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性社会规则形成的三个阶段
关键词:契约论,自发秩序,自然状态,互利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试图说明互利性规则在人群中的产生机制。我们将首先描述这种规则及其意识是如何在人群中慢慢扩散并逐步深化,然后我们将说明这种状况就是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洛克的“自然状态”、卢梭康德和罗尔斯的“契约论”。
一、互利性规则在人群中的产生机制
让我们假设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这个桃花源自己没有政府,也没有外地的政府去管她;方圆十公里左右,人口一万上下;土地肥沃,气候宜人。这方人民个个性情温和,人人敦厚有礼;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样,我们就排除了他们中间会有人利用暴力性力量为自己谋利益的可能。他们中间90%以农业为生,自给自足,丰衣足食。另有一些简单的手工业者,他们各自制造锄头、镰刀、碗、茶杯、桌椅板凳等,卖给其他人或者和其他人做以物易物的交换。
第一阶段。
有一个人,比如张三,做的茶杯比其他做茶杯的人做得好,而且信守承诺,交货迅速,要价又比较低;其他人做的茶杯的质量不如张三,或者不讲信用、交货慢。要做到这些,张三就要自觉地比其他人多付出劳动,要多动脑筋,要自我约束。同时,张三在买其他人货品的时候,比如买粮食、衣服时,会仔细地挑选;如果有人在卖给张三货品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张三一定会严词指责,甚至把那人打一顿,反正也没有政府存在;他会尽量去买有信誉、质量有保障的人提供的商品。和张三相比,其他人即使自己做的商品质量不错,但在买别人商品时,因为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对方出了什么问题,也不去指责。总之,在这个没有政府、没有暴力的阶段,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的理性之举,就必须是:提高自己利他的能力并自觉按照自愿交换的约定以获利,以及纠正别人违背交换约定的行为;两者缺一不可。也有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时间长了,经过和他人反复的博弈,这些人也会慢慢明白。
在这种社会情形下,真正具有互利性市场意识、并自觉去做的人,只有张三一个。这时,人际间互利性规则的建立,还处于初级阶段;可能只是以货易货,不会有赊欠行为,更不会有合作行为。可能张三会有积极性去建议大家使用货币、建立信用机制,但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意志和兴趣,也只能作罢。
在这种社会情形下,张三很可能会是做茶杯的人中获利最多者;当然,他的收获和他的自觉付出是成正比的,他自觉地勤劳、守信誉、克勤克俭、兢兢业业,从而挣下一份较好的家产。这就像豹子为了生存在等待猎物时,有的因为怕热等不了多长时间就走开了,有的则忍耐力很强,所以等到猎物的机会就会多一些;这也是一种自然进化的过程,没有忍耐力的豹子在生物进化中会处于劣势,有忍耐力的则会处于优势。同时,张三又是在做茶杯的人中,对他人贡献最大者。一个月前我去一个全国著名风景区旅游,有去过的朋友告诫我不要在那里轻易买东西,因为定价混乱,而且质量无保证。确实,在一次性强的互利性场合中,理性的行动者不必很关注自己的商品很耐用、自己很讲信誉;而是讲究随机应变,见一个宰一个,能宰多少宰多少。因此,当一种互利性关系是一次性的话,其互骗性就会很强,那就会导致关系的萎缩,大家会尽量不发生关系。所幸的是,一次性的互利关系在人群中不是常态,全国著名的风景区为数并不多;商品生产者也不可能第一天在这里卖东西,第二天就一定要换地方,只因为第一天已经骗了十个人,如果不换地方,很可能会有人来找自己算帐。所以,一次性互利关系是少数情况,长期性互利关系才是多数情况。这样,一个人要为自己的长期利益考虑,就必须长期为他人利益考虑;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力去长期提高他人利益,他也就没有能力去长期提高自己的利益。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我们可以把这一理论看作是:对一种真实人际关系的描述和概括。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概括和理论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没有考虑争利性人际关系的情况,它把争利性人际关系排除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商品关系都是大量存在的,看不见的手在普遍起着作用;但是,由于争利性关系的更强大存在,所以“看不见的手”起的作用又是很有限的。当然,在我们这篇短文中,也只谈互利性关系,也是暂时假设人们之间不会发生争利性关系。
第二阶段。
张三的先进事迹对周围的人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当然也可能有其他人不用去学习张三,自己从生活经验中就知道了:只有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只有讲信用,才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利益。这样,就涌现了一大批张三这样的人。他们都自觉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广受欢迎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比如鲁迅笔下的“社戏”);而当买其他人的产品时,他们也都会像张三那样,精心维护自己的利益,当其他人对他们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他们一定会严词指责,而且以后会尽量去买有信誉、质量有保障的人提供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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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社会情形下,具有市场意识、并且自觉去做的,就是一大批人,他们之间开始寻求建立相互间的规则;这时,他们的互利行为主要还是发生在一个个局部,可能是这七、八十人互利性交往比较多,那么他们之间会发明一种交易用的符号——比如一种贝壳,他们间会有赊帐,因为相互间比较信任,甚至会有经济合作行为。虽然这七、八十人中间会有人出于机会主义考虑,会赖帐,会向其他人卖假货,但他很快就会发现这样得不偿失,他不用多长时间就学会了去自觉服从这种规则,因为这样对自己有利。在博弈论的“囚徒困境”中,如果那两个囚徒不考虑对方的想法,也不相互交流协商,两人都不会作出对自己最好的选择;但只要两人交流协商并且相互约定,就能得到对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P>
这七、八十人是这种关系状况,另外七、八十人之间,第三堆七、八十人之间,第四堆、第五堆,也是这种状况。但是,在各堆人之间则还是缺乏规则意识,因为各堆人之间的互利性交往还是很少的,这样大家就缺乏出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去相约建立规则的动力。这意味着在他们之间,行为是机会主义的;他们间会经常发生争吵,纠缠不清。不论是在欧洲的中世纪后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时间不长的中国,当工商业的协作交往发展得还不充分时,各地人民在发生利益关系时,就会缺乏自觉建立规则并自觉服从的意识。论文互利性社会规则形成的三个阶段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Q 5CD#!9&TFgu=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