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摘 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历来是世界各个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一个建设重点。然而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环境保护的建设与发展出现了很多不利现象,导致了人类生存、生产的环境质量逐渐走向危机时代,造成了某些生活必需品的穷竭,严重地影响了人类正常的生产活动。目前,很多国家虽然快马加鞭,在积极制定各方面的环境政策,以求使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与有效的治理,然而生态环境发展的相对性与不可预见性,造成了各项环境政策在制定时附带了一种滞后性,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阻碍,严重地影响了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影响了子孙后代的应有的生存、生产的权利。因而,在现阶段,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积极倡导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了当今人类的一个重要的社会主题。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 温室效应 酸雨
在现阶段,全球各国人们都在积极营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以求为自己也为子孙后代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而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相反地,却在逐步地走向恶性循环,人类生存的活动范围逐步缩小。因此,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从一个地球到一个世界》中指出:“现在十采取保护使今世和后代得以持续生存的决策的时候了。”“未来的希望取决于现在就开始管理资源环境,以保证持续的人类进步和人类生存的决定性的政治行动。”[1]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今社会人类的生存环境已经开始呈现出穷途末路的局面了,而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需要的却恰恰不是现在所看到的,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的持续发展的有利于人类生存、生产的生态环境,同时能够是环境保护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良性循环。
可持续发展是本世纪80年代随着人们对全球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广泛讨论而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是人们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长期深刻反思的结晶。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迈向21世纪的共同发展战略,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由概念落实为全球的行动。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其内涵所体现的公平性和持续性原则是共同的。并且,实现这一总目标,必须采取全球共同的联合行动。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前言中写道:“今天我们最紧迫的任务也许是要说服各国认识回到多边主义的必要性”,“进一步发展的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责任感,这是这个分裂的世界十分需要的”。因此,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在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和给人类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同时,当代的人类要处理好代际关系,不要为自己的发展与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有规律地利用。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时刻都在发生。早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人类处在原始的捕猎阶段,主要靠采集、捕猎自然食物来取得生活资料。这种生活方式造就了人类对环境有了很强的依赖性,而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却很弱,所以当时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不是很大。当时的生态环境问题,基本上都是“因为乱采、乱捕破坏人类聚居的局部地区的生物资源而引起生活资料缺乏甚至饥荒,或者因为用火不慎而烧毁大片森林和草地,迫使人们迁移以谋生存。”[2]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人类的社会生产力较原始社会时期有了明显地提高,因而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活动使得面积迅速减少,草原退化,水土流失。不过,尽管如此,这一时期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没有超过环境的承受能力,当时人们向环境中排放的废物如庄稼的稻杆、人粪尿等可以施肥,相反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环境的自净压力。环境污染和破坏最为严重的是产业革命之后到当前这一段时期,人类社会进入了工业化的新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促使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人们从各个方面对环境资源进行了采伐和采掘。工业生产的各种化学溶液的相互合成影响了整个生物圈的生存环境,全球范围内出现了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的破坏等一系列的问题,社会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鉴于上述环境问题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害,世界上许多国家或者社会团体逐步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发现了自身生存的生态环境存在着极大的压力,所以他们积极呼吁人类应该意识到当今社会人类生存环境的严重性,倡导人类生产活动应与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努力建立一个有利于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此,就全球范围而言,联合国于近几十年召开了多次会议,且制订并通过了很多项决议与宣言。如联合国于1972年6月2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严肃郑重地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现在已达到历史上这样一个时刻:我们在决定世界各地的行动的时候,必须更加审慎地考虑它们对环境产生的后果。……为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3]此外,1982年5月联合国人类环境特别会议通过了《内罗毕宣言》,1987年4月27日发表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长篇报告。以上的种种会议及宣言都指出了生态环境正遭受到日益严重的破坏,严肃地阐明了当今急剧改变着地球和威胁着人类环境的严重问题。同时,大量有关生态环境的诉讼案件都无可争辩地说明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在受到污染和破坏,资源迅速减少,不断恶化。
各种对环境保护会议与倡议的社会活动都说明了在当前阶段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也在另一层面说明了各个国家对生态环境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态度。目前,各个国家正在积极寻找一条能够促进本国经济建设,适应生态环境发展的环境法制道路,努力制定适合本国发展的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某一些国家,其环保活动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全体国民自觉履行的一项义务了。
换句话说,为发实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学会控制自己,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建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念,改变过去掠夺式的、挥霍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爱惜和保护有限的自然资源及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社会。同时,人类需要随时调整自身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充分认识人既是地球生态系统中心,又是地球生物组成的一员,人类所需要的不是征服自然而是与自然相协调、共处,使得人类的进步和环境保护共同得到发展。因此,各个国家在制定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时,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各个国家环境法律工作者在制定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时,必须密切注意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的相互关系,力求使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在法律条文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同时兼顾社会经济效益和人类生存发展。环境保护,在另一个角度上也是对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一种保护,而且人类生存的环境时刻都同人类的社会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着,两者互为前提,缺一不可,“保护环境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是保证现代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一种基本需要。”[4]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是抑制经济增长,相反地会促进和鼓励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还重视增长数量,追求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养活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因而,制定环境方面的法律,首当其冲地必须将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视其所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性而制定相应的政策。正如苏力先生所言,“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的过程中,必定要求和引起法律和习惯的变化,最终要求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5]很显然,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也必须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其次,在环境保护的落实方面,环境管理机构必须依照国家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种法律制度,针对环境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法,以使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运行下去。可持续发展重在以保护自然为基础,包括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命支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地球生态的完整性,保证以持续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资源,使人类的发展保持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因此,各个国家在进行环境保护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系,不能片面地强调保护和改善环境,也不能不顾生态环境的随能力而盲目地追求人类社会发展。尤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讲,只能在适度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关注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当地现实情况,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保障人类的生存、生产环境不因环境保护而受到限制,以引导人类与环境保护朝着良性循环道路发展。
第三,人类对于环境保护的传统观念还有待改变,应该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有学者认为,“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是整个社会系统鼓励追求短期经济而不是长期保护目标。”[6]这种观念可以称之为“机械环境观”,生态环境的保护不是一项短暂的间歇性工程,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建设工程,稍有不当,就会给子孙后代的生存带来不利后果。人类在改造自身的生存环境时必须先改变这种不合理的观点,应该站在长远发展的立场上改造生态环境,进行长期的环境保护。
总而言之,人类赖以生存、生产的生态环境在现阶段虽然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而且也有部分问题时目前难以克服和解决的,但是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人类势必在关注自身发展的
《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