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调小说理论和《喧哗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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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喧哗与骚动》和局部独白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和传统小说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地带,处于这个地带的作品,在创作手法上带上了复调小说的因素,但是就其艺术构思的特点来说,又有许多独白小说的特征。《喧哗与骚动》就是一个显例。
第一节 意识与自我意识
复调小说的本质特征就是强调多个意识在真理面前的平等地位;真理诞生于多个意识之间的激烈对话中。在巴赫金的论述中,经常会出现“意识”和“自我意识”这两个词,还有“他人意识”。该如何理解巴赫金著作中经常出现的这几个词呢?《巴赫金全集》第五卷第4页下面有一个译者注:“俄语词сознание,通译‘意识’;在本书中具有术语性质,实指一个人的全部思想观念,一个意识常常代表一个人。”笔者认为,巴赫金所说的“意识”有时候与这个译注完全吻合,比如这句话:“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相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真正的复调——这确实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的基本特点。” 但在有些地方,若将其理解为一个人对事件、环境和他人的观察、思考和评价可能会更准确一些,比如,“因为应该揭示和刻画的,不是主人公特定的生活,不是他的确切的形象,而是他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最终总结,归根到底是主人公对自己和对世界的最终看法” 。那么,什么又是巴赫金说的“自我意识”呢?“自我意识”是指我意识到我正在意识什么,实际上就是我反观自身,是我对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反思。在本文第二章 “时空里的我与他人”这一小节中,已经探讨过巴赫金的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不借助别人的意识,我根本无法反观自身,我的自我意识出现的同时一定伴随着他人的意识,我意识到我时,那个第一性的面对世界和他人的我已经不见了,我假借他人的眼睛来看我自己。广而言之,但凡与自我意识相关的活动,一定是在一个开放的空间里发生,在这个空间必定会存在他人的声音和话语,并且这个他人话语和我一定会有交流与碰撞。巴赫金所说的“他人意识”其实是“他人的意识”,这个“他人意识”绝对不是“自我意识”的对立词,因为“自我意识”大体等于“我对自己的意识的意识”,但是“他人意识”却不等于“他人对自己的意识的意识”,他人意识是他人对世界的观察、思考和评价。用简单而又直白的话讲,“他人(的)意识”与他人这个范畴相对应,“我(的)意识”与我这个范畴相对应,前面讲到的我与他人的关系,实际上可从意识或思维的角度界定为“我(的)意识”与“他人(的)意识”的关系,而“自我意识”是指具体的某个人的自我反思(反观自身),它既可以出现在“我意识”中,也可以出现在“他人意识”中,我们可以用三角形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自我意识
△
我(的)意识 他人(的)意识
复调小说之所以能突出主人公的自由和独立,就是因为它的主人公是由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构成的特殊的主人公,这样的主人公不但能评说客观世界,而且也能评说自身,他对世界发出的有充分价值的言论和作者对世界的议论并肩而立,而他的强烈的自我意识又使得作者对他本人的任何完成性的评判都失去了说服力。复调小说描写的是多个他人的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的复调。
第二节 局部独白与整体复调
前面已经探讨过《喧哗与骚动》的三个兼具叙述人身份的主人公的叙述声音与作者的叙述声音构成了对位结构,或者说,弱化的对话结构。现在我们将探讨这部小说的主要主人公是否具有复调小说里的那种自由和独立,以及是否存在两个或多个意识之间的微型对话。
《喧哗与骚动》的前三章是写主人公正在思考着的意识,而且是由这个意识自己说出来,好像有个记录员记下了这些内心的独白,它们直接面向读者。它们是主人公对外部世界的观察、思考、评价,但是这里面没有主人公反观自身的内容。就是说,这些是正在思考着的意识,而非自我意识。班吉、昆丁、杰生封闭在各自的意识内,这是封闭的自我隔绝的意识,既然没有反观自身,在它们各自的内部就不会出现他人意识,就不会存在与他人意识的交流和对话。前面说过主人公之间的意识出现了对话,这是就作品以一个整体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效果而言,对主人公自己而言,他们并没有在自己的意识内部和其他主人公的意识发生微型对话。他们都是看不见自己的性格特征的,只有作者一人才能看见他们(昆丁的形象是个例外)。
《喧哗与骚动》的大部分主人公其实是传统小说里那种有固定的性格、被作者赋予了完成性定论的人物(昆丁的形象是个例外)。班吉的性格很简单,他是一个白痴,不会用正常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恶,但也有自己的喜恶,他喜欢火光、牧场和姐姐凯蒂。杰生则是一个地道的恶棍:讲求实际,并以损人不利己为乐。迪尔西是一个散发着地母精神的光辉形象。凯蒂善良可爱又极其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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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喧哗与骚动》和局部独白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和传统小说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地带,处于这个地带的作品,在创作手法上带上了复调小说的因素,但是就其艺术构思的特点来说,又有许多独白小说的特征。《喧哗与骚动》就是一个显例。
第一节 意识与自我意识
复调小说的本质特征就是强调多个意识在真理面前的平等地位;真理诞生于多个意识之间的激烈对话中。在巴赫金的论述中,经常会出现“意识”和“自我意识”这两个词,还有“他人意识”。该如何理解巴赫金著作中经常出现的这几个词呢?《巴赫金全集》第五卷第4页下面有一个译者注:“俄语词сознание,通译‘意识’;在本书中具有术语性质,实指一个人的全部思想观念,一个意识常常代表一个人。”笔者认为,巴赫金所说的“意识”有时候与这个译注完全吻合,比如这句话:“有着众多的各自独立而不相融合的声音和意识,由具有充分价值的不同声音组成真正的复调——这确实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篇小说的基本特点。” 但在有些地方,若将其理解为一个人对事件、环境和他人的观察、思考和评价可能会更准确一些,比如,“因为应该揭示和刻画的,不是主人公特定的生活,不是他的确切的形象,而是他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最终总结,归根到底是主人公对自己和对世界的最终看法” 。那么,什么又是巴赫金说的“自我意识”呢?“自我意识”是指我意识到我正在意识什么,实际上就是我反观自身,是我对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反思。在本文第二章 “时空里的我与他人”这一小节中,已经探讨过巴赫金的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不借助别人的意识,我根本无法反观自身,我的自我意识出现的同时一定伴随着他人的意识,我意识到我时,那个第一性的面对世界和他人的我已经不见了,我假借他人的眼睛来看我自己。广而言之,但凡与自我意识相关的活动,一定是在一个开放的空间里发生,在这个空间必定会存在他人的声音和话语,并且这个他人话语和我一定会有交流与碰撞。巴赫金所说的“他人意识”其实是“他人的意识”,这个“他人意识”绝对不是“自我意识”的对立词,因为“自我意识”大体等于“我对自己的意识的意识”,但是“他人意识”却不等于“他人对自己的意识的意识”,他人意识是他人对世界的观察、思考和评价。用简单而又直白的话讲,“他人(的)意识”与他人这个范畴相对应,“我(的)意识”与我这个范畴相对应,前面讲到的我与他人的关系,实际上可从意识或思维的角度界定为“我(的)意识”与“他人(的)意识”的关系,而“自我意识”是指具体的某个人的自我反思(反观自身),它既可以出现在“我意识”中,也可以出现在“他人意识”中,我们可以用三角形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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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识 他人(的)意识
复调小说之所以能突出主人公的自由和独立,就是因为它的主人公是由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构成的特殊的主人公,这样的主人公不但能评说客观世界,而且也能评说自身,他对世界发出的有充分价值的言论和作者对世界的议论并肩而立,而他的强烈的自我意识又使得作者对他本人的任何完成性的评判都失去了说服力。复调小说描写的是多个他人的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的复调。
第二节 局部独白与整体复调
前面已经探讨过《喧哗与骚动》的三个兼具叙述人身份的主人公的叙述声音与作者的叙述声音构成了对位结构,或者说,弱化的对话结构。现在我们将探讨这部小说的主要主人公是否具有复调小说里的那种自由和独立,以及是否存在两个或多个意识之间的微型对话。
《喧哗与骚动》的前三章是写主人公正在思考着的意识,而且是由这个意识自己说出来,好像有个记录员记下了这些内心的独白,它们直接面向读者。它们是主人公对外部世界的观察、思考、评价,但是这里面没有主人公反观自身的内容。就是说,这些是正在思考着的意识,而非自我意识。班吉、昆丁、杰生封闭在各自的意识内,这是封闭的自我隔绝的意识,既然没有反观自身,在它们各自的内部就不会出现他人意识,就不会存在与他人意识的交流和对话。前面说过主人公之间的意识出现了对话,这是就作品以一个整体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效果而言,对主人公自己而言,他们并没有在自己的意识内部和其他主人公的意识发生微型对话。他们都是看不见自己的性格特征的,只有作者一人才能看见他们(昆丁的形象是个例外)。
《喧哗与骚动》的大部分主人公其实是传统小说里那种有固定的性格、被作者赋予了完成性定论的人物(昆丁的形象是个例外)。班吉的性格很简单,他是一个白痴,不会用正常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恶,但也有自己的喜恶,他喜欢火光、牧场和姐姐凯蒂。杰生则是一个地道的恶棍:讲求实际,并以损人不利己为乐。迪尔西是一个散发着地母精神的光辉形象。凯蒂善良可爱又极其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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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小说理论和《喧哗与骚动》(第9页)》