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杀人案:底层群体罪与罚的正义之辩
义是一种形式正义。法律正义的一个特点,尤其是刑罚的正义,是一种矫正的正义。它是在犯罪人和受害人之间追求一种均等,因此矫正正义最原始的含义就是报应的正义。比如杀人者死,体现的就是一种报应的公正,追求一种对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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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公正是以报应公正为基础的,但又具有超越报应的意味。公正概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社会里面,人们对公正的期盼不同。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正的内涵会发生变化。比如,在保留死刑的情况下,对于最严重的犯罪分子,尤其是杀人的犯罪分子,我们会要求判处死刑,如果不判死刑,人们往往会认为公正没有实现。但有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即便一个案件里,犯罪人杀了48个人,最终也没有判处死刑,但人们并不认为这个判决没有实现公正,被害人也没有认为正义没有实现。所以正义有一个社会的接受程度、认同程度的问题。
《王斌余杀人案:底层群体罪与罚的正义之辩(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