么至少在阐释的层面上我们就无法达到对于现代世界中的公共生活新本质的令人满意的理解。在汤普森看来,与其像哈贝马斯那样以传统的公共性理念为依据指责大众传媒扼杀了公共领域,不如重新思考公共生活的变化着的本质。换言之,我们应当承认传媒的发展已经创造了新的、传统模式不能容纳的公共性类型。随着传媒的发展,公共性现象已经越来越脱离共享的公共空间,它已经变得解空间化(de-spatialized)、非对话性(non-dialogical),而且越来越与由传媒(尤其是电视)所生产并通过传媒而获得的独特的可见性(visibility)类型紧密相关。这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在一个由新的传媒形式渗透的世界中"公共性"的含义。所谓"解空间化",是指在大众传媒时代,某个事件或某个个体的公共性(可见性)不再与一种"共享的公同场所"相关,因而可以获得一种新的、可称之为"被传媒中介化的"公共性或"经传媒调节的"公共性(mediated publicity),其特点是常常独立于(不借助于)他们(它们)被大量个体直接观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个体不必直接参与观察(不? 谙殖。┚涂梢酝ü??降谋ǖ蓝?斡胝庵止?残浴9?残砸丫?涞迷嚼丛接胗纱笾诖?サ募际趺浇榇丛斓男碌目杉?裕ü?残裕├嘈拖喙亍5缡佑肫渌?浇榇丛炝艘恢中碌墓?擦煊虻睦嘈停??负跏敲挥锌占湎薅鹊模?膊槐厝坏匚?涤诙曰靶越惶福??丫?芄槐晃尴薅嗟摹⒖赡苁谴τ谒饺嘶?募彝タ占渲械母鎏逅?哟ァ?BR> 总之,在汤普森看来,大众传播的发展与其说是标志着公共生活的死亡,不如说是创造了新的公共性类型,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经验公共生活、参与公共领域的条件。哈贝马斯的理论的缺陷就是不能解释现代传播媒介的发展以什么方式改变了公共性的本质,他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一种本质上是空间性、对话性的 《大众传播·民主政治·公共空间(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