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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


——以农民行动的变化为视角
    
    一、引论
    近二十余年来中国农村政治稳定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又是怎样的变化?如所周知,这些问题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特别是国内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
    有研究者曾表示:中国农民闹不起大事,农村不可能出大事,所以,农村稳定问题并不可怕。[①]有学者进一步认为,由于缺乏知识分子的“加盟”,农民在近一个时期内是难以闹起大事的。[②]不过,多数研究者却近于一致地认为农村稳定的形势已日趋复杂、严峻。笔者对江西农村的研究曾发现: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已由过去发生在农民与农民之间的群体性事件(械斗),过渡为主要针对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群体性事件。[③]自1999年以来,在北京出版的《半月谈》(内部版)连续数年对“农村稳定问题”作过集中报道和评论。[④]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开展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的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增多”、“对抗性增强”、“利益性矛盾突出”、“发展趋势更加复杂多变”的新特点。[⑤]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的研究也表明,“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规模不断扩大,表现形式趋于激烈,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也越来越严重。”[⑥]对于发生在农村的不稳定事件,有研究者曾作系统描述,[⑦]还有人对此类事件发生与组织的机制和过程进行案例分析。[⑧]
    那么,当今的“农民事件”体现了什么特点?James 
    C.Sccot在研究发现,东南亚农民表达不满和抵抗的方式主要是“日常形式的抵抗”[⑨].裴亦理(Perry 
    )在研究中国农民的抗议行动时认为,尽管中国农民明显受到了毛主义“造反有理”口号和共产主义革命的影响,但他们的抗争在形式、目标和组织方面基本上还未摆脱传统的窠臼。不过,李连江与欧博文则不这样看,他们提出:当今中国农民的抗争虽然不乏传统的“武力抗争”,以及“日常形式的抗争”方式,但也已出现新型的“依法抗争”方式。所谓“依法抗争”,其特点是,农民在抵制各种各样的“土政策”和农村干部的独断专行和腐败行为时,援引有关的政策或法律条文,并经常有组织地向上级直至中央政府施加压力,以促使政府官员遵守有关的中央政策或法律。[⑩]
    以上研究在较大程度上深化了对中国农村稳定问题的认识。但是,迄今的研究尚未能对这些年来农村稳定形势的变化过程作出令人折服的实证研究。在这里,笔者拟以农民的行动状况为视角,研究农民和基层干部表达对政府意见与不满的行为方式及其变化,分析农村政治稳定形势的变化。人们表达意见的行为即为政治参与,其方式既有“体制内参与”,如投票、竞选、信访、向领导直接提意见、检举、投诉、行政诉讼等,也有“体制外参与”,如拉关系、接触、行贿、静坐、请愿、抗议、游行、罢工、暴力冲突等。然而,鉴于当前尚缺乏这些行动的系统数据[11],为了方便取材的考虑,本文主要以农村的群体性冲突与信访为例,分析农民行动的变化状况。
    二、农民行动方式的“三步曲”
    1.农村群体性冲突的阶段性变化
    1990年代中后期,笔者在跟踪研究江西农村稳定格局的变化中曾发现: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影响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已由过去发生在农民与农民之间的群体性事件,过渡为主要针对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群体性事件。[12]
    自1980年代初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后,江西农村的群体性械斗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至90年代初达到高峰,如:1990年械斗数量达749起,参与人数9万人,死伤2312人;1991年械斗数量493起,参与人数7万人,死伤2216人;1992年械斗数量103起,参与人数1.8万人,死伤682人,1993年械斗数量35起,参与人数0.43万人,死伤79人。自1994年起,每年农村械斗的数量一直维持在20起左右。这些械斗的突出特点是:械斗的主体均为农民,而起因多是对山林、土地、水面等资源的争夺,或是在家庭或宗族之间的日常纠纷。为预防并调处群体性纠纷、械斗,当时的江西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政府近于成了“救火队”,疲于奔命,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甚至曾亲往械斗现场进行调处。
    然而,自1990年中期始,在群体性械斗事件急剧下降的同时,另一种群体性事件却出现上升,即针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1994年,江西省抚州地区的数个乡镇发生了大规模围攻基层干部的事件。此后,该省每年皆要发生多起围攻基层干部,甚至冲击、打砸乡县政府的群体性事件,1999年仅第一季度便发生了32起农民群体性事件。其中最典型、规模最大的为2000年“丰城‘8.16’事件”:
    “2000年8月11日,有人把省农委编辑出版的《减负手册》拿到丰城市的袁渡镇政府门口销售,引起很多人前来翻看和购买,镇干部发现后阻止销售,引起争执。此后几天,有少数人组织串联,并发生小规模的聚集闹事。8月16日上午,适逢该镇赶集,起先大约有50来人聚集在镇政府门口,与镇干部对话,造成数千群众围观、声援,接着砸开镇政府铁门,冲入院内砸碎办公室的玻璃,搬走各种办公用具,追打乡镇干部,与此同时,一些村干部的家也遭砸抢。这个镇的冲击波迅速蔓延到其他乡镇,当日,白土镇、小港镇、段潭镇被砸抢。还有一些人准备冲击石潭、张巷等镇,在半途被武警劝回。省委主要领导亲自到该市,省内武警也前来维持秩序。外电和网上做了报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13]
    江西农村群体性冲突的这种变化,特别是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干群冲突增多的现象,事实上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全国农村、特别是中部地区农村的稳定状况。如,1993年全国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达30多起,死伤多人。在当年检查的18个省(市、区)中,有11个省发生了大规模干群冲突等恶性事件。此后,全国每年这种事件即不断发生。[14]据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室的调查,近年来国内“群体性事件的现状与特征”表现为:“参与人数增多,规模扩大”:“涉及范围广泛,工人、农民参与突出”:“行为激烈,对抗性加剧”:“有组织倾向明显,波及力强”。[15]另一项研究也表明,从1997年起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开始大幅度飙升,1993年发生群体性事件8700多起,1995年发生1.1万多起,1997年则上升到1.5万多起,1999年剧增3.2万多起,而2000年1月至9月就突破了3万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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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值得注意的是,同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群体性械斗事件相比,针对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群体性事件在行动的起因与指向上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前者是发生在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利益争夺与冲突,后者则是发生在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前者是农村社区内部或社区与社区之间的利益争夺,后者则是农村社区对国家权力及其(或)代表的抗争。因此,如果说前者是一种“民间性冲突”,那么,后者则是一种“政治性冲突”。
    2.农村信访案件的阶段性变化
    农村利益冲突与矛盾的焦点变化,不仅表现在群体性事件的转换上,还表现在信访情况的变化上。
    河北省邯郸县、广东省从化县和封开县、江西省奉新县、以及天津市丘县、静海、宝坻、武清和宝河等九个县多年来的信访统计资料(详见表1)表明,尽管各县提供数据的起止时间不一,但各县来信来访的高峰时段却较为接近。自1970年代以来

《二十年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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