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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春秋》笔法”论及其文论建构


刘勰“《春秋》笔法”论及其文论建构
  
  作者/张金梅

  摘要:受“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的影响,刘勰将“《春秋》笔法”——《左传》、杜预的“《春秋》五例”和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家的“微言大义”由经学领域引入文学领域,具体表征为“简言达旨”和“隐义藏用”,使“《春秋》笔法”作为文化话语在经学、史学、文学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融通,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出中国文论话语中处理繁简和隐显关系准则的语言家园,对中国文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春秋》笔法;依经立义;简言达旨;隐义藏用;中国文论
  
  中图分类号:I2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1)11-0081-04
  
  “《春秋》笔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孔子修订《春秋》的笔法,后者指经学、文学、史学等中国传统文化中深入研究和广泛运用《春秋》笔法而形成的一种思维、表达、沟通与解读的基本范畴和规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话语言说方式、意义建构方式和话语解读方式。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基本话语,“《春秋》笔法”经过《左传》、董仲舒、司马迁、杜预的不断阐释、发挥和深化,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诸多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刘勰的“《春秋》笔法”研究及其对中国文论的建构在涉及面、纵深度、持续性上都显示了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全面、深入地加以研究。
  
  一、依经立义
  
  李洲良先生指出:
  
  文法作为“春秋笔法”的第三种样态,其文学性、艺术性受到关注并被作家运用到文学创作中当在魏晋时期中国文学进入自觉时代以后。……文法作为修辞手法从“春秋笔法”产生之日起就已存在,并蕴含于经法、史法之中。如果说经法乃惩恶劝善、经邦济世之原则和法度,那么文法乃是昭示经法、史法这些原则、法度的修辞载体。也就是说,经法、史法所蕴含的深刻义理是通过文法的修辞形式来实现的。《礼记·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原来《春秋》可以教化人们连属文辞,排比事例,这恰好说明了《春秋》一书的修辞作用。①
  
  将《春秋》笔法的外延之一——文法归结为一种修辞手法固然不错,但并未能揭示《春秋》笔法作为文学(论)话语规则的基本内涵。换言之,修辞手法只是《春秋》笔法作为文学话语及诗史相互融通的表征,其更重要、更内在的则是中国文学(论)史上一以贯之的“依经立义”传统。
  
  “依经立义”首见于刘勰《文心雕龙·辨骚》:“王逸以为诗人提耳,屈原婉顺,《离骚》之文,依经立义。”②刘勰虽然是引用王逸的文献而提出“依经立义”,但是其首创者却不是王逸,而是刘勰。因为王逸在《楚辞章句序》中说得较为复杂:“夫《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而刘勰则将其简化,并在“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构建的“道—圣—文”的话语模式中,为“《春秋》笔法”成为经学话语、史学话语之后作为文学话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代士人曾掀起了一股研究屈骚的热潮,淮南王刘安开其端,班固、王逸、扬雄承其后,且四家都“举以方经”,如刘安的“可谓兼之”,班固的“非经义所载”,王逸的“依经立义”,扬雄的“体同诗雅”,惟有班固认为“不合传”。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班固虽持有异议,但参照的标准仍是“经义”和“法度”。换言之,在这一研究潮流中,尽管四家由于各自的生存智慧与文化经验不同,对屈原及其作品“褒贬任声”,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几乎所有人都把儒学经义作为屈骚评判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无论是褒扬派的刘安、王逸、扬雄,还是贬抑派的班固,他们都无一例外地把“合经术”作为评判屈骚的首要标准,儒家经义在他们那里都具有至高无上不可违背的权威性。也正缘于此,我们说“依经立义”意义的生成方式是随着汉代经学的产生与兴盛而出现的。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中国文化圣人孔子所删、定、著的典籍《诗》、《书》、《礼》、《春秋》、《易》确立为“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始出现经学。诚如朱熹所说:“圣人千言万语,只是说个当然之理。恐人不晓,又笔之于书。”③“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④这就分别从创作和接受两个层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的“道—圣—文”的密切关系:从创作方面看,“圣人”将其所理解明白的“道”通过“文”(经)表达出来;而从接受方面看,则是人们通过对圣人之“文”(经)的接受和阐释,从而明白了圣人之“道”。更为重要的是,在获得“道”的同时,人们还可以依据经典阐发出经典中没有的新的意义,这样便形成了中国“依经立义”的意义生成方式。在这里,“经”为孔子创立的儒家神圣经典,“义”则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义”以“经”为基础,故可以称之为“依经立义”;而“经”从属于“义”,则表明所谓“依经立义”就是借助传统儒家文化经典阐发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术观点的方式和方法。换言之,“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虽植根于儒家经典文本,其意义走向固然受到经典文本的规约,但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阐释者当下的知识、思想和信仰。成中英先生曾言:“诠释是就已有的文化与语言的意义系统作出具有新义新境的说明与理解,它是意义的推陈出新,是以人为中心,结合新的时空环境与主观感知展现出来的理解、认知与评价。它可以面对历史、面对现在、面对未来,作出陈述与发言,表现诠释者心灵的创造力,并启发他人的想象力,体会新义,此即为理解。事实上,诠释自身即可被看为宇宙不息创造的实现。”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王逸、刘勰总结的“依经立义”与《左传》、杜预注解的“《春秋》书例”(古文经学对《春秋》笔法的解释),董仲舒、何休解说的“微言大义”(今文经学对《春秋》笔法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前者建构的是儒家经典文论,后两者建构的是儒家经典文本。但是,伴随着“原道”、“征圣”、“宗经”三位一体的文论话语体系的形成,儒家经典文本也随之成为儒家经典文论生成的有机土壤和语言家园。诚如杨乃乔先生所说:“当儒家诗学主体把语言的家园建构在经学的经典文本上时,这也标志着儒家诗学对经学的学术宗教地位的获取。在这个意义上,儒家诗学生成与追求永恒的语言家园就是经学的经典文本,而经学的经典文本也就是儒家诗学生存和追求永恒的语言家园。可以说,儒家诗学的整个价值体系、全部范畴、最高批评原则及在价值论上设定的最高文学范本,均肇源于‘六经’或《十三经》,并且,也正是在经学的经典文本中承传下去的。”⑥换句话说,随着文学“征圣宗经”观念的确立,儒家经典文本就成为中国文论家们“依经立义”建构文论的依据。也正缘于此,刘勰的“《春秋》笔法”作为文化话语在经学、史学、文学三方面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融通,具体表征为“简言达旨”和“隐义藏用”,对中国文论的建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简言达旨
  
  对于“《春秋》笔法”,刘勰在《文心雕龙》的《征圣》、《宗经》、《史传》篇曾有三处明言,他将《春秋》之五例与《易》之十翼,《书》之七观,《诗》之四始,《礼》之五经齐列,并评《春秋》为“一字以褒贬”,“微辞以婉晦”,“一字见义”,“婉章志晦”,“褒见一字”,“贬在片言”,即是对《左传》、杜预的“《春秋》五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惩恶而劝善”的简化和发展。
  
  “《春秋》五例”最早见于《左传·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称”:“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⑦后来晋代古文学家杜预将其取而分疏:“故发传之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一曰微而显,文见于此,而义在彼……二曰志而晦,约言示制,推以知例……三曰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四曰尽而不汙,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五曰惩恶而劝善,求名而亡,欲盖而章……”⑧而到《文心雕龙》中,刘勰则对《左传》和杜预的解说进行了全面继承和发展。
  
  首先,刘勰继承《左传》的“《春秋》之称”和杜预的“为例之情有五”的基本内涵,第一次将其简称为“《春秋》五例”、“五例”,自此之后,“《春秋》五例”得以定名。
  
  第二,对于“五例”,刘勰常常进行易名简称,如将《春秋》之前三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简称为“微辞以婉晦”;将《春秋》之第二、三例“志而晦,婉而成章”简称为“婉章志晦”即是。更不容忽视的是,刘勰还将“婉而成章”与“兴之托谕”互释。《文心雕龙·比兴》云:“观夫兴之托谕,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这里,刘勰对“兴之托谕”的解释实可与“《春秋》五例”之第三例“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相比照。
  
  第三,丰富发展了《春秋》之第五例“惩恶而劝善”,认为《春秋》“贵逾轩冕”的褒和“诛深斧钺”的贬,也即孔子修撰《春秋》的旨趣不是依靠长篇大论而是仅借“一字”、“片言”来实现的,即刘勰所谓“一字以褒贬”,由此,刘勰明确指出“简言以达旨”是《春秋》笔法的基本特征。
  
  最后,受“依经立义”意义生成方式的影响,刘勰视《春秋》“简言以达旨”为“文成规矩”之典范。换言之,“简言达旨”不仅是儒家经典文本《春秋》的书写特征,也是中国文论建构的语言家园。在前刘勰及刘勰时代,中国文论虽也有“尚繁”和“尚简”之争,如王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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